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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文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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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文樾(1892年—1980年4月),字志一满族奉天凤凰人,中华民国军事人物,东北军高级将领,汪精卫政权政要。

生平

北京陸軍大学毕业后,鲍文樾投奉系1926年民国15年),鲍文樾任安国軍第三、四方面軍軍团参謀長。翌年6月,获授陸軍中将銜。1928年(民国17年),任東北保安司令部参議、東北陸軍講武堂教育長、東省特别区警務处处長。

張学良东北易幟後,鲍文樾历任参謀本部参謀次長、国民政府軍事委員会第2厅副厅長、国民政府軍事委員会北平分会委員、国民政府軍事委員会办公庁副主任、陸海空軍总司令部駐京办事处处長。1930年(民国19年)中原大战期间,他作为張学良的代理人赴南京,负责同蒋介石联络。西安事变时曾是主要参与者之一。后因受蒋介石迫害而加入汪精卫政权

1939年(民国28年),鲍文樾任汪精卫组织的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員。翌年3月,汪精卫政权(南京国民政府)成立,鲍文樾任軍政部政務次長、代理軍政部部長。此外,他还任中央政治委員会委員、軍事委員会常務委員。同年12月,任軍事委員会主任委員。

1941年(民国30年)3月,鲍文樾正式升任軍政部長,并兼任清乡委員会委員。5月,任广東省政府委員。9月,任中央陸軍軍官学校校務委員会委員。翌年8月,随着軍政部的改組,他转任陸軍部部長。1943年(民国32年)1月任最高国防会議委員。同年4月任参謀总長。他于1943年后与军统局发生联系。1945年(民国34年)4月,转任河南省省長。

日本投降後,鲍文樾被蒋介石的国民政府以漢奸罪逮捕。1947年(民国36年)3月7日,被判处死刑,同年5月20日减刑为無期徒刑。1949年(民国38年),他被押往台湾继续收监。1975年(民国64年)获得释放。

1980年(民国69年)4月,鲍文樾在台北市病逝。享年89岁。

参考文献

  南京国民政府(汪精卫政权
前任:
(創設)
軍政部長
1940年3月 - 1942年8月
(至1941年3月为代理)
繼任:
(改組陸軍部)
前任:
(軍政部改組)
陸軍部長
1942年8月 - 1943年4月
繼任:
葉蓬
前任:
劉郁芬
軍事委員会参謀总長
1943年4月 - 1945年4月
繼任:
胡毓坤
前任:
邵文凱
河南省長
1945年4月 - 8月?
繼任: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