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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察政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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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察政務委員會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基本信息
機關類型地方政府
主要官員
委員長宋哲元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35年12月11日
前身機關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北平分會
冀察綏靖公署
解散日期1937年8月20日
後繼機關華北臨時政府
冀察政務委員會的管轄區域 

冀察政务委员会,是《何梅协定》后,1935年12月到1937年8月之间实际管理中国河北察哈尔两地之行政机关。它是中华民国大日本帝国妥协之产物,雖隸屬於国民政府,但也為適應華北特殊情況而有很大自主程度[1]:378

宋哲元亲任委员长,委员会里西北军、东北军和亲日分子三足鼎立。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北平分会和冀察绥靖公署被取消。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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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12月,在國民政府主動提議下,設置「冀察政务委员会」,以宋哲元为委员长[1]:378。该委员会以宋哲元为委员长,委员16人,包括宋哲元系、东北系、旧皖系、旧直系人物及平津士绅,宋与天津市市长萧振瀛北平市市长秦德纯为核心,宋部师长张自忠察哈尔省政府主席,宋兼河北省政府主席。委员中还有亲日分子王揖唐王克敏等人。

設立冀察政務委員會,使日本軍方所期盼之「自治」政府完全失去設立之根據,土肥原賢二擾攘數月之分離華北陰謀只得暫時擱置[1]:378。1935年一二·九运动目标之一,就是反对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1937年8月6日,日军占领下的北平政府成立后,8月20日该委员会被解散[2]

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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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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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周天度、鄭則民、齊福霖、李義彬 等 著. 李新 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 , 编. 《中華民國史第八卷.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年7月. 
  2. ^ 王秀鑫、郭德宏 主编:《中华民族抗日战争史(1931-1945)》,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
  3. ^ 劉寿林 等 (编). 民国職官年表. 北京: 中華書局. 1995: 864. ISBN 7-101-01320-1.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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