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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毓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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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毓粹(1615年1月3日—17世纪),含美北直隶大名府东明县[1]清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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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毓粹是崇祯十五年(1642年)壬午科顺天乡试举人顺治三年(1646年)会试中式,四年(1647年)补殿试成进士,先在户部观政,后获授平利知县[1],十三年(1656年)改任浙江昌化知县,为人慈祥,喜欢教化人民,与教谕博张贞侯、训导傅应骥每月课士,提供膳食笔札鼓舞士子,同时简刑劝农,革除蠹吏私下收取的数十金造屋例,十七年(1660年)分考乡试也号称得人,在昌化十年人们称颂为“卢母”,后官至工部虞衡司主事[2][3]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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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卢九场,赠中宪大夫;祖父卢学乐,万历十三年举人;父卢允谐,增广生[1]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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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顺治四年丁亥科进士三代履历》:卢毓粹,曾祖九场,诰赠中宪大夫;祖学乐,乙酉举人;父允谐,增广生。含美,书一房,甲寅年十二月初四日生,东明县人,壬午八十四名,丙戌会试三百八十名,丁亥补殿试三甲二百六名,户部观政,授陕西平利知县。
  2. ^ 乾隆《东明县志·卷五·选举》:国朝进士 卢毓粹 顺治丙戌【丁亥】科,学乐之孙,任平利、昌化县知县,工部虞衡司主事
  3. ^ 民国《【浙江】昌化县志·卷八·秩官志》:卢毓粹,字含美,大名府东明人,进士,顺治十三年任,性仁厚,服官一本以慈,尤喜作人,偕学博张贞侯、傅应骥率先月课士,具膳馐供笔札以示鼓舞,简刑劝农民以无讼,昌邑向取本山木造屋无税例,时各蠹勾连关差踵门科屋税,舆马纷沓炰烋,遍邑中造屋数十金税费,且倍蓰鱼肉民殊酷,粹力请于宪勒石永革之,民赖以宁,庚子分房所得皆名士,令昌十载人颂为卢母,后陞工部虞衡司主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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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顺治四年丁亥科进士三代履历》
  • 乾隆《东明县志》·卷五·选举
  • 民国《【浙江】昌化县志》·卷八·秩官志
官衔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魏可教
明朝知县
清朝平利县知县
1647年-顺治年间
未知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王章
前任:
魏墀
清朝昌化县知县
1656年-1666年
继任:
刘宗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