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 (數學)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12年1月8日) |
簡介
[編輯]參考一個如「X認為Y喜歡Z」之類的關係,其實際情形如下:
X | Y | Z |
---|---|---|
韻如 | 凱文 | 佳馨 |
正乾 | 韻如 | 柏豪 |
正乾 | 正乾 | 韻如 |
佳馨 | 佳馨 | 佳馨 |
上表的每一行都代表著一個事實,並給出「X認為Y喜歡Z」此類形式的斷言。例如,第一行即表示「韻如認為凱文喜歡佳馨」。上表表示一個在集合P上的關係S,其中:
- P = {韻如,凱文,佳馨}
包括表中所有的人物。表中的資料則等同於如下的有序對:
- S = {(韻如,凱文,佳馨), (正乾,韻如,凱文), (正乾,正乾,韻如), (佳馨,佳馨,佳馨)}
若較不嚴謹些,通常會將S(韻如,凱文,佳馨)用來指上表中第一行的同一種關係。關係S為「三元」關係,因為每一行都包含了「三個」項目。關係是一個以集合論中的概念定義出的數學物件(即關係為{X,Y,Z}的笛卡兒積的子集),包含了表中所有的訊息。因此,數學上來說,關係純粹是個集合。
形式定義
[編輯]k元關係在數學上有兩種常見的定義。
定義1在集合X1,…,Xk上的關係L是指集合的笛卡兒積的子集,寫成L ⊆ X1 ×…× Xk。因此,在此定義下,k元關係就是個k元組的集合。
第二個定義用到數學上一個常見的習慣-說「某某為一n元組」即表示此一某某數學物件是由n組數學物件的描述來判定的。在集合X1,…,Xk上的關係L中,會有k+1件事要描述,即k個集合加上一個這些集合笛卡兒積的子集。在此習慣下,L可以說是一個k+1元組。
定義2在集合X1,…,Xk上的關係L是一個k+1元組L = (X1,…, Xk, G(L)),其中G(L)是笛卡兒積X1 ×…× Xk的子集,稱之為L的「關係圖」。
例子
[編輯]可除性
[編輯]兩個正整數n和m之間「可除性」的關係是指「n 整除m」。此一關係通常用一特殊的符號「 | 」來表示它,寫成「n|m」來表示「n整除m」。
若要以集合來代表這二元關係,即是設正整數的集合P = {1,2,3,…},然後可除性就是一個在P上的二元關係D,其中D為一包含了所有n|m的有序對 (n,m)。
例如,2為4的因數及6為72的因數,則可寫成2|4和6|72,或D(2,4)和D(6,72)。
共面
[編輯]對三維空間內的線L,存在一個三條線為共面的三元關係。此一關係「無法」縮減成兩條線共面的二元對稱關係。
換句話說,若 P(L,M,N)表示線 L,M,N共面,且Q(L,M)表示線 L,M共面,則Q(L,M),Q(M,N)和Q(N,L)不能合起來代表P(L,M,N)也是對的;但相反則是正確的(三條共面的線之中的一對必然也會是共面的)。其中有兩個幾何上的反例。
第一個是,如x軸、y軸和z軸之類共點(即交於同一點)的三條線。另一個則是在任一三角柱上平行的三邊。
若要正確,則必須加上每對線都會相交且相交的點都不同。如此一來,每對線的共面才會意指三條線的共面。
關係的性質
[編輯]數學上更有研究意義的是具有某種性質的關係。一些常見的性質包括:自反性、反自反性、對稱性、反對稱性、傳遞性。確定一個關係是否具有這些性質,可以通過考察它的關係圖或者是關係矩陣來做到。
具有自反性、對稱性、傳遞性的關係稱作等價關係。一個常見的例子就是整數的模同餘。
具有自反性、反對稱性、傳遞性的關係稱作偏序關係。例如自然數集上的大於等於就是偏序關係。
n元謂詞
[編輯]由於上述的n元關係定義了 (x1, ..., xn)屬於R時唯一的n元謂詞(反之亦然),關係和謂詞通常使用相同的符號。所以下列兩種寫法一般認為是等價的:
多重關係
[編輯]許多事物有多個元素兩兩關係。例如:
1,無窮個質數都是兩兩互質。例如質數2,3,5,7,11,就是所有質數之間沒有公因數,我們知道有無窮的質數兩兩互質;
2,無窮個區域兩兩相連。例如,一個汽車輪胎形狀的環面可以有7個區域兩兩相連,有兩個洞的曲面可以有8個區域兩兩相連,有三個洞的曲面可以有9個區域兩兩相連,...。我們知道可以構造無窮的區域兩兩相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