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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論

出自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原生論認定民族喺至古以來已有嘅自然現象

原生論嘅起源可以追溯到德國浪漫主義,尤其係約翰·戈特利普·費希特與及赫爾德en:Johann Gottfried Herder)。費希特喺《對德意志民族嘅演講》[1]講到「德國民族以共同嘅語言同埋思考方式統一」,佢認為語文是民族嘅決定性特徵。赫爾德認為語文同埋思考模式係同義詞,而且既然每個社群都有自己嘅文字,所以每個社群都有唔同嘅思考模式。咁樣社群可以就維持穩定嘅自然形態。

原生論唔一定只以語文文化作為認定「民族身份」的記認,仲有(但唔限於):

二次世界大戰後,原生論被發現無法有效定義民族嗰本質,因此大多數研究民族主義嘅學者都視民族為科技(特別是大眾傳媒)與現代政治建構。另外有小部分學者改為追求群族象徵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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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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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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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Addresses to the German Nation (1808)". 原著喺2014年8月14號歸檔. 喺2008年12月20號搵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