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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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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理浩爵士
Sir Murray MacLehose

KT GBE KCMG KCVO DL
第25任香港总督
任期
1971年11月19日—1982年5月8日
君主伊丽莎白二世
前任戴麟趾爵士
继任尤德爵士
英国驻丹麦大使
任期
1969年—1971年
君主伊丽莎白二世
前任奥利佛·莱特
继任安德鲁·斯塔克
英国驻越南大使
任期
1967年—1969年
君主伊丽莎白二世
前任彼得·威尔金森英语Peter Wilkinson (diplomat)
继任约翰·莫尔顿英语John Moreton
个人资料
出生1917年10月16日
 英国苏格兰格拉斯哥
逝世2000年5月27日(2000岁—05—27)(82岁)
 英国苏格兰南艾尔郡
配偶邓丽娉(1947年-2000年,夫逝)
母校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
专业外交官、殖民地官员
主要经历
时间表
  • 加入马来亚殖民地政府
    (1939年-1940年)
  • 借调到英国驻厦门领事馆
    (1939年-1941年)
  • 服役于皇家志愿后备海军
    (1939年-1945年)
  • 英国驻福州署理领事
    (1944年-1946年)
  • 转投外交部,任英国驻汉口署理领事
    (1947年-1948年)
  • 英国驻汉口署理总领事
    (1948年-1949年)
  • 英国驻汉口领事馆一等秘书
    (1949年)
  • 返伦敦外交本部协助推行马歇尔计划
    (1950年-1951年)
  • 英国驻捷克大使馆一等秘书(商务)兼领事
    (1951年-1954年)
  • 借调英联邦关系部,任英国驻新西兰高级专员公署办事处主管
    (1954年-1956年)
  • 重返外交部,任英国驻法国大使馆商务参赞
    (1956年-1959年)
  • 英国驻法国大使馆参赞
    (1959年)
  • 借调殖民地部,任香港政府政治顾问
    (1959年-1962年)
  • 外交部远东司司长
    (1963年-1965年)
  • 外交大臣首席私人秘书
    (1965年-1967年)
  • 英国驻越南大使
    (1967年-1969年)
  • 英国驻丹麦大使
    (1969年-1971年)
  • 香港总督兼三军总司令
    (1971年-1982年)
  • 上议院中立议员
    (1982年-2000年)
  • 英中协会主席
    (1982年-1993年)
  • 苏格兰残疾人士信托主席
    (1982年-1990年)
  • 玛嘉烈布莱伍德住房协会主席
    (1982年-1990年)
  • 国民威斯敏斯特银行董事
    (1982年-1988年)
  • 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校董会主席
    (1985年-1990年)
港督任内施政重点
甲、住房政策
  • 推出十年建屋计划,10年间成功为96万名市民提供居所,计划推出后第15年,累积受惠市民数目增至150万人(1972年10月)
  • 设立住房委员会和住房署,负责统筹和营建公共住房(1973年)
  • 设立新界拓展署,于新界各地开发新市镇(1973年)
  • 推出居者有其屋计划,协助市民自置物业(1976年12月)

乙、肃贪倡廉
  • 委任百里渠爵士检讨总警司葛柏潜逃一案,以及研究香港贪污问题(1973年6月)
  • 宣布构思设立“扑灭贪污专员公署”(1973年10月)
  • 直接向港督负责的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正式运作(1974年2月)
  • 在警廉冲突后颁布“局部特赦令”(1977年11月)
  • 设立独立运作的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1977年12月)

丙、教育政策
  • 一般政策
    • 积极增加中小学校,配合人口增长和新市镇发展(1971年-1982年)
    • 接纳文凭教师的加薪要求,并委任独立委员会调查事件争端(1973年4月及5月)
    • 发表《香港未来十年之中学教育》白皮书(1974年10月)
    • 宣布在1978年9月起推行九年强迫免费教育,同时扩大《入学令》的适用范围(1977年10月)
    • 委任独立委员会调查金禧事件(1978年)
    • 应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建议,委任一个国际顾问团全盘检讨香港的教育制度(1981年4月)
  • 工业教育
    • 改组香港工业专门学院为香港理工学院,同时赋予其专上学院地位(1972年8月)
    • 改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为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1972年)
    • 分别创立葵涌工业学院和观塘工业学院(1975年)
    • 分别创立建造业训练局和制衣业训练局(1976年)
    • 创立黄克兢工业学院(1977年)
    • 创立李惠利工业学院(1979年)
  • 大专教育
    • 委任黄丽松教授为香港大学历来首位华人校长(1972年)
    • 认可树仁学院为专上学院(1976年)
    • 把香港中文大学由原来的“联邦制”改为“单一制”(1976年)
    • 认可岭南学院为专上学院(1978年)

丁、社会福利政策
  • 公共援助计划(公援)
    • 调高公援的津贴发放金额(1972年)
    • 对公援受助人的开支模式展开调查(1974年)
    • 按1974年展开的调查结果制定新的物价指数,使公援发放金额反映实际物价水平(1976年)
    • 放宽成为公援受助人的申请资格(1977年)
    • 为公援引入残疾补助金(1980年)
  • 其他福利
    • 增强社会福利服务,并培训更多社工(1971年-1982年)
    • 引入伤残老弱津贴计划(1973年)
    • 设立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1974年)
    • 将伤残老弱津贴计划修订为伤残及高龄津贴计划,老弱津贴也改名为高龄津贴(1977年)
    • 伤残及高龄津贴计划再改称为特别需要津贴计划,高龄津贴的申请资格得以放宽(1978年)
    • 设立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1979年)
    • 发表《进入八十年代社会福利》白皮书(1979年)
    • 向所有12至25岁的全日制学生发出乘搭车船优待证(1981年)
  • 公营医疗
    • 广建医院和其他医疗院所(1971年-1982年)
    • 发表《香港医务卫生服务的进一步发展》白皮书,确立港府继续向市民提供低廉医疗服务的方针(1974年)
  • 劳工保障
    • 制订多项规例提升职业安全健康水平(1971年-1982年)
    • 正式设立劳资审裁处,负责调解劳资双方的金钱纠纷(1973年)
    • 修订《劳工赔偿条例》,把雇主向因工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的雇员之赔偿金额上限上调三分之一(1974年)
    • 引入《劳资关系条例》,订定调解劳资纠纷的程序(1975年)
    • 引入肺尘埃沉着病补偿计划(1981年)
    • 修订《劳工赔偿条例》,规定所有雇主要为雇员购买雇员补偿保险(1982年)
  • 修订《雇佣条例》
    • 为低技术及非技术劳工引入疾病津贴(1973年)
    • 加入雇主需向被解雇员工发放遣散费和保障工会不受歧视等条文(1974年)
    • 引入每周休息日,同时增加每年法定假期的日数(1976年)
    • 提高累积有薪病假的日数和疾病津贴额(1977年)
    • 规定获雇主聘用满12个月的雇员,每年可获得七日有薪例假(1978年)
    • 规定怀孕雇员可享有相当于正常工资三分之二的产假薪酬(1982年)

戊、基础建设
  • 扩展交通网络
    • 设立地下铁路临时管理局,负责筹备地铁工程的前期工作(1972年6月)
    • 红磡海底隧道落成激活(1972年8月)
    • 展开九广铁路双轨化工程(1973年)
    • 兴修屯门公路(1974年-1981年)
    • 九广铁路红磡火车站落成激活(1975年)
    • 成立地下铁路公司,取代原来的临时地下铁路管理局(1975年9月)
    • 修筑地铁“修正早期系统”(1975年11月-1980年2月)
    • 连接市区和青衣岛的青衣大桥通车(1974年)
    • 修筑荃湾线地铁(1977年7月-1982年5月)
    • 狮子山隧道第二管道开通(1978年)
    • 展开九广铁路英段电气化计划(1978年)
    • 重新研究东区走廊兴建计划(1979年)
    • 修筑港岛线地铁(1980年2月-1986年5月)
    • 动工兴建东区走廊(1981年)
    • 构思在屯门和元朗之间兴建轻便铁路(1981年9月)
  • 水利工程
    • 在青山动工兴建乐安排海水化淡厂(1972年8月)
    • 任内首度宣布制水(1974年9月-11月)
    • 乐安排海水化淡厂落成激活(1975年10月)
    • 任内第二度宣布制水(1977年6月-1978年4月)
    • 乐安排海水化淡厂停产(1978年)
    • 投放1.17亿港元改善香港一方的东江水输水系统(1978年)
    • 与中方达成协议,由1982年起逐步增加向香港的供水量,水价上升百分之50,但向市民收取的水费不变(1978年10月)
    • 万宜水库落成激活(1978年11月)
    • 与中方签订补充协议,随后又作出两次修订,规定供水量由1982年起按年增长至1995年(1980年5月)
    • 乐安排海水化淡厂再度投产(1981年)
    • 拨出13亿港元扩展输水系统,为粤方增加东江水供港作好准备(1981年1月)
    • 任内第三度宣布制水(1981年10月-11月)
    • 乐安排海水化淡厂关闭(1982年)
  • 康乐、保育与人文发展
    • 于各地修建辟建公园、游泳池、运动场和体育馆(1971年-1982年)
    • 发起清洁香港运动(1972年)
    • 设立禁毒处与禁毒专员(1972年)
    • 采纳港府中文委员会第二份报告书,开始推动中英双语并重政策(1972年1月)
    • 兴建红磡体育馆(1973年-1983年)
    • 促成举办首届香港艺术节(1973年)
    • 设立扑灭罪行委员会,推动扑灭罪行运动(1973年)
    • 通过中文与英文均为香港的法定语文(1974年)
    • 成立香港奖券管理局(1975年)
    • 成立康乐体育事务处(1976年)
    • 首度划出郊野公园(1977年)
    • 设立古物古迹办事处及古物咨询委员会(1976年)
    • 兴建港岛伊利沙伯体育馆(1977年-1980年)
    • 由港府免费拨地的海洋公园落成激活(1977年)
    • 促成香港艺术中心落成激活(1977年)
    • 设立土力工程处(1977年)
    • 沙田马场落成激活(1978年)
    • 设立度量衡十进制委员会,推广自1976年起引入的国际单位制(1978年1月)
    • 主持香港文化中心奠基典礼(1979年)
    • 麦理浩径激活(1979年)
    • 引入历史建筑评级制度(1980年)
    • 设立法律改革委员会(1980年)
    • 兴建银禧体育中心(1981年-1982年)
    • 麦理浩夫人度假村落成激活(1981年)
    • 成立康乐文化署(1981年)

己、经济政策
  • 多次派代表与各国展开贸易谈判(1971年-1982年)
  • 港元跟随英镑自由浮动(1972年6月)
  • 港元与美元挂钩(1972年7月)
  • 撤销外汇管制(1973年)
  • 成立证券业务咨询委员会和证券业务监理专员一职(1973年1月)
  • 立例限制新的股票交易所成立(1973年8月)
  • 成立石油政策委员会及石油供应处(1973年11月)
  • 实施灯火管制(1973年12月-1974年5月)
  • 实行夏令时间(1973年12月-1976年8月)
  • 设立消费者委员会(1974年)
  • 撤销黄金交易管制(1974年)
  • 制订《证券条例》和《保障投资者条例》(1974年3月)
  • 根据《证券条例》设立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1974年10月)
  • 港元自由浮动(1974年11月)
  • 设立工业投资促进委员会(1975年9月)
  • 发行五年期公债以集资2.5亿港元(1975年11月)
  • 设立香港工业邨公司(1977年3月)
  • 设立设立经济多元化咨询委员会(1977年10月)
  • 取消自1965年以来停止向外资银行发放牌照的规(1978年)
  • 实施灯火管制和夏令时间(1979年5月-10月)
  • 设立工业发展委员会(1980年9月)
  • 根据《香港银行公会条例》设立香港银行公会(1981年)
  • 取消外币存款利息预扣税和降低港元存款利息预扣税(1982年)

庚、宪制发展
  • 行政立法与地方行政
    • 在全港设立分区委员会,以及在市区设立民政区委员会(1972年)
    • 赋予市政局财政自主权、取消所有官守席位,主席首次由议员互选产生(1973年)
    • 取消总商会与太平绅士提名立法局两席席位的惯例(1973年)
    • 立法局引入议员薪津制度(1976年)
    • 大幅增加立法局非官守席位,数目首次超越官守席位(1976年)
    • 为新市镇和新界各处乡郊成立地区咨询委员会(1977年)
    • 行政局非官守席位增加一席至九席(1978年)
    • 推出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1979年)
    • 发表《香港地方行政的模式绿皮书》(1980年6月)
    • 发表《地方行政白皮书》(1981年1月)
    • 设立全港18个区议会(1981年)
    • 构思设立区域市政局(1981年)
    • 在新界地区举行第一届区议会选举,港九地区选举在同年9月举行(1982年3月)
  • 变革政府架构
    • 推动公务员本地化(1971年-1982年)
    • 按《麦健时报告书》建议,把辅政司署辖下各科重组为六个决策科和两个资源科(1973年)
    • 在新界民政署之上设立新界政务科,原新界民政署长兼任新界政务司(1974年)
    • 辅政司与辅政司署分别改称布政司和布政司署(1976年)
    • 设立独立于政府的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1979年)
    • 布政司署增设教育科,原教育司署改称教育署,受教育科管辖(1980年)
    • 设立政务司取代新界政务司,掌管政务总署,辖下分设新界政务署和港九政务署(1981年)
    • 裁撤布政司署环境科,改为增设地政工务科和运输科(1982年)

辛、全港主要盛事
  • 举办第二届香港节(1971年11月)
  • 雅丽珊郡主访港(1972年)
  • 举办第三届香港节(1973年11月)
  • 英女皇首度访港(1975年5月)
  • 庆祝女皇登基银禧(1977年)
  • 雅丽珊郡主访港(1977年)
  • 王储威尔士亲王查尔斯访港(1979年)
  • 雅丽珊郡主访港(1980年)

壬、打击偷渡
  • 应对内地非法入境者来港
    • 规定在香港居住满七年的人士,才可获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1971年)
    • 与中方交涉,控制大陆方面突然增加的入境人潮(1973年11月)
    • 宣布实施“抵垒政策”(1974年11月)
    • 促使中方同意协助堵截来自大陆的偷渡潮(1978年10月)
    • 规定持旅游证件来港的内地人,只准在证件注明的限期内逗留香港(1979年1月)
    • 规定市民外出时必须携带身份证(1980年9月)
    • 宣布以“即捕即解”政策取代“抵垒政策”(1980年10月)
  • 越南难民问题
    • 以人道立场收容长春号货轮上3,743名越南难民(1975年4月)
    • 开始设立难民中心,收容越南难民(1975年)
    • 几经交涉,再以人道立场收容汇丰号货轮上2,700名越南难民(1978年12月)
    • 向英国购买五艘快速巡逻艇,用以堵截越南难民和海路非法入境者(1979年1月)
    • 被迫收容天运号货轮上逾3,000名越南难民(1979年2月)
    • 前往英国商讨难民安置问题,成功争取英政府答应增派英军驻港协助(1979年6月)
    • 以英方代表团成员身份出席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难民会议,成功争取英美等西方国家答应增加收容越南难民的数量(1979年7月)
    • 确立香港成为“第一收容港”,负起无条件收容越南难民的义务(1979年)

癸、中港关系与香港前途问题
  • 到中环中国银行大厦出席毛泽东悼念仪式(1976年9月)
  • 强调毛泽东的逝世不会影响中英关系,也不会影响香港的地位(1976年10月)
  • 破天荒出席新华社香港分社举办的中共国庆酒会(1978年9月)
  • 会见访港的中共外贸部长李强(1978年12月)
  • 前往中国北京,与邓小平讨论香港前途问题(1979年3月)
  • 于广州拜会习仲勋和杨尚昆,并主持港穗直通车通车礼(1979年4月)
  • 于港督府召开记者会,转述邓小平“叫香港投资者放心”(1979年4月)
  • 取消原拟对行政立法两局推出民主政制改革的计划(1979年)
  • 出访广州与中方商讨内地非法入境者来港问题(1980年10月)
  • 出访深圳经济特区,考察当地的开发情况(1981年12月)

伯克的麦理浩男爵[a]KTGBEKCMGKCVODL[?](英语:Crawford Murray MacLehose, Baron MacLehose of Beoch,1917年10月16日—2000年5月27日),英国资深外交官殖民地官员,1971年至1982年出任第25任香港总督,他的任期前后长达10年半,先后获四度续任,是香港历史上在任时间最长的港督。

外交官出身的麦理浩虽然缺少殖民地的行政管理经验,但没有殖民地包袱的他,反而被普遍认为是历史上最杰出和最受市民爱戴的港督之一,舆论更以“麦理浩时代”(MacLehose Years)形容他在任港督的日子。麦理浩任内推动大刀阔斧的改革,使香港的社会面貌出现深刻的改变。他的改革涉及住房、廉政、教育、医疗、福利、基础建设、交通、经济和社会各个范畴,十年建屋计划、开发新市镇、创立廉政公署、九年免费教育、设立郊野公园、兴建地下铁路地方行政改革等重要的政策和建设,纷纷在他任内推出。这些政策不单直接改善市民的生活水平,还进一步为殖民地政府在市民心目中建立起正面形象,同时也增强了香港人香港的归属感。

麦理浩见证了香港的经济起飞,任内经济增长之强劲为开端口以来所未有。在他的协助下,香港由原本以轻工业为主导,逐步转型以电子工业金融业商业为重心,一跃而成“亚洲四小龙”之一,为香港的繁荣稳定和日后成为亚洲国际金融中心及国际大都会,奠定重要基石。此外,财政司夏鼎基爵士在麦理浩任内提出的“积极不干预主义”,也成为港府的理财哲学、以及麦理浩在施政上的依归。

不过,外界也有意见批评麦理浩始终未能完全解决住房不足、大学学位不足、教育素质参差、贫富不均和交通挤塞等核心问题,不少舆论也认为他未能快速应对任内接二连三的社会运动;至于在处理中国大陆非法入境者及越南难民来港的问题上,也引起不少争论。

在中港关系方面,麦理浩改善了双方自六七暴动以来的关系,他在1979年应邀访问北京等地,成为二战后首位官式访问中国的港督。访华期间,他会见了中共领导人邓小平,席间得悉邓小平坚决要在1997年或之前收回香港,结果这次会面为后来的香港前途谈判揭开序幕。麦理浩返港后担心引起恐慌,只字不提邓小平坚持收回香港的言论,只引述邓小平“叫香港投资者放心”,但为免触动中方神经,他放弃原拟推动民主政制改革的计划。

麦理浩未及香港前途谈判召开,便先行卸任港督,但他卸任返英后,继续透过上议院议员的身份参与香港事务。他在晚年参与制定“居英权计划”,又多次批评末任港督彭定康立法局引入的民主改革。在1997年,年近80岁的麦理浩特意返回香港,在6月30日晚出席香港主权交接仪式;纵使英政府杯葛在7月1日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暨特别行政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但他仍坚持出席。

麦理浩对香港的贡献深受各方肯定,他除了多次获英廷授勋外,更在1982年获封为终身贵族,而香港的麦理浩径麦理浩夫人度假村,也是为了纪念他的贡献而以他命名。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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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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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理浩在1917年10月16日生于英国苏格兰格拉斯哥市内的巴特里(Partick),是家中次子。[2]他的父母都是苏格兰人,父亲名哈米什·亚历山大·麦克尔霍斯(Hamish Alexander MacLehose,1886年-1962年),母亲名玛格丽特·布鲁斯·布莱克(Margaret Bruce Black)。[2][3]麦理浩的家乡位于苏格兰艾尔郡(Ayrshire),父亲本在斯特灵郡(Stirlingshire)坎普西峡谷(Campsie Glen)附近的格兰米尔(Glenmilne)开设印刷所,但麦理浩出生时时值第一次世界大战,当时父亲正在苏格兰来福枪团第八营担任少校[2]麦理浩也有一位兄长,名叫诺曼·唐纳·麦克尔霍斯(Norman Donald MacLehose,1915年-1974年),他后来继承父亲的印刷业务,与麦克米伦出版社有往来,也尝任麦克米伦家族信托人。[4]

麦理浩与他的父亲都曾入读拉格比公学

麦理浩在1931年入读父亲的母校拉格比公学,他在校内表现出众,不单是校内壁手球队队长,也曾经凭一篇关于19世纪著名法国外交官塔列兰的文章,赢得一面英皇奖章。[2]在1936年,他成功考入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主修现代历史,在校内与日后成为英国首相的希思(后为爵士)结交成为同学和好友,嗣后于1939年获文学士学位毕业。[2]

毕业后,麦理浩旋于1939年获殖民地部取录,投身马来亚的殖民地政府。[2]不过,他在1940年前往中国,暂时转调到英国驻厦门领事馆供职,以便学习在马来亚北部同样流行的福建话[2]当时正值第二次中日战争,厦门也已在1938年5月沦陷,但由于英日两国尚未宣战,故麦理浩初期仍可在华活动。可是,日军于1941年12月策动太平洋战争和英日宣战后,他随即在同月遭日军拘禁,一直到1942年10月才获准遣送回国。[2]

麦理浩早自1939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以来已加入皇家志愿后备海军[2]休养一段日子后,他在1943年2月以海军上尉的身份重返中国,主要活跃于汕头一带,负责在日军大后方与中方游击队合作,秘密从事情报搜集的工作,多番深入敌阵。[2]其中有一次,麦理浩更大胆地走进受日军控制的汕头会所,在众目睽睽下点了一杯毡汤力,他不慌不忙,最后在无人阻挠、丝毫无损的情况下离开会所。[5]凭借战时的杰出表现,他于1946年获英廷颁授MBE军事勋衔[2]

外交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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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战后期,麦理浩曾经在1944年至1946年间担任英国驻福州署理领事,并在二战结束后从皇家志愿后备海军退役。[2][6]在华的经历使麦理浩对中国产生浓厚兴趣,也学会说国语[3]他不单止放弃殖民地部的工作,并在1947年5月决定正式转投外交部,出任英国驻汉口署理领事,复于1948年出任署理总领事。[6]麦理浩在1949年进一步升任为一等秘书,但同年中国大陆主权易帜,国民政府第二次国共内战失利而败走台湾共产党在中国大陆建立政权,麦理浩被迫在1950年1月调返伦敦的外交本部,转为协助马歇尔计划的实行。[7]

在1951年,麦理浩获派到位于布拉格英国驻捷克大使馆英语Embassy of the United Kingdom, Prague,出任一等秘书(商务)兼领事,嗣后于1954年借调到英联邦关系部,于威灵顿任职英国驻新西兰高级专员公署办事处主管。[6]麦理浩在1956年返回外交部,到巴黎的英国驻法国大使馆担任商务参赞,1959年升任参赞。[2]同年,他又借调到殖民地部,到香港出任港府政治顾问,负责就政治事务向港督柏立基爵士提供意见。[3]

麦理浩在1963年升任外交部远东司司长,主管远东地区的外交事务,任内在1964年获CMG勋衔[2][8]工党威尔逊政府在1964年10月上台后,麦理浩在1965年获指派担任外交大臣首席私人秘书,先后在1965年至1966年、以及在1966年至1967年间,为迈克尔·斯图尔特(Michael Stewart)和乔治·布朗(George Brown)两任工党外相工作。[3]其中,布朗一向以作风急进著称,加上他有酗酒的习惯,使得麦理浩担任他的首席私人秘书期间,经常要彻夜工作,而且要承受巨大的工作压力,从而进一步培养其坚忍的意志。[7]

