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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

维基语录,自由的名人名言录

生日是指一个人出生的日子。

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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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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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國家地區分區 法律法規法例法令名稱、條號、摘錄
1929年04月20日制定
1929年05月23日公布
1929年10月10日施行
中華民國 民法第一編總則第121條

  以日、星期、月或年定期間者,以期間末日之終止,為期間之終止。
  期間不以星期、月或年之始日起算者,以最後之星期、月或年與起算日相當日之前一日,為期間之末日。但以月或年定期間,於最後之月,無相當日者,以其月之末日,為期間之末日。

1929年04月20日制定
1929年05月23日公布
1929年10月10日施行
中華民國 民法第一編總則第124條

  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算。
  出生之月、日無從確定時,推定其為七月一日出生。知其出生之月,而不知出生之日者,推定其為該月十五日出生。

1990年制定 香港 香港法例第410章成年歲數(有關條文)條例第5條年滿某一歲數的時間

(1) 一個人在他的某個歲數生日開始之時即年滿該歲數。
(2) 一個人如在閏年二月二十九日出生,則在閏年以外的其他年份,須以三月一日作為他的生日。
(3) 本條只適用於在本條例生效日期之後的生日。

2015年05月22日修正全文
2015年06月10日公布
中華民國(臺灣) 護照條例第23條第2項

  司法或軍法機關、移民署依前項第二款、第三款規定通知主管機關時,應以書面或電腦連線傳輸方式敘明當事人之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依法律限制或禁止出國之事由;其為司法或軍法機關通知者,另應敘明管制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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