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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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江苏省西南部。
1949年置,属苏南行署区,专员公署驻镇江市。辖镇江市(县级市,原镇江县部分)和丹徒、扬中、句容、江宁、丹阳、溧水、高淳7县。1952年,苏南行署组建新的江苏省,镇江专区属江苏省。1953年,原属常州专区的武进、金坛、溧阳3县划入镇江专区。1954年,镇江市由省直辖。镇江专区辖10县。
1956年,原属苏州专区的宜兴县划入镇江专区;将扬中县划归扬州专区,后划回镇江专区;原属扬州专区的仪征、六合、江浦3县划入镇江专区,后划回扬州专区。镇江专区辖10县。1958年,撤销丹徒县,并入镇江市;镇江专区改名常州专区,驻地相应迁常州市。1959年,常州专区复名镇江专区,驻地又迁镇江市。辖镇江市及武进、扬中、丹阳、金坛、溧阳、宜兴、高淳、溧水、句容9县。
1961年,将武进县划归常州市。1962年,恢复丹徒县;原属南京市的江宁、武进2县划入镇江专区。辖1市、11县。
镇江地区
编辑1970年,撤销镇江专区,改置镇江地区。
1971年,将江宁县划归南京市领导。镇江地区辖1市10县。
1983年3月,撤销镇江地区,将原属镇江地区的宜兴县划归无锡市,镇江地区的武进、金坛、溧阳县划归常州市领导。镇江市改由省直辖。市区设城区、郊区2个市辖区。镇江市共辖4县2区。
参考文献
编辑- 戴均良等. 《中国古今地名大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5 (中文(简体)).
- 史为乐.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沿革(1949-2002)》.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6 (中文(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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