不过,麦理浩任内也险些仕途止步;根据2007年解密的一批政府机密文件透露,麦理浩曾在1967年大意地将一份重要的机密文件遗留在伦敦摄政街苏格兰皇家银行分行,该机密文件内有首相威尔逊致美国总统林登·詹森关于越战电报[9]有关事故在当时一度被视作“严重的保安疏忽”,再加上较早前也有一名国防部官员犯下同类过失而接受军法审判,使得麦理浩也有被纪律处分的可能。[9]虽然如此,布朗对麦理浩有深刻的印象,除了称呼他作“我那位忧郁的苏格兰人”(my gloomy Scot),也相当欣赏他的才干。[2]所以在事件发生后,布朗即向威尔逊辩解,指出麦理浩非常能干,解释事故是因为缺少休息时间所致。[9]在布朗的帮助下,再加上那份机密文件没多久被另一位外交部官员捡到,政府最终信纳事件的严重程度较轻,免却向他采取纪律处分。[9]

麦理浩在1967年到西贡出任英国驻南越大使,当时正值越战,实行资本主义南越和实行共产主义北越正陷于持久的战争状态。麦理浩任内不单见证美军对北越的军事行动,且与美方建立起良好友谊,而美方则认为他理解当地局势,是当地最可信赖的外交使节之一。[3][7]在1969年,麦理浩在不太情愿的情况下告别南越,转任英国驻丹麦大使,不过他在丹麦哥本哈根的任期并不长久,在1970年10月,英政府宣布将任命麦理浩接替戴麟趾爵士香港总督兼三军总司令。[3][7]为做好准备,麦理浩在1971年6月的英女皇寿辰授勋名单中,获英廷赐予KCMG勋衔,成为爵士,[10]而英政府还特别补送他往曼彻斯特进修短期的城市公共行政管理课程。[11]

在1971年11月19日,身穿传统殖民地官服的麦理浩与夫人乘坐国泰航空CX501号班机抵达香港启德机场,获辅政司罗乐民爵士等官员迎迓,随后,麦理浩一行转乘港督专用游船慕莲夫人号横渡维多利亚港,并于王后码头登岸检阅仪仗,之后再于大会堂内,由首席按察司李比爵士(Sir Ivo Rigby)、政府主要官员和行政立法两局议员见证下,正式宣誓就任为第25任香港总督兼三军总司令,由此展开其长达10年又6个月的港督生涯。[5]

香港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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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任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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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60年代,香港受贸易纺织业的带动,经济蓬勃发展,但受惠的只是社会上一小部分人士,以劳工层次结构为主的普罗大众而言,生活仍然十分艰难。[7]六七暴动过后,港府察觉到在施政上的不足,于是在戴麟趾的带领下推行多项新政,当中包括修改劳工法例,进一步保障劳工权益、另外还加强官民沟通、改善教育和住房等各方面的民生政策。[12][13]然而,戴麟趾作为殖民地出身的官僚,往往施政上偏向保守,始终以维持殖民地的财政稳健为依归,大大限制了改革的力度。[14]

麦理浩是少有外交官出身的港督,[15]也是殖民地部于1966年并入英联邦事务部、以及英联邦事务部在1968年与外交部重组为外交和联邦事务部(同样简称外交部)以来,首位获任命的港督。他之前的24任港督,几乎尽皆殖民地官僚出身。[5][b]与殖民地官僚不同,虽然麦理浩不是公共行政专才,但外交部的背景使他没有殖民地的包袱,同时对政局具备敏锐的分析力。[5][16][17]为了重拾香港市民自六七暴动以来的信心,麦理浩甫上任便强调香港已储备足够的经济能力,现在是改善生活的时候。[18]透过大幅增加公共开支,他在任内大刀阔斧地推动前所未有的新政,幅度和深度比前任均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的政策不单令香港出现既深且广的发展,也令政府在市民心目中重新塑造良好而正面的形象。[7][14][17]

广建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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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屋计划与开拓新市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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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共建国以来,中国大陆局势不稳,不时有大量难民南逃香港,加上战后婴儿潮等因素,二战后的香港一直面对沉重的住房压力。不少难民为建立安身之所,索性就地在市区边陲任意兴建寮屋。这些简陋的住房一般只用铁皮木板搭建,面积极小,但往往住上好几人;寮屋区缺乏干净水源,而且卫生情况欠佳,火灾等意外更时有发生。[19]在1953年圣诞节发生的石硖尾大火,导致逾50,000名寮屋居民在一夜间无家可归,大火促使当时的港督葛量洪爵士决定兴建徙置大厦安置灾民,自此政府逐渐负起兴建公营住房的责任。[20]继葛量洪的徙置大厦后,继任港督柏立基爵士和戴麟趾爵士也着手兴建徙置屋邨、并推出廉租屋邨政府廉租屋,连同香港住房协会自战后配合政府兴建的公共住房,皆进一步为有需要的贫苦大众提供居所。[11]不过,这类公营住房的数量有限,再加上中国难民持续涌入,至麦理浩接任港督的时候,全港寮屋居民仍有达35万人。[18]

麦理浩意识到住房问题的迫切性,因此在1972年10月宣读的首份《施政报告》当中,即提出规模宏大的十年建屋计划,目标希望在10年时间内,从卖地等收益投放80亿港元,为180万名香港市民提供居所。[21][22]为了有效推行计划,麦理浩在1973年将原有的屋宇建设委员会改组成住房委员会(简称房委会),另外又将徙置事务处市政事务署的住房科改组为住房署,两者专门负责规划和推行公营住房计划,以及着手兴建简称“公屋”的公共屋邨,而原有的廉租屋邨和政府廉租屋则归类为“甲类屋邨”、徙置屋邨归类为“乙类屋邨”,一律也统称公共屋邨,归由房委会和住房署管理。[23][24]为配合公营住房的兴建,他还在同年成立新界拓展署,负责在新界兴建新市镇以容纳更多人口。[25]

沙田穗禾苑是首批居者有其屋计划屋苑之一

十年建屋计划是香港开端口以来最大规模的建屋计划,在麦理浩任内兴建的公共屋邨遍及港岛、九龙和新界,当中包括在1974年落成的爱民邨美东新邨、1975年落成的丽景邨(后改名荔景邨)和沥源邨、以及在1976年后相继落成的丽瑶邨葵盛新邨等等。[12]至于新市镇方面,港府虽然早在1950年代把观塘荃湾规划为卫星城市,即九龙市区的延伸,但新界的新市镇则属麦理浩任内首创。在新界拓展署的主导下,港府在1973年起相继设立荃湾、沙田屯门三个新市镇,其中沙田和屯门本属人烟稀少的乡郊地方,但在新市镇工程下,两地移山填海,广建大型屋邨,加上私人发展商也纷纷兴建大型屋苑,使这些地方的面貌出现极大的变化。[25][26]继这三个新市镇后,麦理浩在1970年代后期又决定兴建大埔粉岭/上水元朗三个新市镇,和开发马鞍山作为沙田新市镇的延伸,令新市镇的规模继续急速扩展。[25]另一方面,麦理浩认为,港府兴建的不只是公营住房,而是真正的社区,因此,透过兴建新市镇,港府亦同时兴建相应的公共设施、休憩用地和医院、学校及交通网络等配套设施,让建构社区的理念得以实践。[27]

为协助中下入息家庭及公屋家庭置业,麦理浩还在1976年12月宣布推出简称“居屋”的居者有其屋计划,由港府兴建一些价廉实用、且具一定水平的住宅屋苑,供有意置业但无力购买私人物业的人士选择。[12][28]麦理浩任内推出的居屋也是遍及香港各地,较早期的包括有何文田俊民苑葵涌悦丽苑、观塘顺致苑柴湾山翠苑香港仔渔晖苑和沙田穗禾苑等等。[12]

建屋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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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麦理浩一任,港府合共发展六个新市镇(包括荃湾在内)、33个公共屋邨、16个居屋屋苑、以及重建11个旧式屋邨,受惠人口高达96万人。[7][12]同时间,新界地区出现极大转变,人口由1970年只有大约50万,大幅增加至1982年的大约150万人,1991年更增至大约300万人,占全香港约一半的人口。[29]麦理浩在任后期,建屋的计划仍然持续,当中包括在1981年9月决定计划耗资1,000亿港元,发展可供30万人居住的将军澳新市镇,以及在1982年3月投放2,500万港元,落实“海港填海及市区发展研究”,研究维多利亚港填海增地的可行性。[30]有关研究随后于1983年10月发表,认为有需要在中环湾仔填海发展。[30]

沙田新市镇是麦理浩首个开发的新市镇之一
从高空鸟瞰大埔新市镇

虽然十年建屋计划一共向96万名市民提供居所,但始终未能达到当初订下180万的目标,港府后来决定延长计划五年,到麦理浩卸任后的1987年才告完成,但最终的累积安置人口也只有150万,比原订的180万少30万。[31]麦理浩的建屋计划未有完全达标,主因是因为香港在1970年代经历过两次石油危机和短暂性的经济过热,使建屋进度受到拖慢。[12]麦理浩任内还经历过多场寮屋区大火,较严重的包括在1976年2月的筲箕湾爱秩序湾五级大火、同年10月的狮子山山脚马仔坑四村五级大火、1981年8月的秀茂坪安乐村五级大火、以及在1981年12月先后发生的油塘长龙田村四级大火和马仔坑仁爱村四级大火等。[32]这些寮屋区大火每次均造成数千人无家可归,大大加重政府在住房方面的压力;此外,由于偷渡问题持续,加上非法寮屋仍然不断滋长,使住房问题未能完全解决。[18]到麦理浩卸任时,全香港的寮屋居民更由1972年的35万人增加至75万人,而全港居住环境被界定为挤迫的家庭也有25万个。[18]

但无可否认的是,十年建屋计划是香港开端口以来最大规模的公营住房兴建计划,新型公共屋邨如雨后春荀在香港各地兴建,对受惠的大批市民而言,他们的生活状况得以直接地大幅改善。[12]十年建屋计划立下的宏大目标,令当时的市民对政府建立信心和予以肯定,从而增强了政府的认受性。[33]居屋计划的推出,也成功协助不少市民置业,后来特区政府在2002年宣布无限期停建居屋后,即引起社会上要求复建居屋的讨论。

肃贪倡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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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廉政公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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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理浩任内另一项极为棘手的任务,是解决香港的贪污问题。香港历来贪污问题根深柢固,其中尤以政府的贪污风气为甚,不少公务人员明目张胆地贪污敛财,较具体的例子包括消防员先收钱才开水喉救火、救护员先索取“茶钱”才接送病人到医院、病人在医院内要给俗称“阿婶”的女工“打赏”,才可获得合理服侍,此外,一般公共服务如轮候公营住房和申请入读官立学校,也得要贿赂负责的公职人员。[34]当时,在一众政府部门当中,以皇家香港警察队的贪污情况最为严重,这个被形容为“世上用钱所能买到的最佳部队”虽然在六七暴动中立功,获英女皇伊丽莎白二世在1969年授予“皇家”称号,但不少受贿的警务人员事实上滥用自身权力,贪敛大笔财富,而且包庇各种非法罪行,严重威胁社会治安,令不少市民苦不堪言。[34][35]

其实警队早自1952年设立反贪部,负责处理贪污投诉。六七暴动后,港督戴麟趾意识到贪污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原有《防止贪污条例》的不足,于是在1971年5月制定《防止贿赂条例》,加重贪污罚则、扩大惩治范围、以及赋予警方反贪部更大的权力侦查贪污案件。[36][37]然而,尽管英国朝野日益关注香港的贪污情况,戴麟趾任内肃贪的力度始终有限,他接受英国电视台访问谈及贪污问题时,更被批评为“像一根图腾柱僵硬地坐在摄影机前,言语唐突,态度暧昧”。[38]至于由警方反贪部自行调查警队内部的贪污问题,更是广为人所诟病,其办案表现也被外界讥讽为“只打苍蝇、不打老虎”。[39]

麦理浩上任后,即着手研究香港的贪污问题,而他在肃贪倡廉方面最大的贡献,是一手创立专门扑灭贪污罪行的廉政公署(英文简称“ICAC”)。廉政公署的设立与葛柏案不无关系。葛柏本为警队高层,职级是总警司,他在六七暴动期间表现出色,曾获英女皇嘉奖,1971年12月更出任九龙区副指挥官一职;但另一方面,自《防止贿赂条例》生效后,警队反贪部在1971年开始注意到葛柏拥有大批来历不明的财富,遂对他暗中展开调查。[34]可是,由于证据不足,反贪部最初的调查工作停滞不前,而这时的葛柏也意识到警方已对其财产展开调查,于是申请在1973年7月提早退休,以期及早脱身离开香港。[34]

1973年4月,时任警务处处长薛畿辅再接获情报,指葛柏导出大笔可疑款项到海外的银行户口;[34][35]同时间,葛柏再提出申请,要求提早多一个月在1973年6月退休,企图在警方搜得足够证据前离开香港。虽然警方始终未能获得充分证据,证明葛柏来历不明的款项是由贪污所得,但薛畿辅决定先发制人,在同年5月勒令葛柏停职接受进一步内部调查;另一边厢,时任律政司何伯励(John Hobley)在薛畿辅要求下,也首次引用《防止贿赂条例》,于6月4日要求葛柏在七日内交代其财产来源,这时警方经点算后,发现葛柏来历不明的财产逾430万港元,相当于他在警队任职21年来所得收入的六倍。[34][36]6月8日,正接受停职调查的葛柏,运用自己的职权从启德机场乘坐飞机,经新加坡潜逃英国,一时间引起社会哗然。[34]

葛柏潜逃返英后,麦理浩为稳定民情,立即于6月13日会同行政局,宣布委任最高法院高级副按察司百里渠爵士就葛柏潜逃一事展开调查,以及就香港的贪污问题和相关法例进行研究。[34][35]百里渠爵士在7月4日向麦理浩提交关于葛柏潜逃的报告书,是为《百里渠爵士调查委员会第一次报告书》;在10月11日,他再发表《百里渠爵士调查委员会第二次报告书》,该报告批评政府部门贪污问题普遍,导致市民对港府失去信心,但报告未有明确建议港府设立一个独立的反贪部门。在百里渠撰写报告期间,坊间舆论要求港府尽早缉拿葛柏归案之声不绝,可是由于英国没有香港《防止贿赂条例》内有关收入与官职不相称的罪名,以致港府无法引渡葛柏返港受审,激起公众反响。[40]在1973年8月26日,大批学生和市民在维多利亚公园举行“反贪污,捉葛柏”集会,但警方事后却票控部分参与集会的人士,继而引发不少市民在9月16日再举行“贪污有罪,集会无罪”的示威,声援被检控的集会人士,种种事件反映出公众对港府打击贪污不力的不满。[40]

虽然百里渠爵士发表的第二次报告书未有明确建议港府设立独立的反贪部门,但麦理浩了解到警队反贪部的不足,所以早在葛柏潜逃英国后不久,便着手招揽人手筹备成立一个独立的反贪机构。[34]在1973年10月17日,麦理浩向立法局宣读任内第二份《施政报告》,正式提出要设立一个直接向港督本人负责、且独立于政府的“扑灭贪污专员公署”,以便专门调查贪污案件。[40][41]公署不久更名为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即廉政公署),且邀得前民政司姬达(后为爵士)出任首任总督特派廉政专员、以及邀得已经退休,但曾任职军情五处和香港警队政治部主管的彭定国(John Prendergast,后为爵士)出任首任执行处处长。[42]

警廉冲突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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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在1974年2月正式成立后,[37]立即以强硬手段处理贪污个案,在英国警方协助下,葛柏于同年4月29日在当地被捕,并且在1975年1月7日由廉署人员押解引渡返港受审。[34]有关行动赢得舆论普遍称誉,葛柏最终被法庭裁定一项串谋贿赂和一项受贿罪罪名成立,判监四年及充公其中25,000港元贿款。[34]在雷厉风行的行动下,廉署成立首10个月内,接获涉及贪污的投诉多达5,958宗,[12]而且又针对油麻地果栏案等多宗涉及警队的贪污个案展开调查,大量警员受牵连或被邀请协助调查。[7][34]廉署的调查行动对警队构成沉重压力,不少警员索性提早退休,设法移民到一些像台湾等与香港没有引渡协议的国家或地区,以逃避日后廉署的追查,个别警员甚至因为畏罪或担心被廉署查问而自杀,引起警队内对廉署调查手法和作风的不满。[43]

在1977年10月28日,数千名警务人员及家属到香港警察总部操场集会,宣泄对廉政公署的不满,以及要求警务处处长施礼荣主持公道,向港督加以反映。集会过后,数十名警务人员走到廉署位于金钟夏悫道和记大厦的执行处总部,除了大肆捣乱外,还殴伤约五名廉署职员。[7][35]警务人员到廉署捣乱一事,被舆论形容为警廉冲突,英文舆论更指事件是“警察叛乱”(Police Mutiny),一度引起公众担心香港治安会否出现动荡。警廉冲突发生后,廉署内部主张继续原有的调查工作,外间也有意见认为,若果港督本人是殖民地出身的官僚,大有可能拒不退让,甚至召唤驻港英军维持局势。[44]

警廉冲突过后,廉政公署执行处总部在1978年迁至附近的美利道停车场大厦

然而,为顾全大局,麦理浩经慎重考虑后决定让步,他在1977年11月5日发出一项“局部特赦令”,宣布除了已被审问、正被通缉和身在海外的人士,任何人士在1977年1月1日前干犯的贪污罪行,一律不予追究。[45]在11月7日,他向立法局强调有关特赦令只此一次,下不为例,表明不会再作任何让步,同时,立法局又修改《警队条例》,授予警务处处长权力,可即时开除任何不服从警队命令的警务人员。[46]

“局部特赦令”的颁布是一项富争议性的决定。[12]一方面,绝大部分警务人员不再被追究,从而立即有效平息警队内的不满情绪,而他死机立断的决定也获得舆论普遍赞扬;但另一方面,廉署的士气在短期内却大受打击,一直主张维持强硬立场的廉政专员姬达更在1978年7月黯然离开廉署,虽然姬达旋获麦理浩委任为布政司,但两人关系始终蒙上阴影。[47]据曾任麦理浩私人秘书的苗学礼忆述,颁布“局部特赦令”是麦理浩任内所作最困难的决定之一,[3]而麦理浩晚年则认为,警务人员出现不满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局部特赦令”的颁布具一定程度的重要性。[27]

姬达卸任廉政专员后,麦理浩在同月委任另一资深殖民地官员陆鼎堂爵士接掌廉署,设法重整廉署肃贪倡廉的形象,以及改善警廉关系。[48]1977年12月,麦理浩又设立独立运作的廉政公署事宜投诉委员会,受理公众有关廉署在行政方面的投诉,对廉署作出监察。[45]事实上,廉署在警廉冲突后,继续扮演肃贪倡廉的角色,并先后侦破前探长黎民祐贪污案、香港电话公司职员贪污案和中华汽车有限公司员工盗窃硬币和行贿等的大型案件;[34]此外,廉署还继续追缉在逃人士和冻结他们涉及贪污的资产,使他们不能返回香港和动用被冻结的资产。在众多在逃人士当中,较知名的包括涉及贿款数以亿计、称之为“四大华探长”的吕乐韩森蓝刚颜雄,以及艺人曾志伟的父亲、曾任职总警长曾启荣等。

无论如何,麦理浩卸任港督时,廉政公署累积成功检控超过2,000名干犯贪污罪行的人士,有效达至肃贪倡廉的目的,也扫除港府多年来积习的贪污风气,使香港成为亚洲地区最廉洁的城市之一。[24][49]廉政公署的贡献不单为不少港人所自豪外,[39][50]甚至启发澳门、中国、韩国和台湾在日后也设立类似的反贪机构。[49]

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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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年免费教育与理工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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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理浩相当重视香港的教育发展,在上任港督前不久,港府才于1971年开始实行六年强迫小学义务教育,并制定《入学令》,对不送子女上学的小学学生家长处以刑罚,而他任内则致力将强迫免费教育推广至初中,以配合香港整体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3]在1973年8月,港府教育委员会发表报告,目标在1981年让百分之80的青少年获得资助的初中学位,但麦理浩认为报告建议的步伐过慢,于是在立法局成立专责小组展开进一步研究,促成港府在1974年10月发表《香港未来十年之中学教育》白皮书,当中订下目标在1979年推行九年强迫免费教育。[49]在1977年10月5日,麦理浩向立法局宣读任内第六份的《施政报告》当中,再决定提早在1978年新学年施行九年强迫免费教育,使香港所有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要强制接受教育至初中三年级的程度。[51]为配合学童增加和新市镇的发展,麦理浩也积极增加中小学的数目,以容纳更多适龄学童;[35]而颁布实施九年强迫免费教育后,他还宣布逐步扩大《入学令》的适用范围,由1979年学年起,教育司可根据《教育条例》授予的权力,向12至13岁的适龄学童发出《入学令》,而自1980年学年起,《入学令》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展至14岁的适龄学童。[52]

麦理浩也特别重视以工业和理工教育配合香港的工业发展,他先后在1975年创立葵涌工业学院观塘工业学院、1977年创立黄克兢工业学院、和在1979年创立李惠利工业学院,致力培训更多工科学生。[18]在此期间,建造业训练局制衣业训练局也相继在1976年8月17日和10月19日成立。另一方面,麦理浩在1972年8月将香港工业专门学院改组为香港理工学院(香港理工大学前身),同时承认其专上学院地位,以及在红磡拨地兴建新的校址。[3]麦理浩同年还把负责大学拨款事宜的大学教育资助委员会改组为大学及理工教育资助委员会,使理工学院也纳入成为该委员会的资助对象之一。除了香港理工学院外,香港树仁学院(香港树仁大学前身)和岭南学院(香港岭南大学前身)也分别在1976年和1978年获港府认可成为专上学院。[18]

沙田官立中学随着沙田新市镇发展而设立
香港理工学院后来再获升格成为香港理工大学

在大学教育方面,麦理浩任内对香港两所大学作出不少变革,当中包括在1972年委任黄丽松教授香港大学创校以来首位华人校长,[53]另外又在1976年将香港中文大学由原来的“联邦制”改为“单一制”,惟后者在当时引来不少争论。[54]香港中文大学的改制,源于麦理浩在1975年委任曾协助草创中文大学的富尔敦勋爵担任中文大学调查委员会主席,负责研究中文大学的体制架构。该委员会后来发表第二次《富尔敦报告》,促成港府在1976年修订《香港中文大学条例》,把中文大学的管治模式由原来的“联邦制”更改为“单一制”,意味中文大学校方由各家成员书院收归大部分的行政权力。[54]当时三家成员书院均对有关改变颇有微言,其中以新亚书院方面的反对声音最为强烈,几经争论,最终有九名新亚书院校董因不满中大改制而辞职。[54]

麦理浩在任晚期,于1981年4月应经济合作发展组织建议,宣布委任一个以英国文化协会前会长吕卫伦爵士为首的国际顾问团,负责全盘检讨香港的教育制度。[55]国际顾问团在麦理浩卸任后数月,即1982年11月,发表外界称之为《吕卫伦报告书》的《香港教育透视:国际顾问团报告书》,该报告对香港各方面的教育政策均作出分析和提出意见,对港府此后在教育方面的施政起重要影响。[56]

