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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文樾(1893年—1966年12月),字志一满族奉天凤凰人,中华民国军事人物,东北军高级将领,汪精卫政权政要。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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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陆军大学毕业后,鲍文樾投奉系。1926年(民国十五年),鲍文樾任安国军第三、四方面军军团参谋长。翌年6月,获授陆军中将衔。1928年,任东北保安司令部参议、东北陆军讲武堂教育长、东省特别区警务处处长。

张学良东北易帜后,鲍文樾历任参谋本部参谋次长、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第2厅副厅长、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委员、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办公庁副主任、陆海空军总司令部驻京办事处处长。1930年中原大战期间,他作为张学良的代理人赴南京,负责同蒋介石联络。西安事变时曾是主要参与者之一。后因受蒋介石迫害而加入汪精卫政权

1939年(民国二十八年),鲍文樾任汪精卫组织的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翌年3月,汪精卫政权(南京国民政府)成立,鲍文樾任军政部政务次长、代理军政部部长。此外,他还任中央政治委员会委员、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同年12月,任军事委员会主任委员。

1941年3月,鲍文樾正式升任军政部长,并兼任清乡委员会委员。5月,任广东省政府委员。9月,任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校务委员会委员。翌年8月,随着军政部的改组,他转任陆军部部长。1月任最高国防会议委员。同年4月任参谋总长。他于1943年后与军统局发生联系。1945年4月,转任河南省省长。

日本投降后,鲍文樾被蒋介石的国民政府以汉奸罪逮捕。1947年3月7日,汪伪军政部长、伪河南省长鲍文樾被判处死刑[1]:8306。同年5月20日,减刑为无期徒刑

1949年,被押往台湾继续收监。

1966年12月26日,鲍文樾在台湾病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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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李新总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研究室编,韩信夫、姜克夫主编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华书局. 2011. 
   汪精卫国民政府
前任:
(创设)
军政部长
1940年3月 - 1942年8月
(至1941年3月为代理)
继任:
(改组陆军部)
前任:
(军政部改组)
陆军部长
1942年8月 - 1943年4月
继任:
叶蓬
前任:
刘郁芬
军事委员会参谋总长
1943年4月 - 1945年4月
继任:
胡毓坤
前任:
邵文凯
河南省长
1945年4月 - 8月?
继任: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