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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三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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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三謨(16世紀—1640年代),都甫留菴南直隸池州府建德縣[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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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三謨為諸生時已經力求尊崇先正,博覽群書,在江南聞名,為人謹慎重名節,天啟四年(1624年)中舉人,授休寧教諭,調任祁門,入朝任職翰林院孔目,轉禮部司務,當時各地多變故,崇禎帝下詔讓公卿舉薦人才,大學士程國祥推舉他為桂林知府,他推辭不就任,以年資累遷南京戶部郎中,釐清度支宿弊,人們都將他能和堂弟南戶部尚書鄭三俊媲美。

之後鄭三謨在崇禎十五年(1642年)外任高州知府有才能,未到期已署任雷廉瓊巡守道,清操知名海外,十七年(1644年)盜賊在茂名劫獄及搶掠府庫,他親身赴救,賊人亮刀要脅他,他不屈慷慨罵賊而死,府民為他哭喪三日,爭相為他下葬,並立廟祭祀,上級上報此事,朝廷嘉獎其忠烈,追贈太僕寺卿,並恩廕一子[1][2]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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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宣統《建德縣志·卷十五·人物志五》:鄭三謨 字都甫,晚號留菴,為諸生時力宗先正,博覽羣書名傾江左者三十年,居恒務慎名節,口無擇言,即被服造次不失尺寸,天啟甲子舉於鄕,署休祁二邑教諭,羣賢景從有安定蘇湖之盛,崇正中入為翰林孔目、禮部司務,時四方多故,詔公卿各舉方面才,相國程國祥舉三謨為桂林知府,力辭不就,仍循資累遷南戶部郎中,釐度支夙弊,都人士稱三謨與弟南戶部尚書三俊後先兢爽云。秩滿遷廣東高州府知府,以才能稱,未及期連署雷廉瓊三郡巡守道,異政清操溢於海外,十七年盜劫茂名獄掠及府庫,三謨隻身赴救,賊露刃脅之不屈,慷慨罵賊以死,郡民三日哭,爭畚土運甓,立廟祀之,兩臺疏聞其事,上嘉其忠烈,贈太僕卿,廕一子,具詳部覆疏中
  2. ^ 光緒《高州府志·卷二十五·宦績傳》:鄭三謨,江南池州人,崇正十五年知高州府事,政不狥情,屬吏奉公守法,蒞任甫三月四方盜賊屏跡,惟嫉惡太甚,竟以疏防為囚徒所刺,闔郡士民哀之。 乾隆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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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宣統《建德縣志》·卷十五·人物志五
  • 光緒《高州府志》·卷二十五·宦績傳
官衔
前任:
楊瑛
明朝休寧縣教諭
1629年-1631年
繼任:
袁應兆
前任:
吳文瀛
明朝祁門縣教諭
1634年-崇禎年間
繼任:
吳懋俊
前任:
黃朝英
明朝高州府知府
1642年-崇禎年間
繼任:
王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