应对文凭教师薪酬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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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教育发展外,麦理浩任内还面对教师多次发起社会运动,其中两次事件更引起广泛关注。首项争议是文凭教师薪酬运动,在1970年,港府宣布委任一个薪俸调查委员会(简称薪委会),负责检讨公务员薪级架构和薪俸制度,该委员会由英国前首席公务员事务专员马立本爵士(Sir George Mallaby)出任主席,成员则包括罗桂祥李福和等人,[57]并由刚退休的外交部助理次官莫勤(James C. Morgan)担任委员会顾问,专门负责检讨政务主任及其他专业职系薪级架构。[58]薪委会本订于1971年3月开始运作,同年8月前向港府提交报告,但港府未及薪委会召开,便在1971年2月24日率先宣布调整教师和护士的薪级制度。[59][60]其中,新入职文凭教师的起薪点遭到调低,以最初级的三级文凭教师为例,其起薪点由原来的1,044港元大幅降至889港元,而原来的薪级架构也有不少变动。[59][61]由于在职文凭教师可继续沿用旧薪级制度,所以他们在初期多持观望态度;[61][62]相反,诺斯国葛量洪柏立基三家教育学院的学生会却对港府造法深表不满,批评减薪有辱教师尊严,而且造成“同工不同酬”,分化在职和新入职的文凭教师。[61]三家教育学院的学生会除了先后发动学生静坐和罢课等抗议行动外,又联同公务员团体与港府展开谈判,但谈判一直处于胶着状态。[61][63][64]

在1971年8月,薪委会向外界发表报告书,但由于公务员团体方面仍与政府商讨文凭教师与护士的薪级架构,故报告未有对文凭教师和护士提出建议,惹来舆论批评。[65][66][67]未几,消息传出护士方面与政府达成共识,[68][69]而文凭教师起薪点虽获调升至1,175港元,但顶薪点却被调低,加上政府有意取消过往文凭教师薪酬与护士挂勾的造法、以及将他们的薪级独立于公务员的总薪级表,导致在职文凭教师也起而加入反对的行列。[61][62]当时,文凭教师主要任教津贴小学补助小学,也有小部分任教政府官立小学,他们为了保障自身利益而纷纷筹组类似工会的大小团体,并共同成立香港教育团体联合秘书处,加入公务员团体与政府的谈判。[61][62][70]在1972年7月,筹备当中的教育专业人员协会(简称教协)和官校非学位教师职工会等13个教育人员团体在中环发起游行,反对新的薪级架构,但政府仍然不为所动,而双方谈判更在同年8月正式宣告破裂。[71][72]

港府与文凭教师谈判期间,麦理浩已就任港督,而谈判在1972年8月宣告破裂后,在他的同意下,港府宣布为以示公正,决定重新委任属于薪委会成员的莫勤、罗桂祥及李福和三名独立人士,再召开一个名为“莫勤工作小组”(Morgan Working Group)的薪俸调查委员会工作小组,专门研究文凭教师的问题。[73][74]工作小组在1972年11月初召开,同年12月将工作小组报告提交港督省览,并在1973年2月14日向外公布。[74][75]然而,工作小组报告的建议与港府提出的方案差别不大,令文凭教师感到失望,[72]根据工作小组报告的建议,符合资格的新入职文凭教师起薪点为1,175港元,在任教首八年间逐步达至顶薪点的1,750港元,领取顶薪满五年后,可选择获得特别增薪点的1,825港元、三年后直接跳至1,900港元,任教多三年后再直接跳至最终顶薪点的1,975港元。[76][77]相反,文凭教师除要求起薪点增至1,250港元外,又争取在任教首10年内将薪点逐步升至1,950港元,这两点均与工作小组的建议有很大出入。[76][77]

莫勤工作小组报告向外公布后,华员会和香港教育团体联合秘书处先后在1973年2月21日和2月25日召开文凭教师大会,均以大比数投票通过策动教师罢工,以表达文凭教师对港府的不满,[72]其中,联合秘书处更订在4月4日儿童节、4月13日黑色星期五和5月4日五四运动纪念日发动三轮罢工,务求迫使港府让步。[70]港府当时对教师计划罢工大为紧张,在3月29日,辅政司罗乐民爵士在立法局内提出妥协方案,提出以“莫勤工作小组”的建议为基础,分别将特别增薪点上调为1,850港元、1,950港元和2,050港元,但入职起薪点和薪点跳升所需的年期却维持不变,结果方案不为文凭教师所接受。[76][77]

此后,文凭教师如期在4月4日和4月13日发动首两轮罢工,在第二轮罢工当中,全港更有超过百分之80的小学响应,港府承受的舆论压力也越来越重。[62][70]由于第三轮罢工的举行日期正好是小学升中试的日子,如果升中试因文凭教师罢工而取消或延期,将对全港约10万名应考升中试的学生构成严重影响。[61]麦理浩为免事情恶化,于是派出时任新闻司姬达与代表文凭教师的教协核心成员司徒华私下磋商,而天主教香港教区主教徐诚斌圣公会港澳教区主教白约翰会督中华基督教会香港区会总干事汪彼得也介入其中参与调停。[61][78]几经磋商,港府最终决定让步,在各方共识之下,港府应要求将文凭教师起薪点增至1,250港元,而且缩短至七年内逐步跳升至顶薪点的1,750港元。领取顶薪满三年后,文凭教师可立即跳至特别增薪点的1,850港元、两年后再跳至1,950港元、再多两年后可直接跳至最终顶薪点的2,050港元。[61]新的方案比港府之前所有方案都要优厚,因而获得绝大部分文凭教师的正面回应,从而避免第三轮罢工的举行。[61][70]罢工平息后,麦理浩在1973年5月初宣布再委任工商界人士安子介圣保罗男女中学校长罗怡基博士(Dr. B. M. Kotewall)和徐诚斌主教调查事件争端,作出补救,[76]而13个教育团体也于5月底举行投票,通过新的方案,持续26个月的文凭教师薪酬运动才告化解。[40][61][79]

金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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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另一项争议是金禧事件,在1977年初,天主教宝血会金禧中学多名教师揭发校方财政混乱,且涉嫌敛财和挪用公款,于是在教协司徒华陪同下往廉政公署举报。[80]部分师生起初要求校长梁洁芬修女解释,但校方不单拒绝请求,而且还向有关师生作出警告。同年6月,金禧中学师生举行罢课和静坐,以示抗议,促使总检察长办公室宣布就事件立案调查,而教育司陶建(Kenneth Topley)则在6月16日向该校全体师生发出警告信,扬言如果教师再次罢课,可面临被吊销教师资格。[18]不过,教协方面则通过决议,指陶建的警告信毫无根据,要求收回。[81]

在暑假期间,宝血会宣布退出金禧中学,由主教府接办及委派新校长主持校政,但是到9月新学年开课后,校内仍然纷争不断。[18]在1978年2月,法庭裁定金禧师生对校方的指控属实,判处前校长梁洁芬修女贪污罪成入狱,但获准缓刑执行;[80]而金禧校方则继续维持强硬立场,同年5月更勒令四名质疑学校管理层的学生停课两星期。[18]金禧校方勒令学生停课的决定,触发该校400多名师生前往港督府向麦理浩请愿,随后又到主教府外露宿,向教区主教胡振中抗议。[18]当时,教育司署认为事态严重,署理教育司许瑜遂在5月中宣布“封校”,并宣布由天主教会在原址筹办德兰中学,变相解雇金禧中学旧有的教师。[18][81]

金禧事件发生后,天主教会在金禧中学原址筹办德兰中学

许瑜宣布“封校”后引起舆论激辩,而教协除了主张“先复校,后调查”外,还在维多利亚公园与其他团体举行万人大会、以及发起签名和筹款活动,声援原金禧中学师生,使事件发展成另一场社会运动。[18][80][82]在教协协助下,原金禧中学师生再到港督府请愿,此外还有教师代表前往英国申诉,引起工党国会议员关注。在一连串舆论压力下,麦理浩担心激进师生会危及社会稳定,于是宣布成立金禧中学事件调查委员会,由香港大学校长黄丽松出任主席,委员则包括理工学院助理院长卢景文和执业大律师黄陈善茹,负责对事件展开调查和提出善后方案。[18]调查委员会在1978年7月发表中期报告,建议除了德兰中学(即前金禧中学)外,另立一所全新的五育中学,供原金禧师生选择转到新校任教或就读,委员会也否定前金禧校方对师生采取的不当措施,以及撤回教育司署对金禧师生的警告信。[80][82]金禧中学事件调查委员会的中期报告得到原金禧师生、教协和普遍舆论的支持,麦理浩也同意采纳报告作出的建议,事件最终才告一段落。[82]

终麦理浩一任,香港的教育发展得到显著改善,九年免费教育的实施,彻底解决以往的童工问题,整体青少年的教育程度得以提升,时任市政局议员杜叶锡恩也赞扬有关政策“朝正确方向走出一大步”,[3]而落实九年免费教育30年后,港府才于2008年进一步推行十二年免费教育。在麦理浩管治下,学校与学生人数急速增长,全港在学人数在1981年更达140万人,但教育界则认为整体学生和学校质量有待改善;[83]而麦理浩任内虽然做到百分之70的大学生获得政府资助或免息贷款,不过大学学位不足的问题始终未能解决。[18][83]文凭教师薪酬运动金禧事件的发生,也反映麦理浩未能在第一时间迅速作出反应和妥善化解教师运动;[83]有舆论更指出,金禧事件是麦理浩任内最不幸的事件之一,但《工商日报》社长何鸿毅在麦理浩卸任时则认为,金禧事件等教师运动,应归咎于教育司署处理手法失当,并非全然是麦理浩的过失。[18]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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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社会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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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麦理浩上任以前,港府没有一套全盘的社会福利政策,向老弱贫民发放粮食几乎是港府唯一的接济手段。[3][84]直到1967年,港府才开始向那些无法亲身领取粮食的贫民发放现金援助。[84]在1971年,港督戴麟趾爵士首度引入简称“公援”的公共援助计划,向受助人发放现金膳食津贴,不过,初期的公援规模细小,金额微薄,只有少数贫民受惠。[84]麦理浩认为,政府有责任扶助弱势社群,不应独力由慈善团体负责,更不应任由自由市场作出调节,因此在港督任内,他不单改善住房和教育,还致力改革和扩展社会福利制度与规模,希望让社会上有需的人士均获得基本保障。[3][84]

针对原有的公援计划,麦理浩在1972年调高公援的基本金额,让受助人支付膳食开支之余,也可支付其他必要的生活开销。[84]在1974年,他对公援受助人的开支模式展开调查,及后在1976年按调查结果制定新的物价指数,使公援发放金额能充分反映实际物价水平。[84]麦理浩不断扩展公援制度,令更多有需要的市民落入公援的“安全网”,[18]到1977年,受助人的申请资格获得放宽,让老弱贫民以外,15至55岁健全但有需要的人士也可提出申请。[84]在1980年,他又为公援引入残疾补助金,为局部伤残人士提供额外补助。[18]

除了公援制度,麦理浩在1973年引入伤残老弱津贴计划,用以向严重伤残人士发放伤残津贴、和向年满75岁但没有入住安老院舍长者发放俗称“生果金”的老弱津贴[85]当时,由于港府没有为市民制定全民退休保障计划,所以港府希望透过向长者发放老弱津贴,来补助他们的退休生活。[85]麦理浩在1977年将伤残老弱津贴计划修订为伤残及高龄津贴计划,老弱津贴也改名为高龄津贴;翌年,他再将伤残及高龄津贴计划改称为特别需要津贴计划(即公共福利金计划的前身),而且将领取高龄津贴的合资格年龄门槛由原来的75岁降低至70岁,同时取消安老院舍长者不受惠的规定。[85]

麦理浩还改善了港府向学生提供的交通补助,这类补助本于1971年设立,最初的运作方法是由公共交通工具营办商主动向学生提供优惠,然后向政府申请发还成本,从而加大推广优惠的诱因。[86]在1981年,麦理浩推出全新的计划,一律向所有12至25岁的全日制学生发出乘搭车船优待证,学生在任何时间证书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均可享半价优惠,此举一改以往优惠不定期和优惠办法不统一的情况,有效舒缓广大学生在交通方面的开支。[86]此外,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等等也是在他任内引入,专门向暴力罪行受害人、因执法人员使用武力而受伤的人士和交通意外受害人提供援助。[18]

为配合公援计划及其他援助计划的推行,麦理浩在全港设立十多个社会福利署办事处,而儿童服务中心数目也由原来的50多所急增至250多所。[49][87]他又积极以受过专业训练的注册社工推动社会福利计划,理工学院也在1977年起培训社工,为社会福利政策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49]麦理浩任内,港府的社会福利开支增幅以倍数计,在他的坚持下,港府开始有系统地全面发展社会福利制度,为出生至年老、健全至伤残的人士,制订全盘的社会福利政策方针,[49]政府的社会服务不再局限于接济老弱贫民,而是进而照顾家庭、青年和长者等不同组群的需要,使社会福利服务趋向多元化。[18]在1979年,港府发表《进入八十年代社会福利》白皮书,为1980年代的社会福利政策订立蓝图大纲,该报告提出由政府资助非政府机构在地区层面提供社会福利服务,并由社会福利署负责中央规划、统筹、管理、以及筹办全港性的宣传运动。[52]

但值得留意的是,社会福利政策扩展的同时,也造成公共开支增加。[35]当麦理浩在1981年委任彭励治爵士财政司时,港府不得不放慢社会福利的扩展步伐,同时要透过开征新税项、调高机场税和制订平衡预算等措施来控制社会福利开支。[88]直到1993年,末任港督彭定康把公援计划改组为简称“综援”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香港政府的社会福利政策才有重大的转变。[89]

公营医疗与劳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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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福利政策以外,麦理浩还关注到香港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劳工权益两个重要议题。[11]在公立医院方面,麦理浩为应对人口增长和新市镇发展而广建医院,在他任内置成的公立医院和医疗设施计有小榄医院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玛嘉烈医院葵涌医院菲利普亲王牙科医院等。此外,屯门医院和位于沙田的威尔斯亲王医院也在他任内开始筹建。除广建医院外,港府在1974年发表《香港医务卫生服务的进一步发展》白皮书,制定香港未来10年的医疗政策,当中提出为了“保障及促进整体的公众健康,以及确保向香港市民提供医疗及个人健康设施”,港府有必要继续提供“低廉或免费”的医疗服务。[90]在这种背景下,麦理浩时期的公立医院普通科门诊和专科服务,继续向市民收取远低于成本的象征式收费,至于急症室、保健院、结核病和胸肺科诊所等服务更维持免费,实行全数依赖政府补贴。[90][91]公立医院价格低廉的服务,固然让市民享受到相当的医疗保障,但却派生出整体医疗开支负担上升、服务质量下降、排期接受治疗时间长久、以及市民滥用公立医院服务等问题。[92]

至于在劳工权益方面,自六七暴动以来,尽管港府透过在1968年制定《雇佣条例》和着手草拟《劳资审裁处条例》以设法改善劳工待遇,但基层劳工仍未得到充分的保障。[93]麦理浩接任后,旋即采取一系列措施强化对劳工的保障,较具体的措施包括在1973年正式设立劳资审裁处,负责调解劳资双方的金钱纠纷、[21]在1974年修订《劳工赔偿条例》(《雇员补偿条例》前身),把雇主向因工永久丧失工作能力或死亡的雇员之赔偿金额上限上调三分之一、以及在1975年引入《劳资关系条例》,订定了调解劳资纠纷的程序。[93]在1982年,《劳工赔偿条例》获进一步的修订,规定所有雇主要为雇员购买雇员补偿保险[93]

麦理浩也多次重点修订《雇佣条例》,使条例的条文更为完备,从而改善雇员享有的待遇。[93]这些修订计有在1973年为低技术及非技术劳工引入疾病津贴(又名病假津贴),让他们放取长期病假时,雇主仍得向他们发放部分薪金、在1974年加入雇主需向被解雇员工发放遣散费和保障工会不受歧视等条文、在1976年引入每周休息日,规定雇员每工作六天必须获得一天休息,同时又把每年法定假日的日数由原本的六天增加至10天、和在1977年把累积有薪病假的日数由原来的24日增加至36日,并提高疾病津贴额至日薪的三分之二。[42][94]在1978年和1982年,该条例又先后规定获雇主聘用满12个月的雇员,每年可获得七日有薪例假、[95]以及规定怀孕雇员可享有相当于正常工资三分之二的产假薪酬。[94]

除此之外,麦理浩还特别针对建造业工人,制订多项规例提升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当中包括规管电解铬、起重机械及起重设备、砂轮、易燃液体喷涂和钉枪工具的使用,并为建筑工地、隧道沉箱压缩空气工作环境、载货升降机和其他工场订下安全工作环境的规例。[96]在任后期,麦理浩于1977年立例保障工人工作时防止眼睛受损;随后在1981年引入肺尘埃沉着病补偿计划,开始为证实患上肺尘埃沉着病的患者提供补偿。[96]总括而言,尽管香港劳工的权益尚在改善之中,但经过麦理浩引入的一连串法规和政策,全港劳工的待遇、权益和保障已比昔日得到显著的提升。[96]

基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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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交通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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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屯门新市镇与市区的屯门公路
1975年落成的红磡火车站
红磡海底隧道是香港首条过海隧道
尖沙咀地铁站是早期落成的地铁站之一

自1960年代以来,港府已动工兴建狮子山隧道龙翔道等大规模的交通工程,设法舒缓人口上升对交通网络构成的压力。[97]麦理浩上任后,为配合新市镇发展和加强新市镇与市区的交通连系,扩展交通网络继续成为港府的重要任务。在1974年,麦理浩决定耗资2.2亿港元兴修连接九龙市区和屯门新市镇屯门公路,后来耗资总额再增至5亿港元。[42]屯门公路第一行车道于1978年5月正式通车,公路初期全长17公里,后来在1981年再开通深井段第二行车道,自此屯门公路渐渐取代旧有的青山公路成为由市区进出屯门和新界西部的主要干道。[95]麦理浩也决定扩建连接沙田新市镇与九龙的狮子山隧道,隧道的第二管道在1978年落成通车后,使隧道由原来的单管行车扩展成为双管行车,流量得以大幅度提升。[97]同样,麦理浩在1974年建成青衣大桥,让车辆可由陆路往返市区和青衣岛,为荃湾新市镇青衣部分的发展奠下基础。[42]

此外,麦理浩着手为穿梭九龙和新界罗湖边境各地的九广铁路英段实行现代化,以配合新界的急速发展。[95]在1973年,他率先宣布为九广铁路展开双轨化工程,令原本单轨行驶的铁路扩展成双轨行车。双轨化工程历时多年,并分多期进行,首期红磡沙田段在1976年竣工,而第二期沙田至大埔墟段双轨化工程也在1978年展开。[98][99]有鉴于红磡和沙田之间的一段旧笔架山隧道仍以单轨行驶,港府还兴建一条全新双管行车的笔架山隧道,隧道随后于1981年4月通车。[99]在进行双轨化工程的同时,港府还兴建新的红磡火车站,以取代旧有的尖沙咀火车站为九龙一方的总站,红磡火车站在1975年5月5日由适值访港的英女皇伊丽莎白二世亲临主持揭幕,并在同年11月正式激活。[87][99]

在1978年,麦理浩宣布进一步动用35亿港元,实行九广铁路英段电气化计划,逐步购入全新的电气化列车,取代行车缓慢和已经老化的柴油火车[98]首阶段红磡至沙田的电气化工程在1982年5月宣告完成,而沙田至大埔墟段、以及大埔墟至罗湖段的电气化工程则相继在1983年5月和7月激活,惟当时麦理浩已经卸任。[98][99]九广铁路实行双轨化和电气化后,载客量大增、火车速度大幅提升、加上班次频密,由新界北部的粉岭和大埔等新市镇往返九龙市区,车程大为缩短,昔日超过30分钟才有一班列车的情况成为历史。[95]在任港督晚期,交通咨询委员会还于1981年9月通过港府建议,在屯门和元朗之间兴建轻便铁路,为日后轻便铁路工程的展开作准备。[100]

疏导市区交通和加强九龙与香港岛的交通连系,是麦理浩另一重任。在1972年8月,麦理浩为香港首条横越维多利亚港红磡海底隧道主持剪彩仪式,该隧道由戴麟趾爵士主持下于1969年动工兴建,落成激活后,汽车无需再依赖汽车渡轮横渡维港,带来便利。[101]至于麦理浩任内为香港兴建的首个地下铁路系统,工程规模则较前者更为繁浩。虽然港府早在1960年代已着手研究兴建地下铁路的可行性,但工程到麦理浩任内才正式拍板定案。在1972年6月,麦理浩委任财政司夏鼎基(后为爵士)为地下铁路临时管理局主席,负责筹备地铁工程的前期工作。[71]临时管理局于1975年初宣布兴建一条由九龙观塘出发、途经石峡尾旺角尖沙咀等地,最终通往港岛中环,称之为“修正早期系统”的地铁路段。与此同时,麦理浩在1974年聘任英美冠达邮轮(Cunard Line)前任常务董事唐信(Norman Thompson)为地下铁路公司候任主席,《地下铁路公司条例》在1975年通过后,地铁公司即于同年9月取代原本的临时管理局,主持地铁的兴建工作。[87]

地铁公司成立之初,获港府拨款11.5亿港元,其余资金则由港府作担保下向外筹措。[87]同年10月,以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为首的七家财团与港府协议贷款6,000万美元;港府另外又与17家国际银行达成协议,筹得20亿港元贷款,而地铁公司则由港府全资拥有。[87]为了支付工程开支,港府需要透过卖地收益和发展地铁上盖物业填补。[7][101]“修正早期系统”在1975年11月正式动工,经过接近四年的时间,观塘至石峡尾段地铁在1979年9月30日由麦理浩伉俪主持下正式通车,同年12月16日,石峡尾至尖沙咀段开通,到1980年2月12日,尖沙咀至中环一段的过海铁路也告完成,标志着“修正早期系统”全线开通。尖沙咀至中环段过海铁路通车当日,麦理浩更邀得访港的雅丽珊郡主主持揭幕,场面盛大。[102]

在1977年7月,麦理浩进一步决定兴建往来太子荃湾荃湾线地铁,并在1982年3月拍板兴建往来上环柴湾港岛线地铁;荃湾线和港岛线地铁要到他卸任后的1982年5月和1986年5月才陆续通车。[103]而荃湾线通车后,原有太子至中环段的“修正早期系统”铁路遂并入荃湾线,“修正早期系统”铁路的余下路段则成为观塘线地铁。地下铁路的修建为香港交通发展揭开新的一页,其通车在某程度上改善了市区交通的挤塞情况,往来九龙和港岛市区各地也变得更为便捷;[24]过海铁路和海底隧道的通车,更逐渐取代原来的渡海小轮,成为横渡维港的主要方法。地下铁路的兴建,还连带铁路沿线急速发展,金钟廊海港城太古城德福花园湾仔等地的商业和住宅发展项目,即为兴建地铁所带动。[101]

继地下铁路以后,麦理浩在1979年指示港府重新研究搁置多时的东区走廊兴建计划,促成东区走廊在1981年动工兴建。[104]东区走廊随后于1984年陆续通车,初期由铜锣湾通往太古城,成为继英皇道以后,另一条往来港岛中心与东区的主要行车干道。麦理浩与夏鼎基也曾经研究动用卖地收益,出资300至350亿港元,在赤鱲角填海兴建全新的机场,以取代位处市区和不敷应用的启德机场[101]不过,由于珍宝客机在1970年代开始广泛应用,增大了启德机场的吞吐量,因此计划被暂时搁置,一直到1989年,“新机场计划”才被当时的港督卫奕信爵士提出。[101]

解决食水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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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理浩任内还展开不少大型的水利工程,确保香港拥有充足和稳定的食水供应。在1963年和1967年,港府曾因严重的旱灾而一度实施“四天供水四小时”的制水政策,尽管港府在1964年与中共方面达成协议,增购东江水供港,后来又于1968年建成船湾淡水湖,可是香港依旧备受天旱缺水的问题困扰。[105]麦理浩上任后最大规模的水利工程,是在西贡辟建万宜水库,水库的兴建计划早于1969年由戴麟趾任内所草拟,到1971年正式动工,工程历时七年,至1978年11月27日才由麦理浩主持揭幕激活。[105]

