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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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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海清

滕海清(1909年3月2日—1997年10月26日),安徽金寨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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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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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滕海清参加游击队。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历任任红四方面军班长、副连长、连长、营政治教导员、团政治委员等职。1935年3月,随红军开始长征,担任红十一师三十三团一营政委。1936年底,任红四军第十师二十八团政委。

抗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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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滕海清任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七七○团一营副营长,后改任三八五旅教导大队大队长。1938年3月,滕海清就读于延安抗日大学。8月中旬,滕海清经武汉,来到确山县竹沟镇。新四军游击支队司令员彭雪枫任命其为第二大队大队长兼政委。1941年,任新四军第四师十一旅旅长,1944年11月,调任第九旅旅长。

1946年1月,第四、第五、第九旅组建成山东野战军第二纵队,滕海清仍任第九旅旅长。1947年1月,山东野战军和华中野战军合并为华东野战军,司令员为陈毅,第九旅改称第六师,滕海清任师长。10月,滕海清调任华东野战军第十三纵队副司令员。1948年2月,滕海清回调任第二纵队司令员,康志强任政委。9月,参加淮海战役。1949年2月,华东野战军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华东野战军第二纵队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十一军,滕海清任军长,康志强任政委。后二十一军渡江,占领杭州,5月6日,率军进浙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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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11月,滕海清作为首批学员,就读于解放军军事学院。1952年8月,滕海清毕业,并留校任高级系一班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1954年6月,滕海清任高级系副主任。1955年9月,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军衔,并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1961年10月,调任北京军区副司令员。

1967年5月的华北局会议以后,内蒙古军区降为省军区,北京军区副司令员滕海清任代司令。滕海清到任以后,对自治区公安厅和盟、旗的公安机关实行军管。1967年11月1日内蒙自治区革委会成立,滕海清担任革委会主任。滕海清制造了骇人听闻的“内人党”大冤案。从1968年7月开始的“清队”中,搞“挖乌兰夫黑线、肃乌兰夫流毒”运动,简称“挖肃”。“挖肃”主要是清查“反党叛国的内蒙古人民革命党”,简称“内人党”。在这场大冤案中,大量内蒙古人民受到了惨无人道的摧残和迫害。“内人党”冤案造成的伤亡人数有不同的统计数据,目前主要有三个数据来源: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数字:34.6万人被关押,1.6222万人被迫害致死, 8.1808万人致残;二是蒙古族学者巴赫的说法:逮捕关押了80万人,50万人致残,5万人被迫害致死;三是内蒙古大学编写的《内蒙古自治区史》的说法:2.79万人被迫害致死,12万多人致残。目前学术界比较公认的数字是:致死两三万,致残12万,关押50万。[1]

滕海清在1978年的检查称:“1967年4月,中央决定我到内蒙支左,在清理阶级队伍中,我犯了扩大化的严重错误。当时,我被一时胜利冲昏头脑,盲目骄傲自满,对“新内人党”问题,自己不做亲自调查研究,轻信了一些人的意见,决定重大问题。同时,在清理阶级队伍时期,我怕一股地反右倾,总怕放跑了敌人,结果造成扩大化了。现在证明了“新内人党”问题不存在的,完全是一个假案。由于这个假案搞了最严重的逼供信,伤害了内蒙不少革命干部和革命群众,有不少同志致死、致残,还有一些同志背上了所谓“新内人党”反革命组织成员的政治包袱,蒙受了不白之冤。严重混淆了敌我矛盾,破坏了党的民族政策,造成了民族隔阂,使内蒙地区大革命大好形势遭到破坏,使党的事业遭到损失,我深感痛心。我犯错误的根本原因是我的主观世界没有改造好,对毛泽东思想学的不好,路线觉悟低,没有照毛泽东教导办事,背离了毛主席的革命路线。”

最终,中共中央认定“内人党”事件是林彪四人帮直接干预,康生陈伯达授意、指使而造成的,康生的责任尤其大,滕海清仅是政策的执行人;考虑到当时的历史背景,中共中央认为不宜过分追究个人责任,关于历史问题中的决议已经确定由党中央承担责任。据此,中共中央认为滕海清虽然对新内人党案有直接领导责任、造成严重后果,但念及此前的功勋、贡献,决定从宽处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2]1975年-1980年,任济南军区任副司令员。1988年获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滕海清还曾任第四届全国人大(1975年-1978年)代表、中共八大(1956年)代表、中共第九届(1969年)中央委员。1997年10月26日,在北京逝世

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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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海清夫人王彬,[3]原名王世俊,祖籍山东巨野,祖父这一代逃荒来到安徽滁县。王彬姐弟8人,他排行老大。因家庭贫困供不起学费,她读书到初一便辍学。1938年日寇占领了滁县。母亲的大弟因腿上长疥疮,被日本兵硬说是“中国伤兵”而杀害,王彬愤而转向抗日斗争。

抗战期间王彬参加了中共在安徽省战地动员委员会下属的第4工作团,积极宣传发动群众、抗日救国。

1942年1月,33岁的滕海清与淮宝县民运部部长王彬结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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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杨继绳. 《天地翻覆-中国文革大革命史》. 天地图书有限公司. 
  2. ^ 《黄克诚传》编写组. 黄克诚传. 北京: 当代中国出版社. 2012-09: 574-575. ISBN 978-7-5154-0177-5. 
  3. ^ 滕海清将军诞辰一百周年纪念大会在京举行,中国新闻网,2009年02月21日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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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解学恭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第一书记
1971年5月-?
繼任:
郑维山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职务
前任:
乌兰夫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
内蒙古自治区革命委员会主任
1967年4月-1971年5月
繼任:
尤太忠
中国人民解放军职务
前任:
乌兰夫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司令员
1967年4月-1971年5月
繼任:
尤太忠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蒙古军区政治委员
1967年4月-1971年5月