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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一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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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一桂
大明廣東道监察御史
籍貫福建兴化府莆田縣軍籍
字號字世芬
出生弘治六年(1493年)二月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陳氏
出身
  • 正德十一年丙子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方一桂(1493年—?),字世芬福建兴化府莆田縣(今莆田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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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十一年(1516年)福建乡试第七十一名举人,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五十二名,廷试三甲一百七十八名進士。嘉靖三年(1524年)担任湖廣承宣佈政使司蒲圻縣(今屬湖北省赤壁市)知縣。[1]擢升户部主事,嘉靖八年(1529年)四月改任廣東道監察御史,巡按山東。十二年九月督學直隸。嘉靖十四年九月以彈劾吏部尚書汪鉉,触怒世宗,被杖削籍为民。[2]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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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方新,府同知,進階中順大夫。祖父方暻。父方宜賢,知县。母吴氏。具庆下。弟方一蘭,同科進士;方一梧[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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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蒲圻縣志·卷一·職官》
  2. ^ 《中国名人志·第十卷》附传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 
  • 《中国名人志》
  • 中國方志叢書(第三四五號)清 勞光泰 纂修,湖北省《蒲圻縣志》,據清道光十六年刊本影印。成文出版社出版。
官衔
前任:
不詳
湖廣蒲圻縣知縣
嘉靖三年(1524年)上任
繼任:
吳本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