万宜水库的兴建工程可谓相当繁浩,由于水库选址位处粮船湾洲西贡半岛东部之间的海峡,工程人员要在海峡的东西两边缺口分别修筑围堰,以便把海峡分隔开和抽走海峡内的海水[105]抽走海水后,工程人员要在东西两边各建两道堤坝,位于内侧的一道用作存储水库的淡水,另一道则用作抵御海浪的冲击。整个水库修建工程耗费13.5亿港元,而水库的总容量则达600亿加仑,成为香港储水量最大的水塘[105]然而,在万宜水库兴建期间,香港仍面对多次缺水危机,当中在1974年9月至11月和1977年6月至1978年4月期间,港府就因为久旱不雨而实施制水;而即使是水库建成后,港府在1981年10月至11月间也再因天旱而宣布制水。[106]

万宜水库是香港储水量最大的水塘

考虑到人口持续增长对食水供应构成压力,再加上香港可供开辟水塘的地点有限,麦理浩还大胆尝试海水化淡的方法,促成港府在1972年8月与亚洲发展银行签署1.2亿港元的贷款协议,用以在青山一带兴建乐安排海水化淡厂[71]乐安排海水化淡厂造价4.6亿港元,1975年10月由麦理浩主持揭幕,建成时不单是香港首座向市民供水的海水化淡厂,规模也是当时全球最大的一所。[105]可是,海水化淡厂投入运作后不久,港府却察觉到海水化淡的成本比想像中高得多,化淡厂投入服务仅三年,便在1978年因石油价格高涨而宣告停产。虽然化淡厂在1981年因港府实施制水而一度重开,但最终在1982年宣布正式关闭,标志着港府放弃以海水化淡的方法来解决供水问题。[105]

增加东江水输港是麦理浩任内解决水资源不足的另一重要方法,成效也要比起兴修水塘和海水化淡来得显著和实际。根据港府原来在1964年与广东省政府达成的东江水供港协议,港府每年向对方购入6,800万立方米淡水,此后购水量逐步增至1972年的8,400万立方米和1976年的1.09亿立方米。[107]然而,1966年爆发的文化大革命一度使中英关系转趋紧张,当时港府为免过分依赖局势动荡的中国大陆,于是以兴建水塘为解决水荒的主要手段,使到粤港双方在东江水输港方面的计划停滞不前。不过,随着中英两国后来关系缓和、再加上两国在1972年正式建交,粤港双方又重新商讨增加东江水供港的可能。在1974年,广东省政府展开东深供水工程第一期扩建,港府为作出配合,也在1978年出资1.17亿港元为香港一方的输水系统作出改善。[105]

在1978年7月,港府与中共进一步磋商扩展东江水供港计划,并在同年10月达成协议,规定东江水输港量由1979年的1.45亿立方米,逐步增至1982年的1.82亿立方米,售价虽上升百分之50,但港府向市民收取的水费维持不变。[107][108]协议达成后,广东省水利部门于1980年1月展开东深供水工程第二期扩建,按协议增加向香港的供水量。[104]同时,双方又在1979年12月展开新一轮磋商,并在1980年5月签署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在1981年10月和1982年先后作出两次修订,规定广东省在1982年向本港提供2.2亿立方米淡水,此后供水量按年增长至1995年为止。[107]在1981年2月,麦理浩还拨出13亿扩展输水系统,为粤方增加东江水供港作好准备。[100]麦理浩增加东江水输港的决定,有效解决香港长久以来对水荒的忧虑,随着东江水占香港水源的比例不断上升,意味香港对东江水的倚赖越来越重,对境内水塘的倚赖则相应下降;但东江水输港量增加,也派生水资源过剩,造成一部分以公帑购买的输港东江水白流大海的问题。

康乐、保育与人文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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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展交通与水利等基础建设的同时,麦理浩也重视香港的康乐文化发展,他在1976年和1981年先后成立康乐体育事务处(前身为1974年成立的教育司署康乐及体育事务组)和康乐文化署,统筹康乐文化发展事宜。[109][110]在他任内,港府于各地辟建公园游泳池运动场体育馆等各类休憩用地,较大型的工程包括先后在1973年和1977年动工兴建红磡体育馆和港岛伊利沙伯体育馆,前者要到1983年才告落成,后者则由他在1980年亲自揭幕,而荃湾大会堂沙田大会堂也分别在1980年落成和在1982年奠基动土。[111]透过与英皇御准香港赛马会的合作,麦理浩在黄竹坑免费拨地予马会兴建海洋公园,促成公园在1977年落成激活;他又支持马会在沙田填海兴建沙田马场,并于1978年主持马场揭幕。[3]在港府与马会赞助下,英女皇银禧纪念基金会在1981年出资于沙田城门河畔兴建银禧体育中心(香港体育学院前身),同年由麦理浩主持奠基礼,中心随后于1982年激活,为香港的运动员提供全新的培训场地。其他由港府与马会参与的文康工程和活动,还包括支持市政局九龙公园展开大型翻新和改善工程、以及联同市政局支持文化界在1973年成功举办首届香港艺术节,安排中西各类富特色的艺术表演,希望借此培养市民对文化艺术的兴趣及欣赏水平。[2]

海洋公园原有麦理浩的揭幕碑记,近年已移除

除此以外,麦理浩在1977年促成香港艺术中心湾仔设立,为当代的表演艺术视觉艺术电影录像艺术提供具水平的表演场地,以进一步推动当代艺术的发展。[50]麦理浩后期积极协助在尖沙咀海傍兴建香港文化中心,并在1979年为中心主持奠基礼。文化中心规模庞大,工程历时多年,至麦理浩卸任后的1989年方告落成激活。至于在1984年正式创立的香港演艺学院,也是得到麦理浩支持下筹建的。[3][50]

麦理浩本身热爱远足郊游,尝言“青山绿水普罗大众都可享受,高尔夫球场游艇则只属于少数人的玩意”。[112]1976年,他制定《郊野公园条例》,正式为香港郊区划定郊野公园范围,希望新市镇与市区的发展与郊野的保育获取平衡。[3]首批于翌年划定的郊野公园包括城门金山大潭狮子山香港仔,而香港仔、大埔滘大尾笃新娘潭自然教育径也在同年草拟。在1981年,位于万宜水库附近的麦理浩夫人度假村落成激活,为市民提供郊野户外的康乐休憩场地。郊野公园内的自然生态得到政府保育,各类的开发活动受到极大的限制,很多具自然生态保育价值的地方因此得以保留,也令不少绿化地带免受破坏,同时供郊游人士在受到管理的郊野范围内游乐。[50]此外,因应1972年六一八雨灾期间,秀茂坪寮屋区和港岛半山旭龢道发生山体滑坡及大厦倒塌事故、与及在1976年发生另一宗秀茂坪山体滑坡意外,麦理浩在1977年一手成立土力工程处,开始对全港所有山边斜坡进行勘查和修葺,减低郊区和市区斜坡出现严重山体滑坡的风险。[3]

在1977年划定的狮子山郊野公园是麦理浩任内首批划定的郊野公园之一
在1978年划定的西贡东郊野公园
在1979年划定的大帽山郊野公园

然而,在社会急速发展之下,香港不少具历史价值的建筑物在麦理浩任内相继因新的发展拆卸,在中环一带,旧建筑拆卸的速度尤其急速,邮政总局告罗士打行公爵行温莎行公主行连卡佛总行和香港汇丰总行大厦等富殖民地色彩的建筑,相继由设计风格崭新、规模更大的商业楼宇取代。[95]至于在九龙方面,极具特色的尖沙咀火车站也在一片争议声中宣告拆卸,[113][114]只余钟楼,原址一带后来则成为香港文化中心、香港艺术馆香港太空馆和酒店及商业用地。虽然港府于1971年制定《古物古迹条例》,让港府根据条例宣告具历史价值的建筑物为法定古迹,从而免受拆卸,但获宣告为法定古迹的历史建筑只属小数,对保护历史建筑未起很大作用。[115]随着社会上要求保存历史建筑的声音越来越大,麦理浩终在1976年成立古物古迹办事处古物咨询委员会,并在1980年首次引入历史建筑评级制度[115]不过获得评级的历史建筑物,待遇不同法定古迹,业权持有人仍有权将建筑拆卸重建,因此对保存旧建筑的作用同样有限。[115]

在1978年,舆论就对于1902年建成的香港会应否拆卸重建而引起争论,当时坊间希望政府出手阻止香港会拆卸,但香港会方面指出保育和翻新建筑的花费高昂,难以承担。[116]尽管古物咨询委员会在1980年建议港府将香港会列作法定古迹,[117]但考虑到维护建筑的开支可能要动用5亿港元公帑,建议遭到行政局否决。[118]即使后来有团体向麦理浩请愿,港府仍不为所动,香港会最终在1981年6月拆卸重建。[119]

历史悠久的邮政总局于1976年被拆卸重建作商业用途
在一片争议声中,逾80年历史的香港会会所终在1981年拆卸重建
港府为配合清洁香港运动而设计的“垃圾虫”,形象深入民心

另一方面,透过发起不同运动,麦理浩为市民引入新的观念和意识,用以提升市民的人文素质,当中较大型的运动包括清洁香港运动[120]清洁香港运动于1972年由麦理浩发起,最初港府投放到运动的拨款达150万港元,用以举办宣传和教育活动,例如清洁海滩运动,旨在美化市容、培养市民爱护公德、及灌输保持公众地方整洁的意识。[71]同年,麦理浩又在立法局通过《1972年裁判司(修订)条例》,授权执法人员对乱抛垃圾等有违公德的人士提出检控,加强阻吓性。[21]至于由政府新闻处总创作主任许敬雅(Arthur Hacker)设计的“垃圾虫”,形象更是深入民心。[11]

除清洁香港运动外,麦理浩也顺应民间发起的中文运动,在1972年1月采纳港府中文委员会发表的第二份报告书,积极推动中英双语并重政策,[71]同年开始,立法局和市政局也准予议员使用中文方言发言,并且引进广东话和英语的即时传译服务。[121]至1974年,立法局正式通过中文与英文均为香港的法定语文,具备同等的地位。自此,政府公文不论以中、英文撰写,均具备同等效力,法庭内更可使用中文方言发言,一改过往以英文为重的情况。[42]

麦理浩任内推动的其他运动,还包括在1972年成立禁毒处禁毒专员、在1973年成立扑灭罪行委员会以推动扑灭罪行运动[122]支持家计会宣传“两个够哂数”的控制生育运动、在1975年成立香港奖券管理局,推出多重彩彩票六合彩前身)以取代原来的马票,取缔市面上多由黑社会操控的字花赌博、透过在1978年设立度量衡十进制委员会,向公众各界推广自1976年起正式引入香港的国际单位制[123]以及在1980年成立法律改革委员会,旨在检讨由律政司或首席按察司提交的各项法律议题,以切合香港的发展需要。[124]

经济起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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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增长背景和理财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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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轻工业与对外贸易在1960年代的蓬勃发展,让政府维持低税政策的同时,收入依然连年增加,使到政府的财政储备日益丰厚,为麦理浩任内的大兴土木缔造有利条件。此外,在六七暴动后,虽然房地产市道一度低迷,[125]但却吸引不少本身从事制造业的华商趁机投资房地产,继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反弹而赚取钜额利润,这些华商再把利润投资到股市等项目,更进一步成为与传统英资洋行争一日之长短的新兴华资大行。[126]再加上自二战完结以来,劳工层次结构逐渐积聚越来越多的财富,而新兴的中产阶级也渐具规模,这些因素都为麦理浩任内的经济起飞奠下重要基础。[127]

麦理浩任内港府的理财哲学,以财政司夏鼎基提出的“积极不干预主义”体现。“积极不干预主义”上承1960年代财政司郭伯伟爵士推行的“自由放任”政策,但两者并不代表政府对经济完全不作任何干预。[128]“积极不干预主义”与“自由放任”政策的相同之处,在于两者均以审慎理财为原则,并主张尽量缩减政府的规模,让市场自行调节,避免由政府对经济市场作出干预。此外,两者也主张政府在一些自由市场未能顾及的民生事务上提供协助,因此,不论是1960年代抑或是麦理浩任内,港府继续成为全香港最大的雇主、最大的土地发展机构、最大的房东、以及教育和医疗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对维持本土经济扮演一定角色。[128]不过,“积极不干预主义”不同之处,在于港府投放到民生福利的公共开支,比郭伯伟任内大幅上升。这种增幅除了是因为港府自1960年代以来积聚了丰厚的财政储备外,更重要的是麦理浩急于希望改善市民的基本民生福利。[14]

麦理浩的施政带有“务实社会主义”的影响,他认为香港每一个家庭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居所,如果他们无力自置居所,政府有必要向这批市场照顾不到的一群提供公共住房,或是价格相对廉宜的自置居所。[3][12]在这个前提下,他大力推动十年建屋计划、兴建新市镇、推动九年免费教育、发展全盘社会福利政策和建造地下铁路等各项大型基建,目的不止于像以往的政府一般,让市民得到基本温饱,而是务求进一步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增强对香港的归属感。因此,在“积极不干预主义”的旗号下,港府公共开支连年增长,单以1971年和1972年相比,港府总开支增长即达百分之50。[129]一方面,港府趁地产市道畅旺,卖地收益急增,另一方面,麦理浩就大洒金钱改善民生福利。据说,当时港府内部无人敢出面阻止,甚至夏鼎基也昏了头。[29]公共开支的上升,加上港府的收入因1973年至1975年经济不景气而减少,港府审慎理财的重要原则一度受到威胁,[130]结果夏鼎基除了在1975年2月公布加税措施外,又在同年6月提出发行五年期的公债,计划集资2.5亿港元,以舒缓港府的财政压力。[87][131]港府公债在1975年11月正式发行,成为继1947年发行0.5亿元复兴公债以来,再度发行公债。[131]

股灾与石油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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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理浩任内虽然见证香港经济起飞,但也面对不少经济方面的挑战,其中,1973年发生的股灾和紧接着股灾的第一次石油危机,以及1979年发生的第二次石油危机,均对香港经济构成一定冲击。[132][133]步入1970年代以来,香港投机风气炽热,股市形成泡沫,尽管麦理浩与其他港府官员多番劝谕参与股票投机的市民保持理智,又在1973年1月成立证券业务咨询委员会和增设证券业务监理专员一职,但都未能有效遏抑股市炒短线之风。[133][134][135]在1973年初,英美同样炒风炽热的股市开始出泡沫化现象,再加上香港股票市场陆续出现假股票事件,终导致恒生指数在同年3月由1,774.96点的高位急泻。[133][134]在短短四个月后,恒生指数在7月跌穿500点水平,[40]到10月,中东地区爆发赎罪日战争阿拉伯石油输出国组织为打击以色列及支持以色列的国家,宣布实施石油禁运,有关决定不单止拖累环球经济增长,还导致香港在内的环球股市进一步急跌。[133][134]在1974年,面对信贷全面紧缩,恒生指数在4月跌至323.56点,创1971年12月以来新低,一直到1974年12月,恒生指数跌至150.11点,仅仅比100点的基数高出约50点,这时跌势才告止息。[125][133][134][136][137]

股市暴跌和第一次石油危机一度引起市民恐慌,有商人更趁机囤积白米,导致1973年尾至1974年初米价暴涨,连带其他基本食粮和日用品的价格腾飞,造成通涨急升的问题。[42]为设法平抑物价和防止商人囤积居奇,麦理浩于是成立消费者委员会,并由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议员简悦强爵士担任主席,负责对市场展开格价,以及采取一系列措施稳定物价,加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42]此外,在石油危机期间,香港石油供应出现紧张,对经济构成全面打击,[132]麦理浩遂于在1973年11月成立石油政策委员会石油供应处,重新审视香港的石油供应政策,同时呼吁市民节约用电和各种燃料。[40]石油供应处随后在12月19日起实施灯火管制,规定全港作广告用途的霓虹灯电灯只可在每晚6时至10时30分亮着;[40]到同年12月31日,港府还宣布实行夏令时间,希望尽用日光,减少消耗电力[40]在1974年5月,石油危机终于化解,港府遂撤销灯火管制,但香港经济要到1975年才正式走出谷底,而夏令时间则一直维持至1976年8月。[18][138]

事实上,经历1973年股灾后,港府收紧对股票市场的监管,并先后在1973年8月通过《证券交易所管制条例》、以及在1974年3月制订《证券条例》和《保障投资者条例》。[134][139]透过这些新的条例,港府限制新的交易所开幕,又规定交易商必需注册。[139]在1974年10月,麦理浩还按照《证券条例》的规定,设立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前身),由证券业务咨询委员会原主席简悦庆担任主席,同时赋予证券业务监理专员更大权力,逐步对股票市场作出规管。[140]总体而论,1973年股灾与两次石油危机确实拖慢了麦理浩任内的经济发展步伐,以1973年至1975年的经济衰退期为例,人均实际工资水平便倒退百分之18。[134]不过,股灾与能源危机的影响始终有限,这两大危机化解后,香港的人均本地生产总值在1976年即重新录得百分之25的增长,工资水平到1978年还恢复至1973年的水平,而且还持续增长。[134]

不过,单就股票市场而论,由于发展尚未成熟,而且投机风气炽热,再加上其他外来因素,香港的股票市场始终处于比较波动的状态。[133]恒生指数经历1973年的股灾后,虽然在1978年6月重上500点水平,但之后受到伊朗局势日益动荡影响,恒指在同年11月一度暴跌。[52]随后在1979年初爆发的伊斯兰革命,使到伊朗石油产量锐减和国际石油价格飙升,形成第二次石油危机,期间,麦理浩被迫在1979年5月至10月再度实施灯火管制和夏令时间。[141][142]不过,第二次石油危机对香港的影响较第一次石油危机轻微,而石油价格持续上升至1980年中期以后,也开始逐步由高位回落。第二次石油危机后,恒生指数在1980年重上1,000点水平,但同年12月再受外围因素拖累而出现抛售,恒生指数一度失守1,300点水平。[100]踏入1981年8月以后,香港前途问题日益浮面,股市开始偏软,同年10月恒指更因银行加息拖累而一度暴跌,掀起1981年香港股灾的序幕。[137]恒生指数的跌势此后因为香港人对前途信心危机加剧而持续至1983年,当时麦理浩已经卸任。[137]

推动经济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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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代初环球石油危机与经济衰退引申的另一个问题,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在麦理浩任内,美国、英国和欧洲共同体相继加大对香港纺织和玩具等产品的入口限制;贸易配额的削减,再加上1977年英联邦特惠税的撤销,均对这些自战后以来发展蓬勃的轻工业出口贸易构成严峻考验。[45]面对出口贸易的困境,港府曾多次展开贸易谈判,与各国政府商讨放宽香港轻工业成品的入口限制;此外在1973年8月,香港多个工业团体更联署上书外交大臣亚历克·道格拉斯-休姆爵士,抗议英国及欧共体带头限制香港纺织品及鞋履入口,可是种种行动都难以挽救香港轻工业萎缩的局面。[40]

香港工业邨公司管理的大埔工业邨
葵涌货柜码头在麦理浩任内继续扩展

麦理浩明白香港长远不能单靠纺织和胶花一类依赖廉价劳工和劳工密集式的低技术轻工业,因此他积极鼓励香港工业循多元化发展,以及着手提升香港的工业技术水平。[3]这些措施包括在1975年9月设立工业投资促进委员会,鼓励外资发展香港工业、[87]在1977年10月和1980年9月分别设立经济多元化咨询委员会工业发展委员会,旨在分散和促进香港的工业发展、[18]另外更支持葵涌货柜码头的扩展,从而增加香港港口的货柜吞吐量。另一方面,针对工业用地不足和地价高涨的问题,麦理浩在不少新市镇内划出称为“工业邨”的工业区域,鼓励投资者到这些经过规划的区域开设厂房。为了妥善管理和兴建这些“工业邨”,他还成立工业邨临时管理局,工业邨临时管理局后来在1977年3月由香港工业邨公司香港科技园公司前身)正式取代。[28]至于香港理工学院与多间工业学院的相继设立,也为工业界别提供更多受过专门培训的技术劳工。[3]

在这种背景下,电子零件钟表电器一类电子工业在麦理浩任内急速发展,在政府的扶助下,电子工厂数目由1960年只有3家,急增至1979年的1,041家。[143]电子工业的占出口总值的比例,也由1976年的百分之11.3,逐步增长至1982年的百分之16.8,电子工业成为仅次于纺织业的第二大支柱工业,也吸引各大跨国企业纷纷来港设立办事处。[143]麦理浩对电子工业界别的声音显得日益重视,除了设立不同的工业委员会外,还招揽不少工业界人士到行政立法机关,协助港府施政,较突出的例子包括在1972年委任从事电筒生产的立法局非官守议员锺士元爵士为行政局非官守议员,他随后于1980年获升任为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议员;[144]另外,年轻电子工业家李鹏飞也在1978年获麦理浩邀请,出任立法局非官守议员。[3]

除电子工业外,受到麦理浩大兴土木的带动,加上私人地产市道日益蓬勃,香港建造业也乘势而起。[145]在麦理浩任内,每年公私营建筑开支平均达50至60亿港元,以1980年为例,当年港府售出39.8亿平方米土地,收益多达82.3亿,而全年房地产工程总开支则达129.44亿港元,是1969年的14.6倍。[146]由1970年至1981年间,建造业占香港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也由原来的百分之4,上升一倍至百分之8。[146]麦理浩在任晚期,香港的注册建筑公司多达3,000多家,外资建筑集团也有十多家。建造业的急速增长,对当时香港整体的工商发展具正面影响。[97]

麦理浩任内还奠定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石。[50][147]国际金融业务的兴起始可追溯到1960年代,由于美国在越战泥足深陷,不断印制美元钞票支付军费,导致美元贬值的压力越来越大。[148]终于在1971年12月,十国集团达成协议,终止自二战完结以来美元以固定汇价兑换黄金的造法,标志着战后称之为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国际固定汇率制度瓦解。[148]港元自1935年以来一直与英镑挂钩,而英镑在布雷顿森林体系之下,则与其他国际货币一样与美元挂钩。[149]美国政府在1971年12月将美元贬值百分之7.89时,港府随即宣布港元币值不变,兑美元汇率实际增值百分之8.57,而兑换英镑及黄金的汇价则同样维持不变。[71]不过,为免实际价值下降的美元仍可以较优厚的汇价兑换英镑,英政府在1972年6月宣布英镑在国际市场上自由浮动,港府遂宣布港元跟随浮动。[149]到同年7月6日,港府复宣布改与美元挂钩,把汇率固定在每5.65港元兑1美元,以免港元汇率出现剧烈波动,这个汇率在1973年2月再调整为每5.085港元兑1美元。[149]

不过,港府与美元实施固定汇率后不久,受到汇率市场不明朗因素困扰,加上市场上有大批美元涌入,港府担心投机者按固定汇率迫使港府兑换持续弱势的美元,于是在1974年11月25日宣布港元自由浮动,港元与美元汇率则即时升至4.965港元兑1美元。[149][150]港元此后自由浮动约九年的时间,到1983年10月才因为联系汇率制度的设立才重新与美元挂钩。[149]国际固定汇率制度的瓦解,在当时造成美元的贬值和其他货币的升值,为国际汇市的开放缔造有利条件。[151]同时间,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国因石油危机而滚存大笔热钱、加上交易和通信技术的改善,促成新兴国际金融市场的形成。[47][152]香港位处亚洲,其地利之便让香港的金融市场填补美洲纽约欧洲伦敦余下的空白,加上香港人的英语水平在东亚地区较佳,让香港具备优势发展成亚洲国际金融中心。[47]至于经济多元化咨询委员会在1979年发表的报告中,除了提倡香港发展转口贸易外,也同样提倡重点发展金融及其辅助性行业。[18]

