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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教,即礼仪教化,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乐文化,因其重视名分,又称名教,即以名为教。礼教思想诞生于西周时期,其本质上是森严的等级制度和对性别、伦理、生活方式等的礼仪控制,伴随着宗法制,统治影响着中华文明三千年之久。对名教系统的破坏行为称为“僭越”。

《孔子家语》称“敦礼教,远罪疾,则民寿矣!”[1]凌廷堪说:“上古圣王所以治民者,后世圣贤之所以教民者,一礼字而已”。魏晋时“名教”泛指整个社会人伦秩序。袁燮《又乞归田里第一奏》:“公论弗容,士友交谪,皆以为名教罪人,臣实惧也。”[2]

僭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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僭越就是指做出超越自身阶级应有的行为,儒家认为这样会破坏名教系统[3]

最经典也最常见诸典籍的“僭越”就是指颠覆国家政权正统,自立为皇帝的人,比如王莽袁术等人(实际上袁术的僭越并非称帝)。

其他具体的僭越行为有拥有大量兵马刀甲(不符合身份或诏命者)、私造皇宫和皇帝用品(车乘、冠服、称号)等。

中国历史中把商人置放“士农工商”之末也是防止僭越行为的产生。[来源请求]商人的钱和权再大,也不能超越皇家,为皇家服务的士大夫地位最高,而把“投机者”的商人置于农民工匠之下。所以贵族通常不会与商人家庭通婚。[4][5][6]明太祖朱元璋甚至颁令,商人只许穿布衣,不得穿绫罗绸缎。[7]

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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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籍痛斥礼教毒害人民,鲍敬言认为礼教“救祸而祸弥深”。

“吃人的礼教”一语出自吴虞〈吃人与礼教〉一文:

鲁迅小说《狂人日记》总结两千多年的礼教: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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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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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孔子家语》卷三·贤君
  2. ^ s:絜斋集/卷05#又乞归田里第一奏
  3. ^ 子曰:“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措手足。”——《论语·子路》
  4. ^ 《史记·平淮书》
  5. ^ 《汉书·食货志》:今法律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尊农夫,农夫已贫贱矣;故俗之所贵,主之所贱也;吏之所卑,法之所尊也。
  6. ^ 《唐律疏议・诈伪》:身与同居大功以上亲执工商,家传其业不得仕。
  7. ^ 《新历史》:朱元璋让农民穿绸商人穿布. 网易新闻. [2012-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03). 
  8. ^ 《新青年》第六卷第六号(1919年11月1日出版)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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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蔡尚思. 《中國禮教思想史》. 中华学术丛书.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6-12: 277P. ISBN 9787532545162. 
  • 余英时, 〈名教危機與魏晉士風的演變〉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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