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professor)係大學嘅老師,通常係大學教師職務入面最高級別,但係教授都可以再分等級;喺某嘅地區,例如美國同加拿大,最低級、淨得教職嘅教授可以同講師基本上冇分別。
正式(唔係淨係得教職)嘅教授,嘅工作主要係三方面,分別係教書、研究同服務。教書最理想係教自己擅長嗰科;研究包括寫提案搵資助、發表論文、指導學生做研究等等;而服務就係指參與校內嘅各種委員會、幫手籌辦學術研討會或者幫學術期刊義務審文等等。
同一般職業唔同,教授用嘅係一種冇刪減嘅履歷;發表過嘅論文、喺學術研討會做過嘅演講等等統統會寫嗮出來,成份可以有成幾十版紙咁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