自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麦理浩逐步跟随国际做法开放金融市场,港府的主要措施包括在1973年撤销外汇管制、1974年撤销黄金交易管制、在1978年取消自1965年以来停止向外资银行发放牌照的规定、以及在1982年取消外币存款利息预扣税和降低港元存款利息预扣税。[153][154]在放宽金融市场的同时,麦理浩也制定一系列的法例规管金融和股票市场,以及在1980年制订《香港银行公会条例》,加强对银行的监管。根据条例,香港所有银行均要加入于翌年成立的香港银行公会,而且要划一采用由银行公会厘订的利率[104]自从港府放宽外资银行来港开业的规定后,仅1980年便有多达115家商业银行在港经营,其中88家属于外资银行;[155]而根据1982年的统计数字,全球100家最大规模的银行之中,有多达63家在香港设有分行或办事处。[155]银行业的发展配合新兴金融市场的快速崛起,到1985年的时候,香港已成功晋升为世界第三大国际金融中心。[155]

麦理浩任内香港在1980年的维多利亚港景色,可见不少新落成和正在兴建的摩天大厦

整体而言,麦理浩见证香港经济突破樽颈,经济增长之强劲为开端口以来所未有,[16]更一跃与韩国台湾新加坡并称为“亚洲四小龙”。[156]在任逾10年的时间当中,香港平均每年的实质经济增长率达百分之10,[157]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10年间增长5倍,而整个1960年代的增长则只有2.8倍。[16]在经济起飞的同时,制造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由1971年的百分之30,降至1981年的百分之27;而同期金融及其他商业所占的比例,则由百分之15增加至百分之23。[18]借着经济循多元化发展,麦理浩不单造就香港经济起飞,也令香港由昔日的贸易转口港,逐步向国际金融中心的方向进发。[147]

经济的急速增长,还造就船运大亨包玉刚爵士与地产大亨胡应湘(后为爵士)和李嘉诚(后为爵士)等新兴华人富豪的崛起。[16]到麦理浩在任后期,随着中国大陆实施“改革开放”,香港对刚刚起步的中国经济起支持作用,并在“改革开放”和“四个现代化”中扮演重要角色,为大陆经济方面注入科技、专业知识和资金来源。[18]可是,中国的改革开放,也造成香港自1980年代开始,工业纷纷北移大陆和制造业趋向式微的问题。[18]

宪制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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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立法与地方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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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理浩任内没有对行政局立法局作重大的改革,也没有为两局引入民主成分,两局所有席位仍然维持委任制,而非透过选举产生。在他上任之初,行政局作为港府的决策机构,共设15个席位,其中主席由他本人担任、另有五席当然官守席位、一席官守席位和八席非官守席位。[158]非官守席位除了在1978年增加一席至九席以外,行政局的席位布局在他任内基本上没有重大变化。就非官守席位而言,麦理浩在任初期的八席席位当中,华人和外籍人士本来各占四席,但华人席位数目由1974年起比外籍人士的席位数目多出一至两席不等,反映麦理浩对华人势力愈益重视。[24][158]

立法局方面的改革幅度则较行政局来得明显,在1971年的时候,该局共有26个席位,其中主席一位由他自己出任、另有四席当然官守席位、八席官守席位和13席非官守席位,意味政府和外界的席位各占13席。在1972年,官守席位和非官守席位各增两席,使到政府和外界的席位各自增至15席。[158]不过,麦理浩在1976年大幅增加非官守席位,打破了过往的平衡局面。在当年的立法局改组中,官守席位由原来的10席增至15席,但非官守席位则由原来的15席大幅增至22席,加上主席和原来的四席当然官守席位,政府只占20席席位,非官守席位数目首次超越政府席位数目。此后,官守席位与非官守席位数目在历年均有所增加,但非官守席位多于政府席位的局面不变。[158]到1981年的时候,立法局总席位数目增至50席,除主席和四席当然官守席位外,官守席位和非官守席位分别占18席和27席。[158]虽然,局内非官守席位占多数,但麦理浩依然是大权在握,因为他可以随时委任临时官守议员,确保港府的所有议案获足够票数通过。[159]当时的立法局议员对港督相当尊敬,而局内的非官守议员也要听命于获港督信任的首席非官守议员,因此非官守席位的增加,未对港府施政构成困难。[160]

麦理浩对立法局的另一改革,是委任社会各层次结构的人士加入立法局。在他以前,立法局非官守议员主要由社会上最顶尖的精英层次结构担任,汇丰银行怡和太古三大传统英资洋行必然有代表获得委任;而香港总商会与非官守太平绅士也可透过类似间选的方式,各自提名一名代表到立法局任职,使局内必然各有一席总商会席位和太平绅士席位。麦理浩任内维持委任英资洋行代表的做法,但在1973年取消总商会与太平绅士提名席位的惯例。[161]相反,他开始委任其他各行各业如工业界、保险界、社工界和教育界等等的代表,而且更在1978年委任出身草根,本来任职九龙巴士售票员、后来升任公关经理的王霖为立法局非官守议员。[162]王霖最初以不谙英语和担心影响生计为理由推却邀请,但麦理浩则鼓励他在立法局以中文发言,并向他介绍在1976年引入的议员薪津制度,[121]还教导他聘请议员助理,最终王霖接受邀请,成为立法局一位代表基层劳工的议员。[162]

至于地方行政方面,麦理浩则作出重大的变革。在市政局方面,他在1973年确立该局负起公众卫生和文康服务的角色,并向该局赋予财政自主权。[18][163]在此以前,市政局本有16个席位,当中包括一席官守主席、一席官守副主席、四席官守席位、10席非官守委任席位和10席民选席位。[158]在1973年的变革下,市政局所有官守席位遭到裁撤,而委任席位和民选席位则各占12席,主席和副主席分别由议员互选产生。[18][24]委任议员沙理士成为改组后的首任市政局主席,一直到1981年,主席一位才由民选议员张有兴取代。[158]

尽管市政局是香港当时唯一的民选机构,但由于选民资格被过分限制,市民对市政局的选举反应十分冷淡。[18][164]按当时的规定,市政局的合资格选民需符合一定的教育程度、符合一定的收入或纳税水平、或者是指定专业团体的成员。[164]港府按这些限制把合资格选民划分成23个类别,并以全港为单一选区,由他们透过投票选出12席民选席位。[88]基本上,大部分基层市民因不乎合投票资格,因此也没机会投票。根据港府在1979年的数据,全港估计有44万名合资格选民,但在1981年的市政局选举,全港登记选民数目只有34,381人,而最终投票人数更只有6,195人,仅占登记选民数目的百分之18。[164]不过,在麦理浩的改革下,市政局代表市民申诉的角色明显增强。[164]以1973年至1982年为例,市政局议员办事处平均每年收到10,000宗市民反映的投诉,而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办事处在同期收到的投诉数目,仅占前者的三分之一。[164]至于市政局的选民限制,要到后来随着区议会的成立才一并逐步放宽。

除了市政局的改革,麦理浩还一手创立区议会。区议会作为香港最基层的议政组织,设立目的是希望鼓励市民参与地区行政,增强官民沟通和提高政府的透明度。[18]区议会尚未设立以前,麦理浩早于1972年在全港设立分区委员会,以及在市区设立民政区委员会[163][165]在市区,分区委员会隶属于民政区委员会之下,委员主要由各个地区居民组成的互助委员会主席和业主立案法团主席出任,而各个分区委员会的主席,则出任民政区委员会委员。[163]民政区委员会和分区委员会均让市民有限度地参与地方行政,但主要分别在于前者是官民沟通的主要渠道,后者则负责协调港府推行清洁香港运动扑灭罪行运动等全港性的地区政策。[163]针对新界方面,麦理浩在1977年为新市镇和各地乡郊成立地区咨询委员会,角色相当于市区的民政区委员会,作为新界地区主要的官民沟通渠道。[50][163]地区咨询委员会不同之处,在于委员由原居民和非原居民组成,并由各乡乡事委员会担任当然委员。[163]

民政区委员会与地区咨询委员会只是过渡期的措施,在1979年,麦理浩复向立法局提出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计划各区成立地区管理委员会,港九地区的委员会由各区民政主任出任主席,而新界地区的委员会则由各地理民官出任主席,各区委员会的成员建议由12个负责地方事务的部门派代表担任,作为各政府部门针对地方事务的协调组织,为区议会的草拟作准备。[104][163]在1980年6月,麦理浩正式发表《香港地方行政的模式绿皮书》,首度就地方行政发展作出公众咨询,[3]随后于1981年1月,他发表《地方行政白皮书》,落实各区区议会的设立计划。[3][163]

地方行政计划下,全港18个由民政区委员会与地区咨询委员会改组而成的区议会,在1981年宣告成立,港九和新界分占10区和八区。最初区议会的组成与原来两个委员会的组成相同,并继续由各区政务专员(前身为港九的民政主任或新界的理民官)出任区议会主席。[163]到1982年3月4日和9月23日,新界和港九分别举行第一届区议会选举,前者由新界选民选出56名非官守区议员、后者由港九选民选出76名区议员。[166]1982年的选举一共选出132名民选区议员,约占全港489名区议员的三分之一,至于余下三分之二的议员,主要由非官守委任议员、当然委任议员和少数官守议员组成。[167]非官守委任议员大部分是前民政区委员会与前地区咨询委员会的委员;至于当然委任议员方面,市区的区议会由市政局议员出任,新界的区议会则由各乡乡事委员会主席出任。同年,各区的地区管理委员会也正式投入运作。[165]

1982年的区议会投票资格比以往的市政局选举大为放宽,任何年满21岁、居港满七年的香港市民,均符合资格投票。[24]首届区议会选举是香港开端口以来首个大型选举,为香港迈向普选民主化踏出重要一步。[24]当年选举的投票率,也要比昔日的市政局选举显著上升,而市民只须居港满10年,也符合资格参选。[163]区议会选举并非以全港九或全新界划为单一选区,而是将港九新界划分为若干选区,再由所属选区的选民投票选出心仪的当区候选人。区议会的选举模式和选民资格的规定,后来也为市政局所采纳。区议会的运作得到港府的支持,各区区议会的秘书处服务除了由各区政务处提供外,港府还向区议会提供拨款举办社区活动和推行社区改善计划,也经常派代表与区议员面对面接触,拉近官民关系。[18]

麦理浩在1981年发表的《地方行政白皮书》,还构思在新界设立相当于市政局的区域市政局,但区域市政局要到1986年才正式成立。[24]经麦理浩一任,港府政制逐步发展成为行政立法两局、市政局和区议会的三层垂直层级架构,让不少有意从政的人士由区议会逐步晋身市政局、以至是立法局。[163]然而,在新界设立区议会和区域市政局,导致两者职能上与原有的乡事委员会和乡议局出现冲突,造成权力重叠的问题。

变革政府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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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内作出不少重大决策的麦理浩,认为要有效推动政策,就有必要提升政府的施政效率。[18]有见及此,他甫上任不久便在1972年聘请国际顾问公司麦健时公司,研究港府内部的管治体制。麦健时公司于1973年完成研究,发表《麦健时报告书》后,麦理浩遂按建议重整港府的核心架构。[168]在新的架构下,总督之下的辅政司财政司律政司三司维持不变,但在三司之下的辅政司署,则重新改组为经济科环境科民政科住房科保安科社会事务科六个决策科、以及架设财政科铨叙科两个资源科。[168][169]这个新的架构在当时被外界形容为“迷你内阁”,[170]舆论认为新制度令港府管治架构变得像私人公司般更有效率,各政策科首长犹如公司的经理、总督是首席执行官,三司犹如首席执行官的副手,而行政立法两局议员就像其他主要股东[171]但是,港府内部也有声音,质疑麦理浩聘请外间顾问公司,一反过往殖民地由英政府委派专家组织委员会的造法;[3][168]而新方案把部分制定政策的权力由行政立法两局交到各政策科的官员手上,也使到过往只负责执行政策的官员需要时间适应。[168]

麦理浩采纳《麦健时报告书》的建议,重组政府核心管治架构,图为布政司署(前称辅政司署)所在的中区政府合署中座

继1973年的改组后,麦理浩继续按报告书的建议改组政府架构,而其他较主要的改组包括在1976年将辅政司改称布政司,同时把辅政司署改称布政司署[3]在1980年于布政司署增设教育科,由教育司任首长,而原教育司署则改称教育署,受教育科管辖,首长由原来的教育司改称教育署署长、以及在1982年裁撤环境科,改为增设地政工务科运输科等等。[172]针对新界的发展以及地方行政的扩展,麦理浩对地方管治也进行重大的改组。在1974年,麦理浩设立新界拓展署,负责新界的开发和规划,同年,他在原有的新界民政署之上设立新界政务科,原有新界民政署长一职则获升格为新界政务司,负责总管新界政务和制订与新界有关的政策。[173]

1981年是香港地方管治架构出现重大转变的一年,为统筹全港的地方行政事宜,麦理浩将新界政务司改组为政务司,新界政务科则予以裁撤,改为设立政务总署,由政务司任政务总署首长。[172][174]政务总署之下分设新界政务署港九政务署,取代原来的新界民政署、以及原本属于民政科(1973年前称民政司署)辖下的民政署[172][174]港九政务署和新界政务署的首长分别是港九政务署长新界政务署长,前者前身是1973年增设的民政署长,后者的前身则是新界民政署长,值得注意的是,新界民政署长一职由1974年至1981年间,一直由新界政务司兼任。[174]至于原本分别隶属于民政司署和新界民政署的港九民政处和新界理民府,一律改称为政务处,并且隶属于港九政务署和新界政务署,而原有的民政主任理民官也改称为政务专员[174][175]

公务员本地化是麦理浩任内推动的另一主要政府架构改革,其同时也加快了高级公务员的本地化——透过大量招聘本地公务员取代过往从英国招聘公务员的做法,[176]本地行政官员的数目由1970年的大约40名,增加超过一倍至1979年的91名,占整体行政官员数目的比率也由原来的大约百分之36增加至大约百分之44。若果以官阶更高的司级官员作统计,本地司级官员数目在1980年占整体司级官员的百分之40,相反,在1970年的时候,本地司级官员数目仅占整体司级官员数目的百分之19,而海外司级官员则占百分之81。[24]至1981年担任高级政务官的本地出身者人数增加到258人,增幅达到8成以上[177]。以港府管治骨干的政务官为例,麦理浩任内较有名的本地政务官计有徐家祥李福逑何鸿銮徐淦等人,而王永平林焕光叶澍堃俞宗怡尤曾嘉丽林瑞麟张建宗林郑月娥等也是在麦理浩任内加入政府的本地政务官。

公务员的薪酬待遇方面,港府过往只会以不定期召开薪俸调查委员会的方式检讨公务员薪酬水平,因此港府没有一套定期检讨公务员薪酬的机制,长久以来为不少公务员,尤其是初级公务员所诟病。[178]麦理浩在任期间,公务员要求加薪的呼声此起彼落,公务员组织工业行动的消息屡有所闻。其中比较哄动的事件,包括1971年公立医院护士上街游行和1973年文凭教师发动罢课,两次事件均迫使麦理浩作出让步,应他们的要求改善薪酬待遇。[60][72]踏入1970年代后期,受通涨上升等因素影响,加上长期没有调整薪酬水平,导致公务员的不满情绪加剧。[179]在1978年初,舆论传出港府决定公务员加薪,但布政司署在同年2月对消息加以否认,使公务员团体感到失望。[180]到7月的时候,港府却公布公务员加薪方案,然而,公务员团体认为加薪幅度太低,消息反而进一步激起他们的不满。[181][182]

在1978年,公立医院配药员邮政署员工、社会福利署员工和新界民政署测绘员因不满薪酬待遇而相继发动工潮,形式包括游行、静坐、“按章工作”、甚至是怠工罢工[95][183][184]此外,护理人员和警务人员等公务员职系也纷纷酝酿工业行动,希望改善薪酬,种种行动均使港府大感头痛。同年,33个公务员团体更合组公务员联合会,企图集结各团体的力量迫使政府让步。[95]面对公务员的压力,麦理浩遂于1978年12月宣布设立一个独立的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简称薪常会),负责检讨公务员的薪俸事务。[178]薪常会随后于1979年正式设立,首任主席是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议员简悦强爵士。与昔日的薪俸调查委员会不同,薪常会委员全部由香港社会上的独立人士担任,当中没有由英国政府委派的人员,而且薪常会是常设机构,意味薪常会在日后会继续按社会的发展,对公务员的薪酬作出检讨。[178]麦理浩设立的薪常会除了成功化解1978年的连串工潮外,也确立一套获得公务员团体支持的薪酬检讨制度。[185]麦理浩卸任后一年,港府于1983年再按薪常会的建议成立薪酬趋势调查委员会,由该委员会对私人市场的薪酬水平进行调查,作为调整公务员薪酬的参考指针之一。

亲民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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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理浩推行的不少政策获得社会肯定,而他对民众展现友善和亲民的作风,更是赢得普遍香港市民的爱戴。[2]不同于昔日高高在上的殖民地港督,麦理浩除了在重要的官方场合穿着官服或西装外,平时更爱穿着简单的短袖开领便服。[5][7]他不时身穿便服走访市区和新界各地,面对面与市民接触,亲身聆听他们的要求,尽显亲民一面。本身热爱大自然和郊游的麦理浩,也爱在闲时泛舟海上,或在新界的山头漫步,不少新界乡民偶尔会在偏僻的乡郊山路上,碰到港督正在低调地巡视,并聆听乡民的生活概况。[2]为了发起带头作用,他在推动清洁香港运动期间还放下身段,动手参与清理海滩垃圾的活动,这对昔日的港督而言是难以想像的。[2][120]即使是每次从港督府前往中区政府合署立法局议事厅主持会议,麦理浩均选择直接步行,放弃乘坐港督专用的豪华轿车,有时还会在路途上与追访的记者交谈,令人感觉平易近人。[7]

作为一位相当勤力和经常工作至深宵达旦的港督,[27]麦理浩意识到耐心聆听对施政的重要性,因此除了经常到民间听取意见外,在制定政策时,他也爱邀请各界代表到港督府与他讨论,从而使政策切合市民真正需要。[3]他邀请的对象并不只限于工商界和政界的人士,不少压力团体代表、报界人士、甚至是社工也成为了港督府的座上客。[3]可是,面对香港社运的蓬勃发展,中文运动保钓运动文凭教师薪酬运动、“反贪污、捉葛柏”运动和金禧事件一系列由大专学生组织的运动在他任内接踵而来,此外,一些像佳艺电视在1978年突然倒闭的事件、以及1979年油麻地艇户被政府迫迁的事件,往往均因为港府未能及时处理或作出调解,导致民众上街游行表达不满,甚至是到港督府向麦理浩请愿。[186]种种的运动反映出麦理浩低估群众运动的影响力,以及港府欠缺危机处理的应变力。[186]

虽然如此,麦理浩任内透过举办一系列盛事,实行与民同乐,疏导和消除六七暴动以来积聚的民怨。这些盛事包括在1971年11月和1973年11月举办第二及第三届香港节,以一连串的大型娱乐活动,为香港营造祥和的气氛。在1975年,麦理浩破天荒促成英女皇伊丽莎白二世与王夫爱丁堡公爵于5月4日至5月7日访港四天,成为香港开端口以来首位访港的在位英国君主[158][187]当年英女皇访港的场面盛况空前,全港各地不单搭建欢迎女皇访港的牌楼,还有大型巡游仪式和烟花汇演。[158]在麦理浩陪同下,女皇在短短四天的行程中出席大小活动达20多项,且走访香港各地,包括到访中环嘉咸街街市、荃湾、何文田爱民邨黄大仙摩士公园横头磡邨、以及快活谷马场等地,所到之处,均与民众近距离接触,吸引大批民众夹道争睹女皇风采。[158][187]女皇访港的安排十分成功,麦理浩在同年更获女皇授予KCVO勋衔,以作答谢。[188]

除女皇访港外,女皇堂妹雅丽珊郡主也曾在1972年、1977年和1980年三度访港,另外王储威尔士亲王查尔斯也在1979年访港。[95]皇室成员每次访港,场面均相当盛大,而查尔斯在访问新界期间,更获得新界乡绅的盛情款待。[95]至于在1977年庆祝女皇登基银禧期间,麦理浩也策划大规模的巡游和一连串的庆祝活动。[95]这些盛事不单增强市民的归属感,皇室成员与麦理浩展现的亲民作风,也让市民对皇室和港督留下良好的印象。[187]

麦理浩昂藏两米、身材高大、朴实而带点憔悴的外表、以及在演讲时常作出深长的停顿,为他塑造出一种威严的形象。[2][3][7]他在施政上强硬的作风、耿直的性格与坚决的意志,使他往往下了决定便不易退让,但当察觉到自己犯下错误,也会勇于承认和加以纠正。[3]虽然麦理浩的正义感为港府内不少同僚所敬重,[2]但他大刀阔斧的政策和改革,却引来不少旧派殖民地官员的不满,[3][5]传闻指出民政司陆鼎堂正因为不满麦理浩的新政,在1973年遭外放大洋洲,至1977年才再获港府起用;[189]至于原先盛传会接替戴麟趾爵士出任港督的辅政司罗乐民爵士,也在1973年离港返英。[190][191]麦理浩在1973年按《麦健时报告书》改革政府的管治架构,背后也引起夏鼎基黎敦义(Denis Bray)等资深政务官私下的微言,[168]而麦理浩在1977年警廉冲突后发出的“局部特赦令”,还导致他与廉政专员姬达的关系存有芥蒂。[47]无论如何,得力于年轻一辈的政务官,再加上他威严强硬的形象,港府依旧有效地推动麦理浩的种种政策,[3]他那过人的魄力和毅力,使他在香港的外籍人士圈子中获得“Jock the Sock”和“Big Mac”等绰号。[2]

打击偷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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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垒政策与即捕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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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非法入境者涌港,是麦理浩所面对的一大外来问题。中港之间,在二战以前本来是不设防的,但自中共建国后,由于中国不断有难民为逃避战乱和动荡的局势,引发一批又一批的难民来到香港,促使港府与中国方面不约而同地开始对边界作出管制,限制中国难民来港。[19]尽管对边境加强管制,但每当港府或中国开放边境关卡,往往也吸引大批难民入境。自1966年的文化大革命后,中国大陆局势日益动荡,促使更多中国人设法逃到香港,使港府承受越来越大的人口压力。

在1972年,随着中英两国正式建交,两国关系正常化,麦理浩决定扩建九广铁路位于边境的罗湖火车站,以应付不断上升的旅客。[71]同时,随着《1971年人民入境条例》生效,麦理浩颁布在香港居住满七年的人士,才可获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否则不是香港的永久性居民。[71]可是,在1973年11月,中国当局大开关卡,导致中国人来港数字急增,港府几经交涉,情况才稍为舒缓。[40]

为加强限制中国人来港,麦理浩在1974年11月与广东省政府达成协议,宣布实施“抵垒政策”,规定港府只会递解在边境截获的非法入境者回中国,中国的非法入境者如果成功越过边防而进入市区,便不会被港府遣返中国。[136]“抵垒政策”实施后的首两年间,港府估计共有20,000名非法入境者成功抵达市区,不过此后中国人偷渡的情况却愈益严重。[18]在1978年,中共在邓小平领导下提出“改革开放”,进一步助长偷渡热潮,在当年,虽然港府与驻港英军加强堵截,但仍然有达28,000人成功抵达市区。[18]尽管中国当局在1978年10月同意协助堵截偷渡潮,但情况未有改善。在1979年1月,港府再公布新措施,规定持旅游证件来港的中国人,只准在证件注明的限期内逗留香港,否则会被视作逾期居留。[52]

