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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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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案
大明福建按察司佥事
籍貫江西撫州府崇仁縣民籍
字號字振文
出生九月二十六日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王氏,继娶陳氏
出身
  • 嘉靖元年壬午科舉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

劉案(1488年—?年),字振文江西撫州府崇仁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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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詩經》,行二,由縣學生中式壬午科(1522年)江西鄉試第三十八名舉人,年三十六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八十七名,第二甲第七十八名進士[1][2]。官至福建按察司佥事。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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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劉子绎。祖父劉璲,通判。父劉崇,教谕,贈禮科给事中。嫡母熊氏、盧氏、杨氏,封太孺人;生母陳氏。慈侍下。兄劉冣,正德十二年進士、禮科给事中;劉寯,正德九年進士、南京刑部郎中;弟劉宴[3]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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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二年癸未科進士登科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