1979年是“抵垒政策”下,中国人偷渡来港的高峰期,当年麦理浩在6月于边境地区部署重兵,[52]成功遣返90,000名在边境截获的非法入境者回中国,但据港府保守估计,全年仍然有达10万人成功进入市区。[18]面对舆论要求港府采取强硬手段遏止偷渡浪潮,麦理浩在1980年9月规定,市民外出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并在执法人员要求时出示证件,否则可被罚款及处以监禁。[192]在同年10月,麦理浩先后在香港会见中共国务院副总理外交部长黄华,以及前往广州拜会大陆当局,商讨中国非法入境者涌入香港的问题,成功为双方达成共识。[18][192]返港后,麦理浩立即宣布废除“抵垒政策”,改为实行“即捕即解”,决定将捕获的非法入境者一律遣返中国。麦理浩又把10月24日至26日列作三天宽限期,让已经来港的非法入境者申领香港身份证,结果在短短的宽限期内,吸引大批非法入境者涌到人民入境事务处的办事处,办理申领身份证手续。[192]在“即捕即解”政策生效后首年,港府即成功遣返82,837名中国的非法入境者回中国大陆,成效显著。[193]

“即捕即解”政策大致解决了中国人偷渡来港的问题,[193]但“抵垒政策”实行的数年时间,却令香港人口大幅增加50至60万人,使到麦理浩即使推行十年建屋计划,也无法妥善解决人口上升对住房构成的压力。[18]不少舆论更猛烈抨击“抵垒政策”儿戏,指出政策准许成功抵达市区的人士定居香港,变相鼓励中国人尝试偷渡到市区。[18]面对种种的指责,港府指出不及早实行“即捕即解”,是考虑到政策有可能影响中港关系,加上技术性困难,因此迟迟未有实行。另方面,港府也不愿见到市区隐藏着一批黑市居民,担心黑市居民的出现会派生种种社会问题,而中国人抵达香港,在当时也可为香港的工业和建造业发展继续提供一部分的廉价劳工,故此“抵垒政策”有其存在价值。[18]

越南难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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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975年4月,南越首都西贡遭到北越军占领,标志着越战结束和南北越统一。南越不少人民为逃避越共统治,遂掀起难民潮外逃他方。[18][194]大多数难民虽视美国为最终目的地,但香港却成为他们理想的中转地。当年,一艘载有约4,000名越南难民的船只在大海沉没,其中3,743名难民被途经的丹麦注册货轮长春号救起。长春号其后在5月4日驶入香港水域,要求港府收容难民,从而揭开持续约25年的越南船民问题。[18]

港府当时基于人道立场,决定收容这批越南难民,此后,1976年全年的越南难民来港数字一度降至只有191人,但到1977年却回升至1,000人,1978年增至6,600人,1979年更达到68,748人的高峰。[193]港府与驻港英军尽管加强堵截难民来港,但由于人数源源不绝,部分不法之徒又利用货柜运载难民,再加上人道立场,港府唯有暂时收容这些难民。1978年涌港越南难民人数急增,是因为越南当局实行排华政策所造成的。[18]在当年12月,巴拿马注册的台湾货轮汇丰号,载着2,700名越南难民来港,要求港府收容。港府最初拒绝收容难民,任由货轮在蒲台岛以南海域漂浮,僵持近一个月后,港府才改变态度,再以人道理由同意临时收容难民。[95]

港府收容汇丰号难民的决定,助长了越南难民涌港的问题。在1979年2月,另一艘巴拿马注册货轮天运号,载着超过3,000名越南难民,要求进入香港水域,但被港府断然拒绝。[95]事件扰攘至3月初,船上的难民绑起船长与船员,并在未经知会港府的情况下,径自将天运号驶进香港水域,事后港府命令天运号驶往南丫岛以西海域停泊,以听候港府的进一步决定。[95]在3月11日,百多名越南难民强行跳落南丫岛海域,要求港府收容,但港府立场未受动摇。[52]不久以后,天运号船上的难民自行割断船锚,任由货轮在海面漂浮,最后天运号漂回南丫岛,并在南丫岛的石角咀搁浅,迫使港府一再收容难民。[95]

为收容来港的越南难民,麦理浩在全港觅地设立12个难民中心,由港府与联合国难民署共同管理,收容人数一时多达70,000人。[18]同时间,麦理浩又在1979年1月与英政府达成协议,由港府出资4,500万美元,建造五艘快速巡逻艇,作为堵截越南难民和海路非法入境者之用。[52]在处理越南难民一事上,麦理浩奔走各地,[193]他在同年6月往英国商讨难民安置问题,成功争取英政府答应增派英军驻港协助。[52]在7月,麦理浩复以英方代表团成员的身份,出席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难民会议,他在会议上据理力争,促使英美等西方国家达成协议,答应增加收容越南难民的数量;[31][52]不过,香港也因此成为“第一收容港”,负起无条件收容越南难民的义务。[194]

麦理浩收容越南难民的决定,的确为香港在国际间赢得人道方面的赞誉,但大批难民滞留香港,却对港府在财政及土地方面构成沉重负担。[18]再者,难民获安排入住开放式的难民中心,他们可自出自入,外出找工作,待遇比起身处东南亚其他“第一收容港”的难民好得多,这除了派生治安和其他社会问题外,也吸引更多难民选择前来香港。[194]在1980年前来港的越南难民,主要为南越人,他们的教育水平和经济状况较佳,他们多数接受美国等西方国家甄别后,便可以前往这国家定居。[194]但是步入1980年代,来港的难民多数来自北越,他们的教育和经济状况均较南越人差,实际上也不是难民,他们来港投靠的目的,只因越战后当地百业萧条,生活困顿。[194]在1981年5月,一度沉寂下来的难民潮死灰复燃,抵港难民急增,使到在港的越南难民数量增至30,000以上,数字比1980年5月急增百分之50。[100]此后,面对各国收容难民的进度缓慢,再加上香港负起“第一收容港”的身份,使到香港的越南难民和船民人数节节上升。[194]

麦理浩卸任后,越南难民问题继续缠扰香港,虽然港府后来在1982年7月宣布实施“禁闭政策”,阻止难民离开难民中心,减少难民对社会的影响,可是有关造法却被国际人权组织批评,指难民中心犹如监狱,港府惟有在1990年撤销“禁闭政策”。[194]一直到2000年,特区政府关闭最后一个难民中心后,越南难民问题才正式告一段落。[194]

香港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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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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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于二战期间,英国已考虑过香港的前途问题,当时香港正沦为日本统治,对于重光后,香港应该继续由英国抑或交由中华民国统治,英、美、中三国同盟国之间最初没有一致的定论。[195]美国总统罗斯福在战时一度附和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的建议,把香港交由中华民国统治,但在英国首相丘吉尔坚持下,香港最终在1945年重新成为大英帝国的一员,而1949年中国大陆政权易帜后,香港问题便逐渐沉寂下来。[195]直到六七暴动期间,受文化大革命所波及,香港局势动荡,引起港府内部一度讨论英国应否撤出香港。[196]但随着局势缓和,加上港府决定对左派采取强硬态度加以对付后,撤出香港的建议不了了之,不过,英政府对于香港前途问题的顾虑始终悬而未决。[197]

在1969年3月,由英国内阁香港事务部长级委员会撰写的一分内部机密报告中,就提议中英两国政府合作处理香港的前途问题,并认为两国政府宜于1980年代或以前处理好1997年的问题,否则届时有可能导致香港人,特别是专业人士和较为富裕的一群,忧虑前途而大规模移民[196]报告提及的1997年问题,是指虽然香港岛九龙分别透过1842年和1860年订立的《南京条约》和《北京条约》割让英国,但幅员广大的新界地区,却是英国在1898年透过订立《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99年而得来的。[196]随着新界租约在1997年届满,也就意味中英两国迟早必然要面对续约的问题。[33]

1967年香港的暴动,以及同年在中国首都北京发生的火烧英国代办处事件,导致中英关系陷入低潮。尽管后来事件平息,但两国关系停滞不前,难以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对话。直到麦理浩在1971年上任后,情况才开始出现变化。当时,中共对西方国家发布善意,而美国政府也透过「乒乓外交」,促成美国总统尼克松在1972年2月历史性访华,为中美两国日后建交奠下重要基础。就在尼克松访华后不久,中英两国随即在1972年3月同意把两国外交关系升格为大使级别,并且互派大使。到同年10月,外交大臣亚历克·道格拉斯-休姆爵士访华,标志着两国关系重上轨道。[198]

中英两国建立大使级关系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在1971年10月取代中华民国成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之一,且成为中国在联合国内的唯一代表。[199]不久以后,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黄华在1972年初致函联合国非殖化特别委员会,要求将香港和澳门剔出殖民地名单。建议随后于同年6月15日获委员会通过,并转交联合国大会表决。[199]该名单所包括的地方,均属联合国认为应该实行非殖民地化,最终迈向独立的殖民地。有关行动反映中共不承认香港和澳门的殖民地身份,然而,时任英国首相希思主张对华友好,结果身为常任理事国之一的英国,没有在联合国大会行使其否决权,让建议在1972年11月8日获得大会批准。[199]英政府的友好举动,反映出英方也同意透过外交手段,而非对待殖民地的一贯方法,来处理香港问题;[27]外交官出身的麦理浩,正好是代表英政府与中共打交道的理想人选。[27]

历史性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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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中英关系的改善,麦理浩采取一连串的行动修补中港两地自文化大革命和六七暴动以来的紧张关系。[7][18]在1976年9月,中共领导人毛泽东逝世,香港左派在中环的中国银行大厦举行大型悼念仪式。麦理浩不单致送花圈到悼念会场,随后更亲身前往会场签署吊唁册,以及向毛泽东的遗照鞠躬。[18]到同年10月,麦理浩在《施政报告》中进一步强调毛泽东的逝世不会影响中英关系,也不会影响香港的地位,[200]其言论自此启引了中港两地官员的往来。[18]麦理浩任内也非正式地承认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作为中共在香港的代表,[7]更在1978年9月30日破天荒出席新华社香港分社举办的中共国庆酒会。[18]麦理浩种种的行动,为中港关系营造良好气氛,而毛泽东逝世和“四人帮”倒台后,中共政局在邓小平掌政下出现新的气象,同样为麦理浩向中方提出香港问题缔造契机。[7]

步入1970年代中期,香港商界内部开始有声音关注新界租约在1997年约满的问题,忧虑港府批出的新界土地契约能否跨越1997年,以及港府涉及新界的土地契约在1997年以后仍否生效。[201][202]商界担心如果新界土地契约有任何认受性的问题,将严重影响新界的地产发展和他们的土地权益。[202]在1978年12月,中共外贸部长李强访港,访港期间,他除了呼吁香港协助中国推动“四个现代化”外,还私底下邀请麦理浩访问北京,麦理浩遂借访京的机会,希望向中共提出新界续约的问题。[7][18]

麦理浩是中共建国以来,首位官式访华的香港总督,[3]另一港督葛量洪爵士虽然曾在1955年10月访问北京,会见时任总理外交部长周恩来,但他的行程仅属私人性质。[203]对于麦理浩访华和计划提出新界租约问题,英政府显得相当隐秘,在香港,只有同行的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议员简悦强爵士港府政治顾问卫奕信(后为爵士)得悉真正内情,而外交部方面则得到副国务次官尤德爵士英国驻华大使柯利达(后为爵士)协调,并获得外交大臣欧文博士支持。[204]

邓小平会见麦理浩时,率先提出香港前途问题

麦理浩的访华之旅在1979年3月展开。麦理浩、简悦强、卫奕信和他们的夫人一行六人在3月24日先乘坐飞翔船抵达广州作短暂逗留,随后于3月26日乘搭飞机转抵北京。[201]在3月29日,中共领导人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新疆厅接见麦理浩等人,就香港前途问题交换意见。[205]关于麦理浩与邓小平的讨论过程,外界一直流传不同版本,其中一个主流版本是,麦理浩与邓小平会面时,有感双方气氛融洽,于是率先提出香港问题,希望中方支持港府继续批出横跨1997年的土地契约,但由于翻译不清,加上毫无准备,邓小平于是一口拒绝建议,并强调中方即使实行焦土政策也要在1997年前“收回”香港,但请“香港投资者放心”。[206]然而,事实上,麦理浩、简悦强和卫奕信三人之中,只有简悦强不懂普通话[147]而根据锺士元爵士在他的回忆录忆述,麦理浩曾跟他亲口重述与邓小平会谈的经过,按回忆录的说法,麦理浩在访京前已向中方表明会提出香港的土地契约问题,但会谈进行时,未及麦理浩提出,邓小平已率先谈及香港问题。邓小平的强硬立场出乎麦理浩意料之外,麦理浩也未能说服对方接纳英国在1997年后继续统治香港的立场。邓小平除了反对麦理浩关于土地契约方面的建议,又强调中方会在1997年或以前“收回”香港,邓小平还表示,中国获取香港的主权后,香港的基本制度与特殊地位将维持不变,呼吁“香港投资者放心”。[206]麦理浩与邓小平之间的会谈,标志着中英两国首次就香港前途问题交换意见,为后来的香港前途谈判揭开序幕。[147]

拜会邓小平后,麦理浩等在同日下午先后会见中共外交部长黄华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廖承志,但未有在香港前途方面的议题获取进一步消息。[205]麦理浩一行在3月30日离开北京,转往西安兰州等地游览,返回香港前,麦理浩等再次途经广州,与广东省革命委员会主任习仲勋广州市革命委员会主任杨尚昆等人会面,[207]以及在4月4日于广州主持港穗直通车通车礼,乘坐首班港穗直通车返抵香港,结束为期12日的访华行程。[18]返回香港后,麦理浩在4月6日于港督府召开记者会,为免引起公众恐慌,他只字不提邓小平决意在1997年或以前“收回”香港的言论,只引述邓小平叫“香港投资者放心”。[27][206]

前途谈判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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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理浩为香港市民带来邓小平叫“香港投资者放心”的消息,短期内平定香港舆论对前景的不安,也令香港股市和楼市一度出现畅旺的市道。[206]可是,香港前途问题始终没有明朗化,港人对前途的忧虑也慢慢浮现,其中,得悉内情的简悦强对邓小平坚持“收回”香港的立场相当忧虑,他在1980年3月提早卸下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议员一职,以期及早从政坛抽身。[27][144]同时间,行政局立法局的非官守议员开始秘密讨论香港前途问题,而另一个由工商界人士组成的港府高层咨询委员会,也在1980年1月向麦理浩秘密发出一封联署信,认为邓小平的言论不足以稳定香港经济,建议中英两国应在1980年召开香港前途谈判,否则不利香港长远发展。[206]可是,委员会的建议未获麦理浩接纳,前途谈判也未有在1980年召开。[206]

另一边厢,在麦理浩访华后不久,英国政局出现变化。在1979年3月28日,下议院通过对英国首相贾拉汉不信任动议,外相欧文被迫取消原订在同年4月的访华行程。[205]未几,保守党玛格丽特·撒切尔的带领下,于1979年5月击败工党上台执政,此后,玛格丽特·撒切尔内阁多位要员,包括国防大臣皮姆(Francis Pym)、外交大臣卡灵顿勋爵掌玺大臣艾健时(Humphrey Atkins)等人,先后在1980年3月、1981年3月和1982年1月访华;[208][209]除此之外,英国议会一个代表团和前保守党首相希思也相继在1982年3月和4月访华。[30]其中,在希思的访华行程中,邓小平首次表达要在香港成立特别行政区,但承诺香港人的生活方式维持不变。[30]一连串的访华行程令中方确立对香港前途的看法,并主动向英方提出香港问题,[27]而英方则透过这些访问,进一步掌握中方的立场,从而为两国就香港前途谈判作好准备。[201]

英政府在1981年把香港的殖民地人民归类为英国属土公民,引起舆论不安,图为签发予香港英国属土公民的护照

保守党上台后另一项引起香港舆论关注的举动,是积极推动修改国籍法和在1981年通过《英国国籍法令》。[101]在新法令下,香港在内的英属殖民地人民被归类为英国属土公民,以区别于居于英国本土的英国公民。虽然英国政府自1962年以来,早已逐步修例削夺殖民地人民自动获得英国居留权的权利,但不少香港舆论却把新的《英国国籍法令》与香港问题相提并论,认为英政府率先关上“太平门”,以防英方在前途谈判失利而触发大批香港人移民英国。[210]为了安抚港人情绪,麦理浩在1981年3月趁外相卡灵顿勋爵访华后转抵香港时,向对方陈情新的国籍法引起香港人恐慌,敦促英国政府尽早处理1997年问题,以稳定投资者的信心。[100]

自访华后,麦理浩继续对中共采取友好的态度,为免触动中共神经,他放弃港府原拟在地方行政改革以外,对行政立法两局推出民主政制改革的计划。[7][211]就在他访华的同一年,一批下议院后座议员访问香港,期间,随团的新晋保守党议员彭定康大胆向麦理浩提出让香港政制实行民主改革,但麦理浩不为所动。[7][212]除此以外,麦理浩还深化与广东省方面的关系,并且在1980年10月再度访粤,与粤方官员商讨打击中国非法入境者来港的问题;[18]在1981年12月,他在卸任港督前再一次到访中国大陆,参观深圳经济特区的开发情况,以及鼓励港人到大陆投资。[18]麦理浩这次访问深圳,加深了中港两地官员的交流,此后两地官方的交往也日趋频密。[18]

总括而言,麦理浩任内成功为中港关系建立起较昔日相对友好的基础,加上香港舆论、英方和中方日益关注香港前途问题,令中英双方召开香港前途谈判的可能性越来越大。麦理浩在1982年4月卸任港督后不久,玛格丽特·撒切尔便在同年9月访华,促成中英两国同意就香港前途展开谈判。[213]

卸任返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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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理浩任内的政绩深获英政府肯定,罕有地四度获续任港督。[214]四次延任的消息由英政府分别在1977年1月17日、1978年3月22日、1979年3月和1979年9月25日公布,获延任的四段任期分别是1977年10月至1978年10月、1978年11月至1979年8月、1979年9月至1980年4月、以及1980年5月至1982年4月。[215]尽管麦理浩在1977年届满外交部规定的60岁退休年龄,但获英政府破格准许继续留任。[215]外界认为麦理浩获得多番续任,除了是因为他的政绩卓越外,也反映出英政府难以物色理想的港督继任人选。[215]

在十多年的港督生涯,麦理浩还多番获得英廷授勋,先后在1972年获授KStJ勋衔[216]1975年获授KCVO勋衔[188]和在1976年获授GBE勋衔[217]在1982年卸任港督前夕,英政府更在当年的元旦授勋名单中,宣布麦理浩将获册封为终身贵族,以便退休后继续在上议院参与香港事务,为港人争取利益。[218]在1982年5月21日,他正式成为终身男爵,爵位以家乡苏格兰的伯克(Beoch)和香港岛维多利亚城为封邑,封号全称为麦理浩,香港维多利亚城和凯尔及卡里克区内梅博尔、伯克的麦理浩男爵Crawford Murray MacLehose, Baron MacLehose of Beoch, of Maybole, in the District of Kyle and Carrick , and of Victoria in Hong Kong)。[219]他是香港历史上第三位获封贵族的港督,也是首位获封终身贵族的港督。[c]

在1981年年中,麦理浩曾因身体抱恙,前往英国接受小型手术和作短期留医。[220]虽然他后来完全康复,返回香港继续工作,但他随着年纪渐大,干劲逐渐减退,已不适宜再度延长总督任期。[3][220]在1982年初,英政府公布麦理浩将于同年4月29日离港返英,结束港督生涯,可是在4月18日,他在粉岭别墅休假期间突然患上轻微中风,被送往伊利沙伯医院接受治疗。[221]在这次中风,麦理浩没有大碍,留医数日便康复出院,但卸任日期却因此押后至同年5月8日。[220]

在1982年5月8日晚上,麦理浩与夫人正式告别港督府,他们乘坐专用轿车前往王后码头,途径花园道德辅道中毕打街康诺特道中,沿途均有大批市民夹道欢呼,在车上的麦理浩则报以挥手致谢。[222]麦理浩乘坐的轿车抵达王后码头所在的爱丁堡广场后,他最后一次以港督身份检阅仪仗,并和在场恭候的行政立法两局议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握手道别,场面简单而庄严。在皇家香港警察乐队奏出《友谊万岁》一曲下,麦理浩夫妇乘坐的慕莲夫人号慢慢横渡维多利亚港,而麦理浩则在船上向码头的民众挥手,显露出依依不舍之情。[222]九龙公众码头登岸后,麦理浩又与在场守候的大批民众握手,再一次显现亲民作风。麦理浩夫妇随后转乘专车前往启德机场,途经之处均有大批民众送别。他们最后在晚上九时乘坐英国航空波音747客机BA20号班机离开香港,经阿布扎比返回伦敦,正式为港督生涯划上句号。[222]

麦理浩由1971年11月上任,至1982年5月卸任,任期前后长达10年零6个月,是香港历史上在任时间最长的香港总督,他的任期比在任时间第二长的葛量洪爵士还要多出约一个月。[222][223]麦理浩卸任后,港督一职由布政司夏鼎基爵士署理。[222]到1982年5月20日,原本担任外交部副常务次官尤德爵士抵港履新,正式接替麦理浩出任香港总督兼三军总司令。

晚年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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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理浩卸任港督和从外交部退休后,返回英国定居。他在1982年至1988年出任国民威斯敏斯特银行(National Westminster Bank)董事,另外担任多项公职,包括在1982年至1990年担任苏格兰残疾人士信托(Scottish Trust for the Physically Disabled)主席和玛嘉烈布莱伍德住房协会(Margaret Blackwood Housing Association)主席、1982年至1993年出任英中协会(GB-China Centre)主席、以及在1985年至1990年担任伦敦大学亚非学院校董会主席。[2]

在1983年、1984年和1992年,麦理浩先后获约克大学斯特拉斯克莱德大学香港大学颁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并在1983年获伦敦大学亚非学院颁授荣誉院士衔,以表扬他在任港督期间的贡献。[2][6]麦理浩还在1983年获家乡委任为艾尔及阿伦(Ayr and Arran)地区的副郡尉[2][224]同年11月30日复获英女皇伊丽莎白二世授予蓟花勋章。蓟花勋章是苏格兰人所能获得最高级别的骑士荣誉,反映出女皇对麦理浩的重视。[225]

麦理浩卸任港督后,以中立议员的身份参与上议院的辩论,经常就香港事务发表意见,其中包括促请美国和其他国家收容香港的越南船民,又关注香港前途问题的进展。[7][50]当时,继英国首相玛格丽特·撒切尔在1982年9月访华后,中英两国在同年10月就香港前途问题展开谈判,但双方的重大分歧使谈判一度陷入僵局,而且还触发香港人一连串的信心危机。[27]直到1983年11月,玛格丽特·撒切尔在英方谈判代表柯利达爵士的怂恿下,终于同意作出让步,放弃坚持英国在1997年后,在主权与治权上与香港维持任何关系。英方的退让使中英双方就香港前途问题达成共识,最终促成两国在1984年12月签订《中英联合声明》,确认香港主权将于1997年移交中国。[226]

外相杰弗里·豪爵士于1984年4月正式对外宣布英国将于1997年7月1日撤出香港后,以及中英两国在同年12月签订《中英联合声明》前的一段时间,香港的行政立法两局非官守议员曾多番召开会议,希望寻求方法争取到一个为普遍香港人所接受的中英协议。[227]两局议员还特别为此撰写一份立场书,书中提出多项疑问,包括英国如何在香港主权移交后继续维护香港英籍人士的权益、英政府会否为不愿意留在香港的香港人作移民安排、以及如果香港人不接受中英双方达成的协议,英方会有何打算等等。[227]

在1984年5月9日,11位两局议员代表更亲身前往伦敦,希望乘国会上下两院辩论香港前途问题之际,促请英方顾及港人利益,以及积极考虑立场书中提出的疑问。[228]在5月10日晚,两局议员代表在国会与英中小组和英港小组的成员举行联席会议,这两个小组由上下两院议员组成,而身为上议院议员的麦理浩也是成员之一。[229]然而,当晚的会议气氛并不融洽,其中麦理浩更批评两局议员的访英时机不当,又指他们所持的立场不正确。麦理浩的言论得到其他小组成员附和,认为两局议员应返回香港应对中方的统战工作,使会议不欢而散。[229]两局代表事后再把握机会向杰弗里·豪极力游说,对方才勉强同意立场书的内容反映普遍港人意愿,应允与中方制定《联合声明》的时候考虑立场书的建议。[230]

两局代表返回香港后,《南华早报》进行一项民意调查,成功抽样访问605名香港市民,结果显示,高达百分之82的受访者完全赞同或部分赞同两局议员在立场书中的意见,而不赞同的只占百分之3。[231]当时负责率领两局议员访英的行政局首席非官守议员锺士元爵士,在后来形容他们在联席会议上“蒙受奚落”,对麦理浩所持的立场出乎意料之外。[229]

麦理浩晚年不满末任港督彭定康在未经咨询中方的情况下,对立法局推行民主政制改革。彭定康的政改方案虽获得舆论普遍支持,但却招来中方震怒,原来的立法局最终无法过渡1997年

另外,自《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后,麦理浩继续在上议院参与香港在“过渡期”内的筹备工作,当中包括参与制定《1985年香港法令》,按照《联合声明》英方备忘录的计划,为香港人设立称之为英国国民(海外)的新国籍,让他们在香港主权移交后,继续与英国维持某种适当的关系。[50]在1989年,中国发生六四事件,触发香港人对前途信心陷入谷底,麦理浩事后有份制定《1990年英国国籍(香港)法令》。根据法令,英政府推出一个俗称为“居英权计划”的英国国籍甄选计划,容许不多于50,000个符合资格的香港家庭,在无需移民英国的情况下也可获取英国公民身份,以免香港人才进一步因恐慌而移民外流,和设法挽回港人的信心。[50]

麦理浩一直希望香港的主权能够在1997年平稳移交中国,认为这样才能维持香港的繁荣稳定,以及最有效地保障香港人的利益。不过,六四事件和紧随其后的“新机场风波”,使中英关系蒙上阴影,而末任港督彭定康在1992年上任后,更单方面宣布计划在1995年殖民地最后一次立法局选举大幅增加直选席位,引起中方强烈不满,使中英两国关系陷入低潮。尽管香港和英国的主流舆论均支持彭定康的政改方案,但麦理浩却与柯利达等退休外交官站在同一阵线,批评彭定康的政改方案把香港市民作“逞英雄式”的押注,置香港于险境。[2]在1992年11月的上院辩论中,麦理浩直言彭定康的政改方案引起中方震怒,又认为香港主权已铁定要移交中国,彭定康无谓作出对抗。[7]

麦理浩在1994年接受传媒专访时,再度批评彭定康的政改方案,质疑他是否得不到好的意见,抑或是他根本没有听取这些意见。虽然他仍然坚持对香港主权移交后的前景抱有信心,但认为彭定康的政治改革为中英关系带来短暂的灾难,并对中英交恶的局面感到“苦恼和气馁”。[3]麦理浩还认为,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构想将能充分地为香港的未来带来稳定,但彭定康的行动却破坏了中英双方的合作。[3]他表示香港主权移交前数年的政治局面令人堪忧,但勉励香港人最终会找到出路。[3]

无论如何,彭定康与中方的政治争拗随着香港主权在1997年7月1日移交中国而划上句号。在1997年6月30日晚上,年近80岁的麦理浩出席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的香港主权交接仪式。[232]翌日,中方于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举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暨特别行政区政府宣誓就职仪式,纵使英方在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和外相罗伯特·库克带头下杯葛仪式,但麦理浩、前首相希思爵士和前外相杰弗里·豪勋爵仍坚持出席。[7][232]

晚年的麦理浩在苏格兰梅博尔(Maybole)的宅第过着悠闲的牧羊生活,[6][7]直到2000年5月27日在当地艾尔医院(Ayr Hospital)安详去世,终年82岁,位于伦敦威斯敏斯特圣玛格丽特教堂在同年7月13日举行追思礼拜,女皇与王夫均有派代表出席。[2]麦理浩去世后,时任香港特首董建华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均致以哀悼,董建华形容“他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挚友”,[233]而陈方安生更赞扬“麦理浩勋爵致力为香港服务,并为推动香港发展成为现代国际化城市而作出显著和永久的贡献……作为香港的忠实朋友,我们会永远怀念他”。[234]麦理浩身后安葬于艾尔,墓碑位于当地阿洛韦教区教堂(Alloway Parish Church)旁边的墓园,墓碑左右还各自竖立了其妻子一方的家属墓碑。[235]

施政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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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理浩被普遍视为香港历史上最杰出和最受香港人爱戴的港督之一,[2][5][7]在前后10年半的港督生涯中,香港在住房、廉洁、教育、医疗、福利、基建、交通和社会各方面均有深刻的改善,十年建屋计划廉政公署九年免费教育地下铁路等重要的政策和建设,纷纷在他任内推出。[147][223]他的各项政策改变香港原有的面貌,使香港由一个相对传统的殖民地,蜕变成一个急速发展的大城市。[2][3]受惠于他的政策,市民大众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的提升,各项大型基建也直接改变市民原有的生活方式。[3]他的各项政策,逐步为香港人建立以香港为家的意识,令香港人的身份慢慢得到香港人自身的认同;[27]同时间,他见证了香港在1970年代的经济起飞,成为“亚洲四小龙”的一员;[156]他协助香港转型成为实力优厚的经济实体,为香港的繁荣稳定和日后成为亚洲国际金融中心,奠定重要基石。[50][147]

麦理浩晚年接受访问时承认,他任内“致力快速扩展社会服务和住房供应”,是为了回应市民在六七暴动期间表达的不满,他认为这些政策能够有效拉近官民关系之余,也加速了社会的现代化,因此都是对香港重要和正确的政策。[27]个别学者如李彭广则认为,麦理浩种种大幅改善香港社会生活水平的政策,是为了配合英政府的部署,增强英方日后与中方谈判香港前途的筹码。[236]

但事实上,麦理浩的不少政策早由他的前任戴麟趾爵士在任时已开始构思或推行,而他的成功之处,是在于其外交官的背景没有殖民地官僚的包袱,能够大胆推行大刀阔斧的改革。[17]此外,麦理浩在港督任内表现出过人的魄力,[132]他在制定政策时听取各界声音,着手了解普罗大众所需,以及在危急关头死机立断的表现,重新为港府在大众心目中逐渐建立起关怀市民的正面形象,成为其施政获取民心的关键因素之一。[2][24][50]另一学者曾锐生指出,麦理浩成功之处,在于他卓具远见,怀有充份的诚意推动改革,着手透过提升管治水平以推动他对香港的宏图大计。[237]

麦理浩本人也曾明言,“现代香港已时移势易,尤其政府的角色及管治范围已大幅扩阔,一些历史遗留下来的工作程序及安排,在我看来,实有重新检讨的必要”。[237]至于他大洒金钱改善各项社会服务,也被视为带有务实社会主义的影子,[3][17]透过推行各项具平均财富效用的社会改革,他希望市民能够得以安居乐业,[17]而得力于香港战后以来经济持续增长和中产阶级扩展的有利条件,再加上政府收入日趋稳建的背景下,各项经过大幅扩展的社会服务,都为公帑和整体社会所能负担。[3][50]

麦理浩在1982年卸任港督时,《南华早报》和立法局首席非官守议员罗保爵士不约而同以“麦理浩时代”,形容香港在麦理浩管治下的整个1970年代和1980年代初期,认为他10年多的港督生涯,对香港起相当深远的影响。[2][157]社会上不少舆论也赞扬麦理浩出任港督是“适当时候的适当人物”,[27]指出他“无时无刻关心香港面临的困难”,是“英国人心目中的绅士,中国人心目中的君子”,[17]即使是传统左派报章《文汇报》,也在他卸任时特别发表文章,表扬其任内施政。[238]香港不少郊游地方,均以热爱远足的麦理浩命名,以纪念他对香港的贡献,这些地方包括延绵新界100公里麦理浩径、以及位于西贡北潭涌麦理浩夫人度假村等等。[147]

麦理浩径大帽山道一段的沿途风光
麦理浩还在香港各处留下不少奠基石和揭幕碑纪,图为包玉刚游泳池的揭幕碑纪

不过,外界也有意见批评,终麦理浩一任,香港长久以来面对的住房不足、人口急增、教育质量参差、大学学位不足和交通挤塞等老问题始终未能完全解决。[18][83]麦理浩任内虽然见证香港经济的急速增长,但通涨急升、物价飞涨和经济动荡等因素也同时深化了贫富悬殊的问题,[239]而麦理浩未能即时应对任内不断涌现的各样社会运动,也为外界所诟病。[186]在入境政策方面,麦理浩任内实施的“抵垒政策”严重助长中国大陆非法入境者偷渡来港,这个问题到后来麦理浩采取“即捕即解”才得以改善;另外,麦理浩收容越南难民的决定,虽然使香港在人道主义上赢得国际间的表扬,[18]但越南难民问题却足足缠扰香港四分之一个世纪,到2000年方告完全解决。

麦理浩在任港督的最大争议之一,是未有为香港引入民主政制改革[147]有舆论抨击,麦理浩虽然改善了香港与中国大陆的关系,[2]也是首位与中方谈及前途问题的港督,但却过分迁就中方;[147]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也曾经批评,麦理浩未有在中英双方争论香港前途问题前,率先推行进一步的民主改革,结果错失大好时机。[27]麦理浩晚年接受英国传媒访问,回顾到自己的港督生涯时,对为何不引入民主改革作出辩解。他坚称自己没有“将香港赠予”(given Hong Kong away)中国,[3]但承认出于担心触怒中共,他在推行民主改革一事上感到“明显的无力感”,使他任内决定不实行民主改革之外,卸任港督后也在上议院提出反对。[7]麦理浩指出,若果在他任内推行立法局全面普选,有可能会激化共产党国民党之间的冲突,并表示“如果共产党胜出,香港将会完蛋;如果国民党胜出,也同样会引入共产党”。[147]他在访问中强调,作为港督的任务是要令市民生活丰足和社会繁荣,并指自己晚上不能入睡时,会回顾过去的决定,而对于任内不实行民主改革,他始终认为是正确的决定。[7][147]

个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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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理浩在1947年6月24日娶邓丽娉(Margaret Noël Dunlop,1920年12月26日-2020年2月16日)为妻。[2][15][240][241]麦理浩夫人也是苏格兰人,父亲是托马斯·查尔斯·邓洛普爵士(Sir Thomas Charles Dunlop,1878年-1960年)。[242]麦理浩夫人的昵称是“Squeak”(吱吱),她与丈夫一样热爱郊野和关注环境,[88]在担任港督夫人期间,她在1972年按惯例获英廷颁授CStJ勋衔[243]麦理浩夫妇在1949年诞下一对双生女儿,分别是:[2]

麦理浩在大学期间培养成扬帆出海的兴趣,[7]他在1938年曾参与美国长岛贝壳岛游艇杯赛(Seawanhaka cup)。[2]麦理浩也热爱体育运动和郊游远足,在中学时曾任壁手球队队长,在任港督期间也爱游遍香港的郊野,闲时会泛舟海上,[2][27]香港的麦理浩径更是因为麦氏喜爱远足而以他命名;他的其他兴趣还包括钓鱼、旅游、听音乐和观看二战前的电影[15]麦理浩晚年退居于苏格兰家乡梅博尔(Maybole)的伯克府(Beoch House),[6][242]务农和阅读成为他的主要兴趣,此外,他生前是伦敦绅士会所艺文会(Athenaeum Club)的会员。[6]

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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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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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于爱丁堡圣吉尔斯大教堂蓟花礼拜堂的麦理浩勋爵盾徽

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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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麦理浩 (Murray MacLehose,1917年10月-1946年)
  • 麦理浩,MBE (Murray MacLehose, MBE,1946年-1964年1月)
  • 麦理浩,CMG,MBE (Murray MacLehose, CMG, MBE,1964年1月-1971年6月)
  • 麦理浩爵士,KCMG,MBE (Sir Murray MacLehose, KCMG, MBE,1971年6月-1972年2月)
  • 麦理浩爵士,KCMG,KStJ,MBE (Sir Murray MacLehose, KCMG, KStJ, MBE,1972年2月-1975年6月)
  • 麦理浩爵士,KCMG,KCVO,KStJ,MBE (Sir Murray MacLehose, KCMG, KCVO, KStJ, MBE,1975年6月-1976年6月)
  • 麦理浩爵士,GBE,KCMG,KCVO,KStJ (Sir Murray MacLehose, GBE, KCMG, KCVO, KStJ,1976年6月-1982年5月)
  • 麦理浩勋爵阁下,GBE,KCMG,KCVO,KStJ(The Rt. Hon. The Lord MacLehose, GBE, KCMG, KCVO, KStJ,1982年5月-1983年1月)
  • 麦理浩勋爵阁下,GBE,KCMG,KCVO,KStJ,DL (The Rt. Hon. The Lord MacLehose, GBE, KCMG, KCVO, KStJ, DL,1983年1月-1983年11月)
  • 麦理浩勋爵阁下,KT,GBE,KCMG,KCVO,KStJ,DL(The Rt. Hon. The Lord MacLehose, KT, GBE, KCMG, KCVO, KStJ, DL,1983年11月-2000年5月)

荣誉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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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命名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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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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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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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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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由香港政府选定的译名,就任港督前一度作“麦理灏”,但“灏”属生僻字,为免错将“灏”字读作“景”字,故改作“麦理浩”。[1]
  2. ^ 在麦理浩以前,只有首三任港督并非殖民地官员出身,他们依次是军人出身的砵甸乍爵士、外交官出身的汉学家戴维斯爵士和同样是外交官、也是政治家出身的宝灵爵士
  3. ^ 首两位获封贵族的港督分别是罗士敏勋爵卢嘉勋爵,两人均获英廷册封为世袭男爵。

引用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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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刘泽生(1990年),页236。
  2. ^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Donald (2004), pp. 788-789.
  3.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3.29 3.30 3.31 3.32 3.33 3.34 3.35 3.36 3.37 3.38 3.39 Sinclair (2 June 2000)
  4. ^ "Obituaries" (Summer 1974)
  5. ^ 5.0 5.1 5.2 5.3 5.4 5.5 5.6 Spurr (1995), p. 225
  6. ^ 6.0 6.1 6.2 6.3 6.4 6.5 6.6 "MacLEHOSE OF BEOCH, Baron" (1999)
  7. ^ 7.00 7.01 7.02 7.03 7.04 7.05 7.06 7.07 7.08 7.09 7.10 7.11 7.12 7.13 7.14 7.15 7.16 7.17 7.18 7.19 7.20 7.21 7.22 7.23 7.24 7.25 7.26 "Lord MacLehose of Beoch" (1 June 2000)
  8. ^ 8.0 8.1 "Supplement to Issue 43200", London Gazette, 31 December 1963, p. 5.
  9. ^ 9.0 9.1 9.2 9.3 "Top-secret file was left in bank" (1 November 2007)
  10. ^ 10.0 10.1 "Supplement to Issue 45384", London Gazette, 4 June 1971, p. 3.
  11. ^ 11.0 11.1 11.2 11.3 Spurr (1995), p. 226.
  12. ^ 12.00 12.01 12.02 12.03 12.04 12.05 12.06 12.07 12.08 12.09 《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1982年),页22。
  13. ^ 王赓武主编(1997年),页137。
  14. ^ 14.0 14.1 14.2 Tsang (2009), p. 205
  15. ^ 15.0 15.1 15.2 《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1982年),页21。
  16. ^ 16.0 16.1 16.2 16.3 Tsang (2009), p. 192.
  17. ^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1982年),页25。
  18. ^ 18.00 18.01 18.02 18.03 18.04 18.05 18.06 18.07 18.08 18.09 18.10 18.11 18.12 18.13 18.14 18.15 18.16 18.17 18.18 18.19 18.20 18.21 18.22 18.23 18.24 18.25 18.26 18.27 18.28 18.29 18.30 18.31 18.32 18.33 18.34 18.35 18.36 18.37 18.38 18.39 18.40 18.41 18.42 18.43 18.44 18.45 18.46 18.47 18.48 18.49 18.50 18.51 18.52 18.53 邓惠钧监制(1982年)
  19. ^ 19.0 19.1 Grantham (2012), p. 155.
  20. ^ Grantham (2012), pp. 155-156.
  21. ^ 21.0 21.1 21.2 梁可欣编(2010年),页85。
  22. ^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S (18 October 1972), pp. 4-5.
  23. ^ 〈住房〉(2010年8月)
  24. ^ 24.00 24.01 24.02 24.03 24.04 24.05 24.06 24.07 24.08 24.09 王赓武主编(1997年),页139。
  25. ^ 25.0 25.1 25.2 〈新市镇及市区大型新发展计划〉(2010年9月)
  26. ^ Carroll (2011), p. 161.
  27. ^ 27.00 27.01 27.02 27.03 27.04 27.05 27.06 27.07 27.08 27.09 27.10 27.11 27.12 27.13 Gittings (2 June 2000)
  28. ^ 28.0 28.1 梁可欣编(2010年),页90。
  29. ^ 29.0 29.1 Welsh (1993), p. 479.
  30. ^ 30.0 30.1 30.2 30.3 梁可欣编(2010年),页97。
  31. ^ 31.0 31.1 《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1982年),页28。
  32. ^ 梁可欣编(2010年),页89至97。
  33. ^ 33.0 33.1 王赓武主编(1997年),页141。
  34. ^ 34.00 34.01 34.02 34.03 34.04 34.05 34.06 34.07 34.08 34.09 34.10 34.11 34.12 《廉署诞生的经过》(访问于2011年6月26日)
  35. ^ 35.0 35.1 35.2 35.3 35.4 35.5 Spurr (1995), p. 227.
  36. ^ 36.0 36.1 Tsang (2009), p. 203.
  37. ^ 37.0 37.1 〈廉政公署〉(2010年4月)
  38. ^ Welsh (1993), p. 492.
  39. ^ 39.0 39.1 Tsang (2009), p. 204.
  40. ^ 40.00 40.01 40.02 40.03 40.04 40.05 40.06 40.07 40.08 40.09 梁可欣编(2010年),页86。
  41. ^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S (17 October 1973), p. 17.
  42. ^ 42.0 42.1 42.2 42.3 42.4 42.5 42.6 梁可欣编(2010年),页87。
  43. ^ 张连兴(2007年6月),页324。
  44. ^ Spurr (1995), pp. 227-228.
  45. ^ 45.0 45.1 45.2 梁可欣编(2010年),页91。
  46. ^ 梁可欣编(2010年),页78。
  47. ^ 47.0 47.1 47.2 47.3 Spurr (1995), p. 228.
  48. ^ 〈前廉政专员陆鼎堂逝世〉(2009年2月4日)
  49. ^ 49.0 49.1 49.2 49.3 49.4 49.5 《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1982年),页23。
  50. ^ 50.00 50.01 50.02 50.03 50.04 50.05 50.06 50.07 50.08 50.09 50.10 50.11 "The Rt Hon the Lord Crawford Murray MACLEHOSE of Beoch" (1992).
  51. ^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S (5 October 1977), pp. 26-28.
  52. ^ 52.0 52.1 52.2 52.3 52.4 52.5 52.6 52.7 52.8 梁可欣编(2010年),页93。
  53. ^ 张连兴(2007年6月),页326。
  54. ^ 54.0 54.1 54.2 吴伦霓霞编(1993年),页65。
  55. ^ 《香港教育透视:国际顾问团报告书》(1982年11月)
  56. ^ 王永平(2008年),页28。
  57. ^ 〈社论:公务员薪酬委员会工作最高的目标〉(1970年12月28日)
  58. ^ 〈专业级政务级官员,薪级体制进行检讨〉(1970年8月21日)
  59. ^ 59.0 59.1 〈新订教师等级薪俸制度〉(1971年2月25日)
  60. ^ 60.0 60.1 〈护士教师可能联合,反对港府新薪级制〉(1971年4月10日)
  61. ^ 61.00 61.01 61.02 61.03 61.04 61.05 61.06 61.07 61.08 61.09 61.10 〈华叔第三课之一〉(2011年1月8日)
  62. ^ 62.0 62.1 62.2 62.3 李赐雄(访问于2011年6月26日)
  63. ^ 〈指教师薪俸新制含糊,三师学生静坐抗议〉(1971年2月27日)
  64. ^ 〈抗议教师薪级新制,三间师校学生,今日罢课一天〉(1971年3月25日)
  65. ^ 〈展缓调整薪给制度,教师护士咸表失望〉(1971年8月4日)
  66. ^ 〈公务员加薪〉(1971年8月19日)
  67. ^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S (14 August 1971), pp. 846-847.
  68. ^ 〈护士新薪俸,两周后公布〉(1971年8月27日)
  69. ^ 〈葛师学生会发表声明,指出教师薪俸应速合理解决〉(1971年10月14日)
  70. ^ 70.0 70.1 70.2 70.3 〈发动教师大罢课〉(2011年1月2日)
  71. ^ 71.0 71.1 71.2 71.3 71.4 71.5 71.6 71.7 梁可欣编(2010年),页84。
  72. ^ 72.0 72.1 72.2 72.3 〈文凭教师被迫罢课,据称当局应负责任〉(1973年3月11日)
  73. ^ 〈文凭教师薪酬谈判各不让步,经告陷于僵局〉(1972年8月4日)
  74. ^ 74.0 74.1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S (14 February 1973), pp.430-431.
  75. ^ 〈文凭教师薪酬报告,经已呈交港督审阅〉(1972年12月12日)
  76. ^ 76.0 76.1 76.2 76.3 〈徐诚斌主教〉(访问于2011年6月26日)
  77. ^ 77.0 77.1 77.2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S (29 March 1973), pp. 666-669.
  78. ^ 〈与姬达两度交手,双方务实妥协〉(2011年1月30日)
  79. ^ 〈是否接纳港府新订薪制,文凭教师投票决定〉(1973年5月11日)
  80. ^ 80.0 80.1 80.2 80.3 〈教协第一击,金禧事件轰动〉(2011年1月3日)
  81. ^ 81.0 81.1 〈金禧事件〉(访问于2011年6月26日)
  82. ^ 82.0 82.1 82.2 〈金禧事件集会,港英被迫让步〉(2011年1月29日)
  83. ^ 83.0 83.1 83.2 83.3 《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1982年),页26。
  84. ^ 84.0 84.1 84.2 84.3 84.4 84.5 84.6 李敏仪(2005年6月22日),页8。
  85. ^ 85.0 85.1 85.2 李敏仪(2005年6月22日),页18。
  86. ^ 86.0 86.1 李敏仪(2005年6月22日),页34。
  87. ^ 87.0 87.1 87.2 87.3 87.4 87.5 87.6 梁可欣编(2010年),页89。
  88. ^ 88.0 88.1 88.2 Spurr (1995), p. 232.
  89. ^ 李敏仪(2005年6月22日),页9。
  90. ^ 90.0 90.1 刘骐嘉、余倩蕊(1998年1月22日),页3。
  91. ^ Welsh (1993), p. 481.
  92. ^ 刘骐嘉、余倩蕊(1998年1月22日),页56。
  93. ^ 93.0 93.1 93.2 93.3 Jones (1990), p. 226.
  94. ^ 94.0 94.1 Jones (1990), pp. 226-227.
  95. ^ 95.00 95.01 95.02 95.03 95.04 95.05 95.06 95.07 95.08 95.09 95.10 95.11 95.12 95.13 《香港大事回顾》(1971年-1982年)
  96. ^ 96.0 96.1 96.2 《会议过程正式纪录》(2001年5月30日),页3912至3914。
  97. ^ 97.0 97.1 97.2 张连兴(2007年6月),页316。
  98. ^ 98.0 98.1 98.2 One Hundred Years of Railway Operations in Hong Kong (2010), p. 3.
  99. ^ 99.0 99.1 99.2 99.3 〈九广铁路重要历程〉(访问于2011年6月26日)
  100. ^ 100.0 100.1 100.2 100.3 100.4 梁可欣编(2010年),页96。
  101. ^ 101.0 101.1 101.2 101.3 101.4 101.5 Spurr (1995), p. 231.
  102. ^ 《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1982年),页29。
  103. ^ One Hundred Years of Railway Operations in Hong Kong (2010), p. 23.
  104. ^ 104.0 104.1 104.2 104.3 梁可欣编(2010年),页94。
  105. ^ 105.0 105.1 105.2 105.3 105.4 105.5 105.6 〈百载建设〉(2001年)
  106. ^ 梁可欣编(2010年),页88、96至97。
  107. ^ 107.0 107.1 107.2 〈广东省东江水〉(2009年)
  108. ^ 梁可欣编(2010年),页92。
  109. ^ 何景安(1991年),页306。
  110. ^ 曾荣光(2006年),页376。
  111. ^ 〈雅丽珊郡主主持荃湾大会堂开幕〉(1980年2月8日)
  112. ^ 王福义(2005年),页6。
  113. ^ Coull (9 February 1978)
  114. ^ Chugani (9 June 1978)
  115. ^ 115.0 115.1 115.2 叶荫聪(2010年6月13日)
  116. ^ "'THE CLUB' - After the Reprieve" (1 November 1978)
  117. ^ Hamlett (22 May 1981)
  118. ^ "Bid Lodged to Demolish Club" (13 March 1981)
  119. ^ "Colonial Glories Going, Going..." (13 June 1981)
  120. ^ 120.0 120.1 《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1982年),页30。
  121. ^ 121.0 121.1 李志辉(2003年1月13日)
  122. ^ 梁可欣编(2010年),页84至85。
  123. ^ 翁活成、何稚森(1995年3月第十四版)
  124. ^ 〈成立法律改革委会,修订不合时宜法例〉(1980年4月11日)
  125. ^ 125.0 125.1 《香港报业50载印记》(2004年)
  126. ^ Tsang (2009), p. 173.
  127. ^ Tsang (2009), p. 174.
  128. ^ 128.0 128.1 Tsang (2009), p. 171.
  129. ^ Welsh (1993), p. 478.
  130. ^ 〈抽象口号争论没有意义〉(2006年10月17日)
  131. ^ 131.0 131.1 邓树雄(2003年),页8。
  132. ^ 132.0 132.1 132.2 张连兴(2007年6月),页312。
  133. ^ 133.0 133.1 133.2 133.3 133.4 133.5 郑宏泰、黄绍伦(2006)
  134. ^ 134.0 134.1 134.2 134.3 134.4 134.5 134.6 《香港证券市场的监管》(2002年5月)
  135. ^ Higgins (1978), p. 70.
  136. ^ 136.0 136.1 梁可欣编(2010年),页88。
  137. ^ 137.0 137.1 137.2 Chow (1999), p. 163.
  138. ^ 梁可欣编(2010年),页87至90。
  139. ^ 139.0 139.1 Higgins (1978), p. 144.
  140. ^ Higgins (1978), p. 79.
  141. ^ 梁可欣编(2010年),页93至94。
  142. ^ 〈夏令时间、灯光管制,今起实施〉(1979年5月30日)
  143. ^ 143.0 143.1 张连兴(2007年6月),页318。
  144. ^ 144.0 144.1 锺士元(2001年),页22。
  145. ^ 张连兴(2007年6月),页316至317。
  146. ^ 146.0 146.1 张连兴(2007年6月),页317。
  147. ^ 147.00 147.01 147.02 147.03 147.04 147.05 147.06 147.07 147.08 147.09 147.10 "Former Hong Kong Governor Dies" (1 June 2000)
  148. ^ 148.0 148.1 Gilpin (2001), p. 238.
  149. ^ 149.0 149.1 149.2 149.3 149.4 〈港元汇率制度简史〉(2005年)
  150. ^ 〈本港如不采取浮动,须冒美元低软风险〉(1974年11月26日)
  151. ^ Gilpin (2001), p. 239.
  152. ^ Gilpin (2001), p. 240.
  153. ^ 张连兴(2007年6月),页320。
  154. ^ 刘蜀永(1998年),页339。
  155. ^ 155.0 155.1 155.2 张连兴(2007年6月),页321。
  156. ^ 156.0 156.1 〈首任廉政专员姬达留给香港的遗产〉(2006年4月18日)
  157. ^ 157.0 157.1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S (28 April 1982), pp. 734-738.
  158. ^ 158.00 158.01 158.02 158.03 158.04 158.05 158.06 158.07 158.08 158.09 Hong Kong [1972/73/74/75/76/77/78/79/80/81/82/83](1972-1983).
  159. ^ Welsh (1993), p. 147.
  160. ^ 锺士元(2001年),页24。
  161. ^ Tsang (2007), p. 211.
  162. ^ 162.0 162.1 Tsang (2007), p. 151.
  163. ^ 163.00 163.01 163.02 163.03 163.04 163.05 163.06 163.07 163.08 163.09 163.10 陈梁梦莲(1998年)
  164. ^ 164.0 164.1 164.2 164.3 164.4 Ma (2007), p. 99.
  165. ^ 165.0 165.1 〈地方行政〉(2010年9月)
  166. ^ 梁可欣编(2010年),页97及108。
  167. ^ 刘骐嘉、余倩蕊(1996年9月)
  168. ^ 168.0 168.1 168.2 168.3 168.4 Tsang (2007), pp. 140-147.
  169. ^ 〈采纳麦健时报告设立布政司署政策科〉(1973年5月24日)
  170. ^ Chan (June 2008)
  171. ^ Welsh (1993), p. 485.
  172. ^ 172.0 172.1 172.2 刘曼容(2001年),页101。
  173. ^ 〈辅政司署增设新界政务司由锺逸杰兼任〉(1974年4月1日)
  174. ^ 174.0 174.1 174.2 174.3 〈新界民政署及港九民政署改组,合并改称政务总署〉(1981年11月20日)
  175. ^ 刘曼容(2001年),页328。
  176. ^ Tsang (2009), p. 194
  177. ^ 综述:把权力从英国人交给香港华人——历史上的港人治港与香港公务员本地化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歪脑 WHYNOT
  178. ^ 178.0 178.1 178.2 《公务员薪俸原则及程序第一次报告书》(1979年)
  179. ^ 〈公务员内部问题严重,计时弹随时爆发〉(1978年4月6日)
  180. ^ 〈布政司否认公务员加薪〉(1978年2月21日)
  181. ^ 〈公务员加薪,四一起生效〉(1978年7月6日)
  182. ^ 〈不满加薪幅度偏低,低薪公务员将提出抗议〉(1978年7月6日)
  183. ^ 〈公务员总工会呼吁恢复谈判〉(1978年10月24日)
  184. ^ 〈社论:公务员工潮何其多!〉(1978年10月20日)
  185. ^ 〈设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委会,公务员两团体表示欢迎〉(1978年12月16日)
  186. ^ 186.0 186.1 186.2 《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1982年),页26至27。
  187. ^ 187.0 187.1 187.2 〈女皇伉俪抵港访问,市民夹道争瞻风采〉(1975年5月5日)
  188. ^ 188.0 188.1 188.2 "Issue 46610", London Gazette, 19 June 1975, p. 1.
  189. ^ 〈重原则 有性格 佩服两“恐龙师父”〉(2005年11月4日)
  190. ^ 〈港督继任人选,罗乐民爵士呼声高〉(1969年10月19日)
  191. ^ 〈辅政司罗乐民,任期延长至明年底〉(1972年7月30日)
  192. ^ 192.0 192.1 192.2 梁可欣编(2010年),页95。
  193. ^ 193.0 193.1 193.2 193.3 《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1982年),页24。
  194. ^ 194.0 194.1 194.2 194.3 194.4 194.5 194.6 194.7 范徐丽泰(2004年5月27日)
  195. ^ 195.0 195.1 〈秘密交手〉(2007年)
  196. ^ 196.0 196.1 196.2 Cheung (2009), pp. 140-141.
  197. ^ 锺士元(2001年),页18至19。
  198. ^ "LORD HOME OF THE HIRSEL - OBITUARY" (10 October 1995)
  199. ^ 199.0 199.1 199.2 张连兴(2007年6月),页313。
  200. ^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S (6 October 1976), p. 7.
  201. ^ 201.0 201.1 201.2 〈九七大限〉(2007年)
  202. ^ 202.0 202.1 锺士元(2001年),页19至21。
  203. ^ Grantham (2012), p. 184.
  204. ^ Tsang (2009), p. 212.
  205. ^ 205.0 205.1 205.2 金圣基(1998年)
  206. ^ 206.0 206.1 206.2 206.3 206.4 206.5 锺士元(2001年),页21。
  207. ^ 《广州市志》(1995年)
  208. ^ 锺士元(2001年),页26。
  209. ^ BARBER (31 July 1996)
  210. ^ 锺士元(2001年),页69至70。
  211. ^ Dimbleby (1997), pp. 125-127.
  212. ^ Patten (1998)
  213. ^ Tsang (2009), pp. 218-219.
  214. ^ "Hong Kong (Governor)" (26 April 1978)
  215. ^ 215.0 215.1 215.2 〈麦理浩四度延长任期,在任十年又半创纪录〉(1979年9月26日)
  216. ^ 216.0 216.1 "Issue 45601", London Gazette, 17 February 1972, p. 1.
  217. ^ 217.0 217.1 "Supplement to Issue 46919", London Gazette, 4 June 1976, p. 17.
  218. ^ 218.0 218.1 "Supplement to Issue 48837", London Gazette, 30 December 1981, p. 1.
  219. ^ 219.0 219.1 "Issue 48992", London Gazette, 26 May 1982, p. 1.
  220. ^ 220.0 220.1 220.2 〈港督病况显著好转,预料后日可能出院〉(1982年4月23日)
  221. ^ 〈港督麦理浩入医院,接受观察情况良好〉(1982年4月19日)
  222. ^ 222.0 222.1 222.2 222.3 222.4 〈港督离港场面感人,市民夹道鼓掌欢送〉(1982年5月9日)
  223. ^ 223.0 223.1 "Lord MacLehose, 82, Governor Of Hong Kong and China Scholar" (12 June 2000)
  224. ^ 224.0 224.1 "Issue 49235", London Gazette, 14 January 1983, p. 2.
  225. ^ 225.0 225.1 "Supplement to Issue 49557", London Gazette, 2 December 1983, p. 1.
  226. ^ Tsang (2009), p. 226.
  227. ^ 227.0 227.1 锺士元(2001年),页62至64。
  228. ^ 锺士元(2001年),页63至64。
  229. ^ 229.0 229.1 229.2 锺士元(2001年),页64至65。
  230. ^ 锺士元(2001年),页66。
  231. ^ 锺士元(2001年),页67至68。
  232. ^ 232.0 232.1 Vines (30 June 1997)
  233. ^ 〈行政长官声明〉(2000年6月1日)
  234. ^ 〈政务司司长回应新闻界查询〉(2000年6月1日)
  235. ^ "Alloway Churchyard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The Scottish War Graves Project, 30 April 2011.
  236. ^ 李彭广(2012年),页60至62。
  237. ^ 237.0 237.1 Tsang (2007), p. 141.
  238. ^ 张连兴(2007年6月),页328。
  239. ^ 〈麦督任内政策毁誉参半,盼尤德实施富建设干预〉(1982年3月15日)
  240. ^ Burke and Pirie-Gordon (1937), p. 663.
  241. ^ "MACLEHOSE OF BEOCH" (19 February 2020)
  242. ^ 242.0 242.1 "Crawford Murray MacLehose, Baron MacLehose of Beoch" (retrieved on 26 June 2011).
  243. ^ "Issue 45601", London Gazette, 17 February 1972, p. 2.
  244. ^ "Hon. Elfrida Sandra MacLehose" (retrieved on 17 November 2013)
  245. ^ 245.0 245.1 245.2 The Salopian no. 146 (June 2010), p. 58.
  246. ^ "Hon. Sylvia Margaret MacLehose" (retrieved on 17 November 2013)
  247. ^ 247.0 247.1 "Mother's plea over 'special school'" (3 February 1981)
  248. ^ 248.0 248.1 Fang and Jeffery (2002), pp. 91 & 93.
  249. ^ Brickley (2013), p.14.
  250. ^ 250.0 250.1 250.2 "Scottish Consumer Council" (31 October 1984)
  251. ^ Brickley (2013), p.18.
  252. ^ 252.0 252.1 252.2 Sandeman (2010), pp. 7-13.
  253. ^ "BVI House" (July 2010)
  254. ^ Brickley (2013), p.20.
  255. ^ "Injuries that make every day a challenge" (3 October 1986)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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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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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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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港督继任人选,罗乐民爵士呼声高〉,《工商日报》第四页,1969年10月19日。
  • 〈专业级政务级官员,薪级体制进行检讨〉,《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一页,1970年8月21日。
  • 〈社论:公务员薪酬委员会工作最高的目标〉,《华侨日报》第一张第二页,1970年12月28日。
  • 《香港大事回顾》,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历年(1971年-1982年)。
  • 〈新订教师等级薪俸制度〉,《工商日报》第十二页,1971年2月25日。
  • 〈指教师薪俸新制含糊,三师学生静坐抗议〉,《工商日报》第十一页,1971年2月27日。
  • 〈抗议教师薪级新制,三间师校学生,今日罢课一天〉,《工商日报》第十二页,1971年3月25日。
  • 〈护士教师可能联合,反对港府新薪级制〉,《工商日报》第十一页,1971年4月10日。
  • 〈展缓调整薪给制度,教师护士咸表失望〉,《工商日报》第十页,1971年8月4日。
  • 〈公务员加薪〉,《华侨日报》第三张第二页,1971年8月19日。
  • 〈护士新薪俸,两周后公布〉,《工商日报》第十一页,1971年8月27日。
  • 〈葛师学生会发表声明,指出教师薪俸应速合理解决〉,《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一页,1971年10月14日。
  • 〈辅政司罗乐民,任期延长至明年底〉,《工商日报》第十二页,1972年7月30日。
  • 〈文凭教师薪酬谈判各不让步,经告陷于僵局〉,《华侨日报》第四张第二页,1972年8月4日。
  • 〈文凭教师薪酬报告,经已呈交港督审阅〉,《工商日报》第十一页,1972年12月12日。
  • 〈文凭教师被迫罢课,据称当局应负责任〉,《工商日报》第十二页,1973年3月11日。
  • 〈是否接纳港府新订薪制,文凭教师投票决定〉,《华侨日报》第四张第二页,1973年5月11日。
  • 〈采纳麦健时报告设立布政司署政策科〉,《工商日报》第一页,1973年5月24日。
  • 〈辅政司署增设新界政务司由锺逸杰兼任〉,《工商日报》第七页,1974年4月1日。
  • 〈本港如不采取浮动,须冒美元低软风险〉,《工商日报》第一页,1974年11月26日。
  • 〈女皇伉俪抵港访问,市民夹道争瞻风采〉,《工商日报》第一页,1975年5月5日。
  • 〈布政司否认公务员加薪〉,《工商日报》第七页,1978年2月21日。
  • 〈公务员内部问题严重,计时弹随时爆发〉,《工商日报》第八页,1978年4月6日。
  • 〈公务员加薪,四一起生效〉,《工商日报》第一页,1978年7月6日。
  • 〈不满加薪幅度偏低,低薪公务员将提出抗议〉,《工商日报》第一页,1978年7月6日。
  • 〈社论:公务员工潮何其多!〉,《工商日报》第二页,1978年10月20日。
  • 〈公务员总工会呼吁恢复谈判〉,《工商日报》第一页,1978年10月24日。
  • 〈设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委会,公务员两团体表示欢迎〉,《工商日报》第八页,1978年12月16日。
  • 公务员薪俸原则及程序第一次报告书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香港公务员薪俸及服务条件常务委员会,1979年。
  • 〈夏令时间、灯光管制,今起实施〉,《工商日报》第八页,1979年5月30日。
  • 〈麦理浩四度延长任期,在任十年又半创纪录〉,《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一页,1979年9月26日。
  • 〈雅丽珊郡主主持荃湾大会堂开幕〉,《工商日报》第七页,1980年2月8日。
  • 〈成立法律改革委会,修订不合时宜法例〉,《香港工商日报》第七页,1980年4月11日。
  • 〈新界民政署及港九民政署改组,合并改称政务总署〉,《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一页,1981年11月20日。
  • 《香港总督麦理浩爵士》。香港:明报,1982年。
  • 邓惠钧监制,《麦理浩十年》。香港:电视广播有限公司,1982年。
  • 〈麦督任内政策毁誉参半,盼尤德实施富建设干预〉,《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二页,1982年3月15日。
  • 〈港督麦理浩入医院,接受观察情况良好〉,《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一页,1982年4月19日。
  • 〈港督病况显著好转,预料后日可能出院〉,《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一页,1982年4月23日。
  • 〈港督离港场面感人,市民夹道鼓掌欢送〉,《华侨日报》第二张第一页,1982年5月9日。
  • 香港教育透视:国际顾问团报告书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香港政府,1982年11月。
  • 刘泽生著,《香江夜谭》。香港:三联书店,1990年。
  • 何景安著,《香港教育剖析:香港教育论文选》。香港:广角镜出版社,1991年。
  • 吴伦霓霞编,《迈进中的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三十年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3年。
  • 《广州市志》第18卷。广州:广州出版社,1995年。
  • 翁活成、何稚森编,《易通十进制》。香港:山边公司出版部,1995年3月第十四版。
  • 刘骐嘉、余倩蕊著,《八十年代以来香港的政治发展》。香港:立法局秘书处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1996年9月。
  • 王赓武主编,《香港史新编(上册)》。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7年。
  • 刘骐嘉、余倩蕊著,《香港的医疗开支及融信息安全排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临时立法会秘书处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1998年1月22日。
  • 陈梁梦莲著,〈区议会和两个市政局的历史和演变〉。香港:香港民主促进会,1998年。
  • 刘蜀永著,《简明香港史》。香港: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8年。
  • 金圣基著,《人民大会堂见闻录》。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
  • 行政长官声明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闻公报》。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2000年6月1日。
  • 政务司司长回应新闻界查询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闻公报》。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2000年6月1日。
  • 锺士元爵士著,《香港回归历程-锺士元回忆录》。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1年。
  • 刘曼容著,《港英政府政治制度论(1841-1985)》。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
  • 百载建设〉,《点滴话当年》。香港:水务署,2001年。
  • 会议过程正式纪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香港立法会,2001年5月30日。
  • 香港证券市场的监管》。香港:香港证监会,2002年5月。
  • 李志辉著,《资料便览:立法会历史-“首”之花絮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立法局秘书处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2003年1月13日。
  • 邓树雄著,《香港公共财政史(1949/50-1979/80)》。香港:香港浸会大学,2003年。
  • 范徐丽泰著,〈越南难民〉,《细水长流系列》(原载东方日报),2004年5月27日。
  • 香港报业50载印记》。香港:明报报业有限公司,2004年。
  • 李敏仪著,《香港向有需要人士发放津贴或财政援助的基准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香港:立法会秘书处资料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2005年6月22日。
  • 王福义著,〈香港郊野公园简史〉,《香港自然网》,2005年。
  • 港元汇率制度简史〉,《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香港:香港金融管理局,2005年。
  • 重原则 有性格 佩服两“恐龙师父”〉,香港《文汇报》,2005年11月4日。
  • 曾荣光着,《廿一世纪教育蓝图?:香港特区教育改革议论》。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2006年。
  • 抽象口号争论没有意义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文汇报》,2006年10月17日。
  • 郑宏泰、黄绍伦著,《香港股史:1841-1997》。香港:三联书店,2006。
  • 〈首任廉政专员姬达留给香港的遗产〉,《星岛环球网》,2006年4月18日。
  • 九七大限〉,《解密百年香港》第33集。香港:香港亚洲电视,2007年。
  • 秘密交手〉,《解密百年香港》第33集。香港:香港亚洲电视,2007年。
  • 张连兴著,《香港二十八总督》。北京:朝华出版社,2007年6月。
  • 王永平著,《平心直说——一名香港特区政府局长为官十二年的反思集》。香港:经济日报出版社,2008年第二版。
  • 广东省东江水〉,香港特别行政区水务署,2009年。
  • 前廉政专员陆鼎堂逝世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苹果日报》,2009年2月4日。
  • 梁可欣编,《最后六任港督的声音》。香港:商务印书馆,2010年。
  • 叶荫聪著,〈保育其实是发展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明报》,2010年6月13日。
  • 〈廉政公署〉,《香港便览》。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处,2010年4月。
  • 〈住房〉,《香港便览》。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处,2010年8月。
  • 〈地方行政〉,《香港便览》。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处,2010年9月。
  • 〈新市镇及市区大型新发展计划〉,《香港便览》。香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新闻处,2010年9月。
  • 发动教师大罢课[失效链接]〉,《苹果日报》,2011年1月2日。
  • 教协第一击,金禧事件轰动〉,《苹果日报》,2011年1月3日。
  • 华叔第三课之一〉,《明报》,2011年1月8日。
  • 金禧事件集会,港英被迫让步〉,《明报》,2011年1月29日。
  • 与姬达两度交手,双方务实妥协〉,《明报》,2011年1月30日。
  • 李彭广著,《管治香港:英国解密文件的启示》。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12年。
  • 李赐雄著,〈罢课,罢课〉,《我的人生旅途》,访问于2011年6月26日。
  • 金禧事件〉,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访问于2011年6月26日。
  • 廉署诞生的经过》。香港:香港廉政公署,访问于2011年6月26日。
  • 徐诚斌主教〉,《香港天主教教区文件》,访问于2011年6月26日。
  • 九广铁路重要历程〉,《香港铁路消息站》,访问于2011年6月26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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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lair-Kerr, Sir Alastair, First report of the Commission of Inquiry under Sir Alastair Blair-Kerr.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73.
  • Blair-Kerr, Sir Alastair, Second report of the Commission of Inquiry under Sir Alastair Blair-Kerr. Hong Kong: Government Printer, 1973.
  • Edited by Chadha, K. K., The MacLehose Years, 1971-1982. Hong Kong: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1982.
  • Edited and translated by Blyth, Sally, and Wotherspoon, Ian, Hong Kong Remembers. Hong Kong: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6.
  • Buckley, Roger, Hong Kong: The Road to 1997.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 黄保罗编著,《功与过:麦理浩总督任内政绩评议 》。香港:中兴出版社,1978年。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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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职务
前任:
彼得·威尔金森英语Peter Wilkinson (diplomat)
英国驻越南大使
1967年-1969年
继任:
约翰·莫尔顿英语John Moreton
前任:
奥利佛·莱特
英国驻丹麦大使
1969年-1971年
继任:
安德鲁·斯塔克
政府职务
前任:
罗乐民爵士
(署理)
第25任香港总督
1971年-1982年
继任:
夏鼎基爵士
(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